阳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阳山县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3.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清远市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3.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清市监﹝2019﹞29号)的要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2019年阳山县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3.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食安办联系人:李艳婷,联系电话:7816250,邮箱qyysyjj@163.com.
阳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
2019年阳山县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3.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清远市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3.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清市监﹝2019﹞29号)的要求,为落实食品抽检任务,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努力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清远市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3.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分配给我县的食品检验量任务为每千人3.5批次。通过提高全县食品检验量,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巩固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促进我县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任务指标,科学制定计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辖区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全年计划抽检1300批次,其中生产环节抽检食品80批次,流通环节770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23批次),餐饮环节450批次。具体抽检明细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业态。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瞄准大型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和品种,覆盖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兼顾食品季节性和节令性的特点,每季度安排重点抽检品种,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蛋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大宗日常消费品全年均衡抽检。
(三)突出重点区域,加强跟踪抽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等经营单位以及食品小作坊进行抽检。突出高风险食品与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对消费量大的高风险食品要加大抽检力度,切实加强对诚信度低、历年检出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抽检。
(四)加强检管联动,提高工作效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将食品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根据专项整治、舆情热点及时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抽检;结合体系检查、飞行检查、日常检查等情况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坚持检管联动。通过细化食品类别,设定食品风险等级,合理安排抽检频次,不断提高抽检科学性、规范性,促进抽检工作效能提升。
(五)落实核查处置,及时公开信息。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食品,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多次不合格受到查处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要求,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要求,在严格核实食品抽检信息后,及时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形成各级依法及时准确公布抽检信息的良好机制,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三、时间安排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市场监督管理股、食品餐饮监督管理股每月23日按照附件4和附件5报送截止到当月20日的累计抽检情况(包括批次数、不合格批次数、不合格率等)。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4-6月,确定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承检机构,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参加全省食品抽检信息系统培训,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完成全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40%。
(二)7-9月,推进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进程,完成全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70%。
(三)10-11月,继续完成食品抽检工作任务。
(四)12月,100%完成全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承检机构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狠抓任务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工作。
(二)及时报送数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区监督抽检批次数,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数据。
(三)依法核查处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 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检计划
附件2: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食品流通环节抽检计划
附件3: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餐饮环节抽检计划
附件4:2019年清远市食品检验量完成情况月度上报表
附件5:2019年清远市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数据月报表
附件6: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和项目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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