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山县杜步镇委文件
杜发〔2014〕31号
关于印发《杜步镇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有关单位(部门):
《杜步镇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杜步镇委员会
2014年8月20日
杜步镇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阳山县2014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和《阳山县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镇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改善发展环境,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推动我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7月份起至12月底,在我镇开展 “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为主题,以监督检查和严格问责为主要手段,着力解决影响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梗阻”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镇的服务环境和干部作风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正风”行动,对“中梗阻”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并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四风”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查找作风漂浮、精神状态松懈、不敢担当的问题,群众观念淡薄、廉而不勤、不作为的问题,追求个人待遇、钱多多干、钱少少干、没钱不干的问题,努力实现干部作风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评价有明显提升,干部的服务水平有普遍提高。
(一)提高政府的公信力。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使广大干部特别是直接面向群众、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站所负责人、职能部门中层干部、业务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按照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增强主动服务、尽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增强工作的执行力。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在办理群众和企业诉求方面,责任更明,任务更清,速度更快,成效更好,反馈更及时,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落实。
(三)优化环境的推动力。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破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使群众办事更方便,企业诉求解决更快捷,部门协调更顺畅,投资环境更优化。
三、主要任务
这次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镇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中梗阻”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和行为:
1.不能严格按国家政策、法规办事,对上级的决策、决定、意图等不能有效贯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歪曲执行,对抗执行,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
2.对重大、重点项目不执行或执行不力,责任心不强、遇事回避,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各行其是、为所欲为的;
3.不认真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迟报、漏报、误报、瞒报、谎报、拒报工作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应当到现场处置而未到现场处置或者处置不当和处置不力的;
5.对车匪路霸、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偷挖盗采、黑恶势力等现象打击和处置不力的;
6.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不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插手、变相干预交易或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肢解分割规避招标的;
7.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发生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施工单位违反规程施工,引发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8.在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实行招投标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和违规招标的;
9.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惠民资金,发放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利用惠民政策谋取私利的;
10.在职能范围内分工不清、责任不明,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不及时主动牵头沟通、协调,或者协办部门不积极支持配合,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1.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上级交办的事项和工作会议决定的事项、下级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及时办理,故意拖延、推诿,久拖不决、不予答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
12.对违纪违法行为包庇、袒护、说情,干扰调查处理工作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滥用自由裁量权办“人情案”、“关系案”的;
13.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服务意识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冷漠、生硬、横蛮、粗暴,以及有其它不文明行为的;
14.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故意刁难企业经营者和办事人员,找企业或办事人员吃、拿、卡、要、报的;
15.对审批办理的事项拖拉、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的;
16.对“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执行不力,办事流程不规范,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的;
17.擅自进行执法检查,或超越管理权限、管辖范围进行检查,或报复性执法,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
18.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刁难群众,借机谋取私利的;
19.强迫企业接受无法定依据的检验、检测等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只提供部分服务的;
20.投资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在职责范围内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影响投资项目进展,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21.其它存在“中梗阻”现象和行为的。
四、工作措施和步骤
这次治理“中梗阻”专项行动工作从2014年7月开始至2014年12月结束,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强化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宣传治理“中梗阻”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效能建设的积极性,全面树立“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思想意识,及时通报我镇开展治理“中梗阻”的情况,营造治理“中梗阻”问题的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浓烈的社会氛围。同时,畅通信访、“行风热线”、官方微博等民意诉求渠道,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机关效能投诉热线等平台,确保群众咨询有解答,投诉有答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党代表和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并及时将治理工作的措施、办法、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专门机构和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
(二)对照检查,认真自查自纠。结合本镇工作实际,从重点整治的几个方面入手,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具有审批权、执法权和许可权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开展“四查四纠”,即:查思想意识,看为群众服务的意识牢不牢,纠正为群众服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现象;查办事效率,看服务群众工作效率高不高,纠正拖拉扯皮、互相推诿的工作作风;查依法行政,看行政执法严不严,纠正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的衙门作风;查廉洁自律,看自身形象廉不廉,纠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行为。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予以从轻处理或不予追究。
(三)加强办案,从严追责问责。将严格办案作为推动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手段,并贯穿活动始终。在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凡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的,从轻从宽处理或不予追究。凡不如实自查自纠,对“中梗阻”和“四风”等问题,一经发现,即予严肃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的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严格追查深层次原因,并及时向全镇、向社会公布情况,达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实现追究效果最大化,力促行政提速、服务提质。
(四)注重实效,健全长效机制。对我镇治理“中梗阻”问题进行认真总结。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依然存在,影响和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违规违纪责任是否追究到位,防止“中梗阻”现象发生的措施是否建立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标本兼治,在严肃查处“中梗阻”问题的同时,主动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加以整改,形成防治“中梗阻”的长效机制。
五、相关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扎实推进我镇治理“中梗阻”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我镇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负责人为副组长,镇领导班子、纪委委员为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中梗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负责人潘企祥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按照专项治理行动的任务和要求,逐一推进。镇“正风”办要将本镇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县“正风”办(县纪委执法室4A06室),并随时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2.提高认识,统筹安排。镇属各有关单位、部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做到统筹结合,合理安排。坚持把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任务重,时间紧,各村委会、镇属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沟通协调,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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