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9年度失业保险支持稳定企业岗位补贴申请的通知
阳山县辖区内各企业:
根据《关于清远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清人社〔2015〕243号)及《关于疫情期间加快开展失业保险返还相关工作的通知》(清人社函〔2020〕21号)、《转发<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网上经办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开始受理2019年度失业保险支持稳定企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申请。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在阳山县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依法在本县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3)疫情期间,其他非中小微企业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以法人单位整体为计算)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2019年度阳山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6%)。
(4)非疫情期间,企业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以法人单位整体为计算)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2019年度阳山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6%)。
三、申请时间:
受理日期:即日起受理申报。
四、补贴标准:
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五、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联系电话:7881811。
附件:
附件4:申请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定企业岗位补贴网上申报操作流程.docx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山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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