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构建具有阳山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按照县委县政府“两建”工作安排和要求,制定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征信系统,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着力打造“信用阳山”。到2016年底基本建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信用法规制度体系为保障、公共联合征信体系为核心、信用服务市场体系为主体、信用监管奖惩体系为支撑、信用文化教育体系为基础的较为成熟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信用法规制度较为完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运行良好,信用服务市场体系规范有序,诚信文化普及繁荣,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政府的公信力、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诚信水平、社会公众的诚信道德水准显著提升,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塑造“信用阳山”的良好商业和社会环境,以此作为构建幸福阳山的基石。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省市的部署,立足于阳山实际,统筹规划,明确总体目标和框架,统一规范和标准。根据总体规划,加快搭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序推进和逐步完善。
2.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立法执法、需求培育、示范带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加快建设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立健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全县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在诚实守信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承诺和履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以及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格局。
3.条块结合、共建共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切实解决好信息采集、共享、安全等基础性问题。按照统一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行业和部门加强对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通过成员共建共享的方式,共同打造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打破“条块分割”,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建立统一对外的发布查询平台,提高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应用水平。
4.先行先试、注重实效。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有效对接,促进信用信息的广泛发展,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壮大,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诚实守信者受到法律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有效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5.有序开发、确保安全。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社会成员的信息,规范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利用先进可靠的信息技术,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并注意备份,确保信用信息安全无患。
重点围绕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与应用,加快建设以政务诚信为先导、信用制度为保障、覆盖全县的征信系统为主体、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的构成和工作重点,着力推进以下六项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阳山实际,以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披露、信用监督和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修订制定规范征信活动和信用服务市场等政府规范性文件,建立起守信激励制度与机制,让信用变得有价值,从而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推进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
推进有关行业和部门依托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重点围绕市场准入、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领域。依法依规对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实行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乡村金融服务站,建成全县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库,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信用信息库提高农民信用意识。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推行企业、重点涉信人群、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公开承诺制度,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诚信服务、个人守信自律。
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全面整合有关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开通“信用阳山网”,建设覆盖全县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及确保其正常运作的工作组织机制,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推动行业、部门和镇(乡)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实现对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的联奖联惩,强化对失信行为的威慑与制约。
推动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防范信用风险,有效激发信用服务市场需求。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经营规范、认知度高的专业信用服务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推动形成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公信力强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加强对信用服务市场的全面监管,形成群众投诉举报收集和统一联网受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以信用服务机构为监管重点,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规范信用服务机构运作。
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力度,构建权利阳光运行机制。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监督。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践诺机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完善政府绩效考评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设勤政廉洁、守法守信、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提升各级政府公信力。
(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结合广东精神“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加强诚信宣传,褒扬诚实守信,揭露作假失信行为。注重文化引领,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新时期广东精神。面向全社会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加强专业信用教育和应用研究,提高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认知水平,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组 长:县长助理 朱昭阳。
常务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梁勇华。
副 组 长:县委宣传部、县府办、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法制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人民银行阳山县支行、县信息中心各派一名分管领导担任。
成员: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资办、县科农局、县规划市政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县环境保护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招商局)、县旅游局、县侨联、县粮食局、县保密局、县档案局、县工商联、县科协各派一名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结合“三打两建”的工作成果,部署和指导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各专项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统筹协调小组实行联络员制度。统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1个专责工作小组,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所涉及的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对应部门职能,推进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的征信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
统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统筹协调小组副组长单位及有关成员单位抽调,实行脱产集中办公。
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组织协调工作开展,负责起草会议材料,汇总工作信息、编写简报以及组织监督检查等。
2、组织编制和实施阳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3、负责对专责小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办理相关事项。
4、指导并协助试点乡镇、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联系市县“三打”办、“两建”办及相关部门。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和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行动计划,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本部门信用制度体系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牵头或配合相关专责小组的工作,共同搭建公共联合征信系统。
四、成立工作任务专责小组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小组下设综合规划、信用法制建设、政务信用建设、企业信用建设、个人信用建设、事业单位信用建设、社会组织信用建设、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信用文化宣传教育、信用信息化建设等11个专责小组。
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本小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与“三打”工作及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衔接,细化职责任务,推进相关工作。
(一)综合规划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阳山县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阳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并予以监督实施。(县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阳山县支行负责)
2、推进地方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信用信息应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探索信息平台建设路径。(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3.组织开展本县乡镇和行业试点,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指导试点乡镇和试点行业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探索并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试点乡镇和试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县各成员单位参与)
(二)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法制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阳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性意见》,明确和规范社会信用的范围,社会信用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信用信息的开放和保护、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和监管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2.建立阳山县社会信用制度框架。组织修订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开和应用等行为,强调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明确信用信息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等内容。(县编办、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
3.组织起草政府部门征信管理和考核办法,明确各部门在征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中的职责,以及按时报送信用信息、示范应用信用信息的责任,建立政府部门征信考核和奖惩机制。(县法制局负责)
4.组织起草阳山县信用服务业管理办法,规范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明确对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的处罚。(人民银行阳山县支行负责)
(三)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会商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网上征询、民意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廉洁性评估等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县府办负责)
2.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细化、量化执法自由裁量权,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水平,改善社会管理与服务质量。(县法制局负责)
3.推进四个要素市场的政务诚信建设。督促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与矿业权交易、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四个要素市场相关的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督促四个要素市场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经济秩序。(县监察局负责)
4.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监督检查。(县府办、县监察局负责)
5.推动政府部门实施服务承诺制度,对行政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建立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对承诺兑现的监督考核,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估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发挥人大、政协对政府的监督作用,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县监察局负责)
