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城镇委印发《2021年阳城镇网格化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2021年阳城镇网格化工作管理制度》已经阳城镇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反映。
中共阳城镇委
2021年7月8日
2021年阳城镇网格化工作管理制度
为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善于管理、服务群众的网格员队伍,切实调动网格员主观能动性,按照“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收得快、收得全、收得准”的工作要求,有效发挥网格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阳城镇网格化管理奖惩机制如下:
一、奖惩考核对象
本镇网格员、信息员。
二、奖惩考核内容
是否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三、信息报送原则
1、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映情况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可靠,防止以偏概全。具体事件要力求准确。
2、时效性。报送信息一定要及时,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3、规范性。信息应包括时间、地点、情况、问题、趋势等要素,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件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四、信息报送原则
实行年度奖惩考核+月度考核。
五、考核工作机制及督查机制
本镇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及督查机制。建立村(居)积分超市,通过兑换积分的方式,并根据案(事)件的性质、价值作用分类为一般、较重要、特别重要信息对网格员给予不同的积分进行物质奖励(奖品为不同价值的日常生活用品),本镇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由财政资金补一点、集体经济拿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拓宽奖励资金来源渠道、增加资金投入。此外,对工作表现差以及“不作为、乱作为、违反工作纪律”的网格员给予相应的处罚。本镇按照省、市、县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严格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规定,加强对综合网格化管理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督办。对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不落实,导致社会治安秩序混乱或发生重大型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地区,要进行责任查究。
附件:阳城镇“网格员+信息员”积分兑换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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