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阳山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按照《阳山西洋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阳山县小江镇赵屋村农业专业合作社申请使用“阳山西洋菜”农产品地理标志用标进行认真审核,生产的西洋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阳山西洋菜)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AGI2018-02-2416)要求,经阳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现进行拟授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 12月1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如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2月10日向阳山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人: 张紫凤
联系电话:0763-7887090
邮编:513100
联系地址:阳山县阳城镇文塔路220号1栋2楼
附件:“阳山西洋菜”农产品地理标志拟授权使用人公示信息表(第二批).docx2024103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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