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司法局(法制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平安阳山、法治阳山为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绩。现将我局2016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服务平安阳山建设成效突出
1、社会矛盾预防化解能力不断增强。根据市司法局及县委政法委工作部署要求,我局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阳山县司法局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各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任务。强化做好矛盾纠纷日常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春节”、“清明”、“国庆”等节假日敏感时期的矛盾排查调处,将不稳定隐患从源头上防范。抓好村、居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充分发挥首席调解员业务优势(2016年首席人民调解员成功化解重大疑难案件42件),加大对调解员培训力度,提高了全县基层调解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硬件建设,为每个司法所更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一批,并为每个司法所配备“执法记录仪”及“社区矫正人员指纹报到仪”。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和企事业调委会建设工作,我县现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180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3个,村级(社区)调委会167个,实现了全县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0个。全县人民调解员1000多名(包括部分理事会成员),逐步形成一个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事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矛盾纠纷化解组织体系。
2016年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案件1348宗,成功1330宗(其中书面调解258宗、口头调解1072宗),调解成功率98.67%,达成协议金额1345.19多万元,并且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完毕;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首席调解)42宗。
今年全县累计排查矛盾纠纷777次,预防纠纷208宗次;防止民转刑纠纷4宗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134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0件0人次。
2、特殊人群管理不断创新。根据实际需求,我们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工作协调。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和特殊时期重点管控措施,并运用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对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了电子档案,根据其接受矫正的情况及时更新监管信息。充分利用定位手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电子监控率达80%以上,采取不定时拍照上传、拨打电话等方式对重点人员进行动态监管。落实监督考察、走访、报到、定期排查等制度,并特别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及恶性犯罪服刑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了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特殊人群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特殊时期我县维稳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与团县委及志愿者协会开展帮教工作,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变消极因素为社会正能量,达到了多赢的社会效果。目前正在建设5个示范性社区矫正教育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搭建就业平台,介绍、推荐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免费职业培训。每逢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对特困“两类人员”逐一进行走访慰问,让他们体会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包容,增强他们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2016年,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2人,解除矫正91人,现我县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08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102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91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483人。
(二)推进法治阳山建设作用显著
1、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在县看守所新设立1个法援工作站。全县167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成效明显。加强法律援助与相关部门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强12348(12345)法律服务热线的建设,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协调工作,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完善法律援助协调机制,加强民事诉讼中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衔接,加强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与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衔接,从而使相关部门为法律援助人员调查取证、查档、提供证明提供便利和免费服务。12348热线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听解答,并做好来电记录,重大疑难问题实行集体研究或预约服务。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实现办公窗口和网上均可受理申请、审批,指引、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与残联、妇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实现法律援助案件联动转办,对于涉及讨薪、工伤索赔、群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事项的,给予优先办理。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当天办理,减少申请人的往返时间;对于行动不便的申请人预约上门提供服务。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大力推行便民利民举措,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进一步畅通。2016年,公开审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共24件,已完成旁听7件,旁听率为29.1%,超额完成了旁听任务。各类法援案件共54件,已回访11件,回访率为20.3%,超额完成了回访任务。刑事指定辩护法律援助案件共19件,已指派19件,指派率为100%,完成了指派任务。已建立案件登记台账。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3号)及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粤司办[2016]442号)文件要求,在2016年年底前实现省、市、县法律援助机构在临街一层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划分功能区域,配齐服务设备。
2、法律服务有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县征地拆迁工作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确保此项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继我县全面铺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后,我们进一步推进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16年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共计为23782名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共计提供服务总件数3005件。其中接访咨询1737件、上法制课、法律培训525次、参与调解纠纷134件,其他609件。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3、法制宣传有新举措,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一是学用结合,促进法治,“法律进机关”工作有新突破。立足提升领导干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强化和规范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考核工作,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形成学考相结合、学用相结合的良好机制。二是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法律进村居”工作有新亮点。全县167个村(社区)切实按照省市文件精神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以加强完善农村社区各项制度建设为重点,指导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基层群众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以创建平安社会为重点,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等基层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有力促进乡村法治建设。三是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法律进校园”工作有新成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学校的文化教学相结合,很多清远市律师自愿担任我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落实普法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到位。目前全县43所中小学都聘请了法治副校长60多名,其中派出所干警、司法所干警40名,村居法律顾问20多名,每年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学生人数达到4万多人次。全县中小学上法制课、听法制专题讲座129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主要向中小学师生讲授了交通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涉及青春期个人自我保护的一些法律知识和生活常识。四是依法经营,促进发展,“法律进企业”工作有新平台。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平台,2016年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联、个私协等部门开展了“法律进企业”活动10多场,邀请县普法讲师到企业或集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讲座,课后企业管理者、务工人员还与授课讲师进行了互动问答,为他们解答了劳动法、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等方面的问题,增强了企业职工依法诉求、依法维权意识,促进企业内部和谐,积极指导参与调处劳资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五是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网络普法平台新优势。在坚持利用传统媒体开展普法力度不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网络新兴媒体开展普法的新优势,大力推广“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加大与县直其他部门、乡镇司法所的联系沟通,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进行普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全县共建成镇村(社区)法制宣传专栏180个,高速公路大型户外广告牌1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个、廉政教育基地1个、法治文化公园1个、法治长廊1个,并编印《农村常用法律法规》1万多册,发放至全县各乡镇。成立了阳山县普法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法律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等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开展法律进村居、进社区活动680场。六是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来,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的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注重运用三八国际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日、“五一”国际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节点,结合经济建设、权益保障、平安创建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今年以来,在特定节点宣传活动中,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0多人次,派发各类宣传资料20多万份。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现场广播等形式,使活动更加深入民心,进一步扩大了普法活动的影响力,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
