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阳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实施方案

 

阳山县教育局文件

阳教〔201413

                                                                                                

阳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

人员聘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工作,解决近三年来部分教职员的岗位聘任问题,经深入调查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广东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的精神为指导,以清远市人社局核定各校的岗位总量为依据,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岗位的聘用,严格做到岗位聘用与岗位设置相结合。同时,要坚决执行评、聘分开的精神,获得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教职员,要依据有岗位方可聘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无岗位则不聘或只能低聘。

二、 工作目标

加大有关岗位设置文件精神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员对岗位设置的思想认识。深入调查本单位各级岗位的余缺情况,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岗位聘用制度,努力解决教职员的岗位聘用问题

三、 工作要求

(一)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校要加强领导,大力宣传,使全体教职员进一步理解有关岗位设置的文件精神。要依据上级核定的岗位总量来落实岗位聘用,要严格做到岗位聘用与岗位设置相结合。坚决执行评、聘分开的精神,要纠正以为一评就聘的错误思想认识,要依据有岗位方可聘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无岗位则不聘或只能低聘。

(二) 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各校由行政拟稿,经教代会研讨,以及全体教职工的积极参与修改形成符合本校实际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其中要包括新进人员的岗位聘用方法和不足岗位时的竞聘方法。建立的岗位聘用制度,全体教职员要认真理解消化和共同遵照执行,并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各校制定的岗位聘用方案,要报我局人事股备案。今后,新进人员、初次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或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依据本单位的岗位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进行聘用。

之前通过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而未被聘任的教职员,解决思路如下:

1、 对比2011年上级核定本校的岗位数,有空岗的可依据本校制定的聘用方案进行申请聘用;

2、 岗位不足的则采取竞聘上岗的办法解决聘用。

3、 没有空岗的学校要等到学校自然减员后申请聘用,或申请到有岗位的学校聘用。

(三) 加强思想工作疏导。各校要做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的解释工作,进一步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做好不能聘用人员的思想工作。

四、 阶段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21日前)。各校对本单位的岗位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汇总出本校的岗位余缺情况,并上报我局人事股。

(二) 动员部署阶段(35)。各校要积极开展动员部署,结合本校的实际建立完善的岗位聘用制度,为实施岗位聘用做好制度保障,并35日前将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报送我局人事股

 (三)落实聘任阶段(314)。各单位依据本校的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对照本校的岗位余缺情况,落实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岗位聘用。314日前将岗位聘用申报材料报我局人事股,我局汇总后统一报上级部门完成岗位聘用工作。

阳山县教育局

2014年2月21日        

附件:1、阳山县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汇总表

      2、阳山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能否聘任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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