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教育局文件
阳教〔2015〕60号
关于印发阳山县教育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阳山县教育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紧扣“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抓好贯彻落实。
阳山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
阳山县教育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为深入组织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教育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县安委办《关于印发阳山县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阳安〔2015〕5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县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为建设平安清远、平安校园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各校园结合实际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县进入汛期,重点开展学生防汛、防溺水事故和防范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活动。即读一本安全教育的书籍(手册);观看一部安全教育警示教育片;开展一次安全主题班会活动;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组织一次防溺水工作大检查。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丰富多彩、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开展“2015年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
省教育厅联合中国教育学会定于5月至6月开展“2015年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各校园要大力发动教师、学生、家长参与学习,针对留守儿童较多的地区和无法自主学习的监护人,学校要专门组织学生监护人进行集体学习,要将近期在停课期间发生的学生溺亡事故通报给学生和家长,特别要提醒学生监护人在暴雨停课期间和节假日履行监护人职责,看管好孩子。具体参与方式详见市教育局5月18日下发的《清远市教育局转发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三)集中开展以避灾避险疏散为主的安全疏散演练。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规定,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结合近期我县进入汛期和河南“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开展以避灾避险疏散和消防应急为主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学校防汛、消防预案,让广大师生熟悉避灾避险程序和措施,通过演练及时纠正和制止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切实提高师生防灾、防火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各校园要深入吸取河南省“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明确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期限和措施。重点检查学校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会议室等人员聚集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消除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栓损坏、灭火器喷雾剂过期、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出口堵塞、违规设置教师、学生宿舍等火灾隐患。
(五)组织开展抗灾救灾、灾后复产工作。
5月以来,我县各地接连遭受暴雨袭击,截至5月30日,我县共有11所中小学(幼儿园)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21万元。请各校园切实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快对校园内淤泥的清理,修复受损的桌椅、设备设施、图书等。二是加强学校及周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全面、不留死角地查看校舍、围墙等建筑,巡查校内道路、通道和校外周边道路,认真检查电、水、燃气管线,仔细查看实验室危化品的存放状况等。三是对灾后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除险,一时不能解决的安排人员守护,设置安全警示牌,不让无关人员进入校内危险区域。四是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各学校特别是受淹的学校,要对学校所有进水场所进行检查,必须对所有被水浸泡的场所,尤其是学校食堂、教室、寝室、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清洗和消毒,做到水退到哪里,清洗消杀工作跟进到哪里,不留死角,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园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提高学校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加强活动组织工作,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是今年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各校园要围绕主题,努力扩大影响,使广大师生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校园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校园主干道、宣传栏做好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氛围。
(四)按时报送相关资料。请各校园于6月23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报县教育局教育股。联系人:张明雄,联系电话:7801102/66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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