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修订了《关于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2026年8月22日。
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联系地址:阳山县文昌路人民防空大楼三楼污染防治股
邮箱及电话:qysthjys_bgs@gdqy.gov.cn 0763-7803384
附件1:关于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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