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关于印发阳山县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阳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阳安〔20181

关于印发阳山县2018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山县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3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清远市安委办。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

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阳山县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我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市要求,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契机,加强监督管理与服务创新,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个全域两大攻坚”系列行动、如期实现全面脱贫奔康、开创新时代阳山生态振兴绿色崛起新局面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1.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6号),按照实施意见的时间安排、任务分工,结合我县实际,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县安委办要建立工作交流和通报制度,组织对乡镇、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督查,并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2参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办牵头,组织编制《阳山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压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4.明确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5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安全发展。

6.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抓好源头防范,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排查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加大投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升级安全基础设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7.严格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定与我县经济社会相适应并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县安委会牵头制定乡镇党委政府、县各有关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同时协调乡镇、县有关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

8.筑牢安全生产监管防线。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推动企业聘请安全生产专家排查事故隐患;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干部培训;推进各乡镇加强安监站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加强专职安全员能力培训和素质教育,提升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建立完善本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健全县各部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

四、加强城镇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

9.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城市安全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要求,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继续开展城镇风险点危险源专项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管控治理,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核销全过程记录及闭环管理。

10建立完善城镇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基层安全基础建设。完善城镇、村居社区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与项目同步建设公共安全设施。建立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理信息共享和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安全保障条件。开展城镇、村居社区公共设施、老旧建筑隐患综合治理,加强对城镇、村居社区隐蔽性设施、地上地下管廊、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等建设运营安全管理。推动科学设置高层建筑物、体育场馆、涵洞、桥梁、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等重点建筑(设施)的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设施。

11.推进依托电子地图标示的安全风险点“一张图”建设,推动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安全监管、气象、地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区域性安全风险点的大数据平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风险预防预警体系,构建城镇、村居社区运行安全风险防控网络,强化城镇安全运行保障

五、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攻坚

12.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电力、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行业特点及检查需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隐患排查,并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开展专项整治,使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专业化,形成长效机制。

13.开展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根据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实际以及省、市要求,县安委会牵头,部署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及专项整治。

14.完成综合治理阶段性任务。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继续推进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等综合治理,完成2018年重点行业领域攻坚治理工作任务。

六、严格执法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15坚持依法治安,严格执法。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各部门加强联合协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主线,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阳光执法”,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严查生产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七、建立完善职业健康防控体系

16.开展全县涉职业病危害企业情况的调查摸底,摸清职业病危害的地区、行业、岗位、接触人群分布等基本情况,科学规范有效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监管。开展职业健康促进示范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健康企业”建设。

17.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健全领导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职业危害应急预案,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岗中、离职健康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设置公告栏和警示标识,排查整改职业危害隐患,落实检测监测制度,加大投入,完善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等。

18.以水泥制造(磨粉站)、箱包加工、皮革制鞋、板材加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推进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强对高温作业、使用有毒物品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好高温和寒冷季节职业中暑中毒防范等工作。

八、创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9.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宣传画册等公共媒体及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应急演练周”“执法监察周”“安全科技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公益宣传、报道,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20.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企业基层班组等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动员引导全民参与,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提高劳动者维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正当权益意识,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1.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和企业建设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文化示范社区、安全文化示范点,推动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22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员“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新入职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着力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防护能力。

九、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业务交流

23.主动请示省、市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到我县开展安全生产业务指导。积极与邻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科研机构、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联系沟通,开展安全生产业务交流,不断提高我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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