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的规定,我分局决定举行《阳山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可行性研究(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阳山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可行性研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
地点: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三楼会议室(阳山县文昌路南人防大厦)
三、听证代表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9名,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随机选取。当听证参加人申请人数不足9名时,从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听证代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的,不受前款第(二)、(三)、(四)项限制。
四、报名办法
从2025年10月25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下午5时
报名邮箱:qysthjys_bgs@gdqy.gov.cn
联系电话:7803384、7801492(传真)
附件2.阳山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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