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开展
勤廉监督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勤廉监督室工作,促进村级勤廉监督机构更好发挥作用,推动我县勤廉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清远市纪委印发的《清远市村(社区)勤廉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征求意见的函》的文件要求,经县纪委主要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六个调研组(详见附件)分别赴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开展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8年3月9日至13日(具体时间由各调研组定)。
二、调研内容
充分征求、了解、掌握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和勤廉监督室主任等人员,以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对清远市纪委草拟的《清远市村(社区)勤廉监督工作规则(试行)》《清远市村(社区)“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清远市村(社区)勤廉监督谈话提醒实施细则(试行)》《清远市村(社区)勤廉监督工作成效检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清远市勤廉监督室奖惩办法(试行)》等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方式
继续以“五个一”工作为抓手,深入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
(一)召开一次勤廉监督工作调研座谈会。调研组将通过到各个乡镇召开勤廉监督工作调研座谈会听取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勤廉监督室主任等人员以及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邀请村级党员干部参加一次座谈。调研组将邀请部分村(社区)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座谈,面对面听取大家对勤廉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地走访一批村(社区)。调研组将深入当地勤廉监督室进行实地考察,并走村入户,田间地头获取群众对勤廉监督室的第一手意见和建议。
(四)收集一批基层工作典型材料。收集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对勤廉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由调研组进行整理汇总(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五)开展一次与当地党政领导的交流。调研组将在调研期间就勤廉监督工作如何更好的开展,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增强群众获得感,确保基层和谐稳定发展,听取当地党政领导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调研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配合调研组开展工作。
(二)根据专题调研工作的要求,请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对照《清远市村(社区)勤廉监督工作规则(试行)》《清远市村(社区)“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清远市村(社区)勤廉监督谈话提醒实施细则(试行)》《清远市村(社区)勤廉监督工作成效检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清远市勤廉监督室奖惩办法(试行)》等制度,有针对性的进行研究探索,收集意见并形成书面调研材料,书面调研材料报各调研组联络员。各调研组综合所调研乡镇、单位意见建议后,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
(三)调研组要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得参加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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