(三)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机关党员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公述民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局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培育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观念、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2、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好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参加县委县政府的各类学习培训班,重点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组织中层领导干部竞岗,选拔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干部到新岗位任职,确保全县司法行政干警落实到位、配置科学合理,进一步提升队伍活力和战斗力。
3、各项制度日趋完善。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会议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规定。按照县委的安排,去年我局完成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杜绝超标使用现象。加强公车管理,严格公车使用审批制度,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台账,杜绝违规用车现象。
(四)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促进我县打造法治政府
1、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县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严格工作考评,不断促进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今年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已成功举办,从而较好地提升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力推动了我县法治政府的建设。
2、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我们积极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凡遇到需要法律解决的重要问题,法制部门都能认真对待、积极参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今年县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涉法事务55宗,其中参与审查合同27宗,其他涉法事项28件,有效地为政府和部门起到防控法律风险的作用。
3、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工作,为我县山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向市备案规范性文件1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把保障改革、发展和稳定所需解决的具体问题作为重点,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综合管理和环境治理等方面作为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点。通过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完善了我县的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我县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
4、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切实化解矛盾,解决问题。2016年我县行政复议案件共28宗,其中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宗,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14宗,不予受理案件4宗;参与行政应诉案件15宗。在办案过程中,做到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重时效,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作出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决定。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能够积极应诉,做好举证答辩出庭等工作,有效了维护了政府、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我们的平安创建暨综治工作离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和困难。一是队伍素质虽然逐年得到提高,但部分业务素质偏低,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二是司法所干警队伍不够稳定,流动性较大,兼职过多,不能专职从事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三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四是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途径、方式还需进一步加强探讨。社区矫正工作还需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及重视。五是机关效能建设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要求,围绕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全面实施“一五三”创新升级战略,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创新升级”这一发展主线,进一步打造好五张网络,强化三大保障
1、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培训,落实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核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大对来我县务工人员、青少年、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推动社区普法网络建设,充分运用各类新兴媒体、电视、电台,开展动态普法、互动普法,全方位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2、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重心进一步下移。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阳山的积极作用,我们将人民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村小组,充分发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人民调解员在维护农村基层稳定的“主心骨”作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而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维稳局面。通过对村两委干部、理事会成员人民调解工作手把手的“传帮带”,培养一支敢担当、会调解、识化解的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强化“首席人民调解员”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中的指导、参谋作用,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综合研判,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和缠访闹访,进一步为信访分流,为维稳减压,从根本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3、打造法律行业便民工作,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进一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全民均等化,深化和拓展基本法律服务,把法律服务措施做得更细,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我局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为契机,一是在县、镇、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三级实体平台,把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有机融入到实体平台中,方便群众办理相关司法行政业务和进行法律咨询。二是依托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网络平台,适当把部分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放在网络平台上,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免却舟车劳顿。三是积极配合省厅、市局,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标准体系探索建设,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走上标准化建设道路。另外我局将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借力于市属挂点法律顾问,充分发掘法律顾问的潜力,拓展法律顾问服务空间,在切实保障基层广大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同时,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好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民生,让更多老百姓的得到实惠,为我县广大农民群众发家致富铺路搭桥。
4、健全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拓展法律援助空间。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全县167个村居法律援助站基础上完善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受理功能。整合挂点村居法律顾问资源,为村居特困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确保应援尽援,使法律援助对象的人口覆盖面达到20%以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的援助率保持在100%。办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拓展法律援助受理渠道。
5、加强安帮矫正安民工作,管帮结合管控刑释解教社矫人群。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困扶助,不断提高矫正质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帮教对象衔接、帮扶教育,安置(就业)等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信息化,深化社区矫正人员电子监控系统等技术的运用。推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推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
(二)加大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下一阶段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发挥好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清理工作,规范、完善我县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我县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县山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切实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对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原则,同时加大对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有关部门依法行政。
(三)加强管理,抓好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
一是坚持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核心,把司法行政队伍及法律服务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和执法,执业公信力有新提高。二是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两学一做”及“三创”活动,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在队伍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执业为民”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忠诚、尽责”主题,切实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培训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岗位执法和服务应知应会的业务能力。
阳山县司法局(法制局)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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