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山县小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州崇象清远阳山大东山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为满足清远市国民经济发展对清洁能源的需求,拟在清远市阳山县建设大东山风电场项目,该项目对优化能源结构,解决能源供需矛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广州崇象清远阳山大东山风电场项目选址位于清远市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项目用地总规模0.4100公顷,其中升压站项目用地不符合阳山县小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需对阳山县小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为此编制《阳山县小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州崇象清远阳山大东山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以确保规划期内,阳山县小江镇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方案》已通过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方案》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阳山县小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州崇象清远阳山大东山风电场项目)>的批复》(清府函〔2019〕211号)
二、批准时间:2019年5月27日
三、方案情况:《方案》将位于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共0.4100公顷的规划林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将位于阳山县小江镇下坪村、珠光村、罗汉村共0.4100公顷的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0.4100公顷规划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同时,拟将项目用地范围内属林业用地区地块修改为工矿用地区,将属限制建设区的地块全部修改为允许建设区。《方案》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符合阳山县的发展规划与清远市的城镇发展战略,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影响不大。
四、公告方式:在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和涉及的镇、村委会张贴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阳山县小江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doc-TR01
2、阳山县小江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doc-TC01~TC03
3、阳山县小江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doc -TR01
4、阳山县小江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doc -TC01~TC03
阳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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