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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崀镇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大崀镇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崀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更好地保护大崀镇辖区河流的整洁,河道水质的清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三个全域两大攻坚”系列行动。根据《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全面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河长办〔201818号)及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北江流域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有关意见的函》(粤北管函〔2018185号)、《关于在全市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清远市总河长令第1号)和《阳山县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方案》文件指示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目标

为确保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分区管理,村委会负责制,就地打捞,及时清运”的原则,组织各村委会发现辖区河流水面漂浮物及时清理专项治理行动,改善辖区河流水质,健全完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

二、    整治范围

大崀镇辖区范围内的全部河流、水库、山塘等。

三、    实施计划

(一)行动时间

第一次 专项行动时间:201861日至2018630日。

第二次专项行动时间:201891520181015日。

(二)具体实施步骤

第一,召开分布有河流的7个村委会会议。各村对辖区河流进行漂浮物摸底调查,摸清数量、来源等,建立台账。

第二,制定“清理漂浮物”具体时间,各村委会安排好人员,按照从上游到下游、从小河到大河的原则进行清理。并加强各村委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有利于做好各村河流的清理漂浮物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按时完成。

第三,加强河流清理漂浮物工作,巩固本次专项行动成效。镇、各个村委会要加强辖区内河流巡查力度,了解河流清洁情况。各级河长要开展好河道巡查工作,做到巡河常态化、规范化,并及时发现漂浮物并积极处理河流出现的问题,基本实现全镇河流无成片水面漂浮物和水浮莲的目标。

四、    责任分工

(一)     镇河长办

由镇河长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镇辖区范围内的清理漂浮物工作方案;组建清理漂浮物队伍,按要求上报相应表格;监督检查辖区河流清理漂浮物工作情况。

(二)     各村委会

    各村委会按照镇河长办公室的要求做好笨辖区的清理漂浮物工作,遇到相关情况及时上报镇河长办。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河长办和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把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的任务来抓。一是要成立清理漂浮物专项小组;二是要制定具体的行动的细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把握清理原则。严格按照省市县的工作部署和大崀镇的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加快推进,不得把水面漂浮物、底泥污染物、河流障碍物等从辖区内往辖区外推从上游往下游推、从小河往大河推,要主动做好服务,确保清理漂浮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对清理漂浮物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及时主动公开清理漂浮物专项行动的成效,为社会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并及时回应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应对和引导,确保清理行动得到群众支持,让群众满意。

()完善梳理总结。在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梳理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剖析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将各村委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县河长制办公室。

 

 

大崀镇河长办公室

2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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