6.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风险评估、存量债务化解、将政府性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
7.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公务员考核考评制度,逐步将公务员诚信状况列为干部考核、任用、评优的重要内容,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8.推进地方政务诚信建设,强化地方政府对辖区内信用建设的领导责任,对政府失信行为以及高发地区建立信用风险预警和警示惩戒制度。(县监察局负责)
(四)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工商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企业的信用信息,重点加强对企业市场准入、纳税、信贷、合同履行、工资支付、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进出口、社会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信用信息的记录,建立完善各自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的企业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企业信用信息。(县经信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2.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鼓励和扶持诚实守信企业,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商业欺诈、恶意欠薪等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公示、警示制度。表彰诚实守信企业,依法披露失信企业“黑名单”,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县工商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3.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推动行业内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县民政局负责)
4.推动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推行企业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企业守信自律。(县经信局负责)
(五)个人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个人的信用信息,着重加强对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学科研人员等重点涉信人群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并对上述人员推行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个人守信自律。建立并完善各自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个人信用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2.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在从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干部选拔、人员录用等重点领域,加大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力度;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监管,严厉打击学历造假、学术不端、虚报冒领等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个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3.组织推动农村居民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围绕金融服务、补贴补助、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领域,依法依规对农村居民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完善电子信用档案,规范农村居民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推动解决农村居民融资难等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人民银行阳山县支行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4.组织推动流动人口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居民管理、治安、社会保障、就业、房屋购买与租赁、纳税等领域,依法依规对流动人口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对守信者在入户、就业培训、子女入托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予以优惠,对失信者予以必要的限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流动人口的信用意识,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六)事业单位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编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各自的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县编办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2.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创新监督和管理方式,加大对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应用力度,在财政补贴、办理资质手续、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探索实行事业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事业单位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行事业单位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事业单位守信自律。(县编办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七)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各自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县民政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2.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创新监督和管理方式,探索实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披露年度工作报告、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推行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守信自律。(县民政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3.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准则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信用服务行业守信自律。(县民政局负责)
(八)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阳山县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培育和引进信用服务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推动建立以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功能互补、种类齐全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人民银行阳山县支行负责)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监管,严格执行信用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制度、信用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和信用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健全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人民银行阳山县支行负责)
3.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准则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信用服务行业守信自律。(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九)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起草阳山县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明确系统的整体框架、建设内容、建设步骤以及信用信息的整合方式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局、人民银行阳山县支行负责,相关单位参与)
2.根据系统建设方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现有党政外网上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整合相关资源,建设“信用阳山网”,打造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县信息中心负责)
3.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整合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公安、人社、计生、税务等部门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编办、财政、税务等部门掌握的事业单位信用信息,以及民政等部门掌握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不断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建设并不断充实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和披露相关信用信息。(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4.负责对公共联合征信系统的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公共数据库、“信用阳山网”等进行技术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县信息中心负责 )
5.按照试点方案,推进并逐步实现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等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县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阳山县支行负责)
6.指导地方联合征信系统建设,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应用,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推动市、县(区)公共联合征信系统的联通。(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十)信用信息化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制定信用信息征集标准,统一信用代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目录以及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县经信局负责 )
2.推动有关行业和部门,依托自身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各自的信用信息系统。(县信息中心负责)
3.为县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县镇联合征信系统联通提供技术支撑。(县信息中心负责)
4.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筹备建设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效能监察,指导各市、县开展网上办事工作。(县府办负责)
(十一)信用文化宣传教育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广泛宣传报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诚信宣传活动,宣传诚实守信典型,揭露作假失信行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组织编写制作信用知识读本、图册、资料光盘、电视短片等,广泛普及信用文化与知识。(县委宣传部负责)
2. 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推进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经营者诚信示范,深入开展“阳山十大诚信企业”和诚信文明示范单位等评选活动。广泛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诚信经营示范”、“推进诚信计量”、“无假货示范街(店)”等诚信创建活动。(县工商联负责)
3.制定诚信教育的总体规划,明确阶段性要求,组织编写有机融合古今中外的正反事例、与时俱进的诚信教材,推进学前、中小学、大中专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等各个环节的诚信教育,培养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县教育局负责)
五、工作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积极收集和梳理“三打”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以打促建,边打边建”。要加强与“三打”工作和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工作的沟通协调,形成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各种手段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两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写工作快报,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以及通报“两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努力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重点做好试点单位的督促工作,建立起考核机制。
六、分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重点建设、分步推进、巩固提升的要求,广东省将在2016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因此,我县的工作也将按省市规定的时间进行整体布局,具体工作安排分四个阶段推进:
搭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架构,成立阳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专责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
研究确定需修订和制定出台的信用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开展调研,结合县、镇(乡)的现实情况构建信息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建立信息数据库。各牵头单位要完成整体工作规划方案设计并报统筹协调小组批复。试点乡镇和试点行业要完成试点工作方案并报统筹协调小组批复。在今年年底,各项基础性工作要全面铺开。
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或修订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应用以及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活动的信用法规制度。推进行业和部门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成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开通“信用阳山”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建立信用监管奖惩机制;广泛开展信用文化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程序以及法律条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全年)
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进一步充实提升、深化应用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进一步扩大“信用阳山”网对外信用信息服务范围,健全信用监管奖惩机制;信用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县诚信环境明显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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