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阳山县“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已完成阶段成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规划内容科学、合理、可行,特将方案成果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内容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即日起30天,即: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30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阳山县政府网站公示。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站留言等形式向阳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反馈意见及建议。
邮寄地址:阳山县北门路362号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0763-7883983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1日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