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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涉环境保护领域矛盾纠纷专项治理行动报告

 

关于开展涉环境保护领域矛盾纠纷专项治理行动报告

 

阳山县环境保护局

 

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省、市、县政府工作部署,推进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全力做好维稳安保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开展环境检查。采取定期及不定期的方式,依法对辖区内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今年至今,出动人次444人次,检查企业215家次,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50,立案3

2严厉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两高司法解释,严厉打击恶意违法行为。确保排污企业废水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

(二)积极开展涉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调处

1-6,共受理共40宗,已处理40宗,已办结37宗,办理率100%,结案率93%由于处理得当,至今未出现向上级信访部门集体上访的重大矛盾纠纷案件

(三)积极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完成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面。我县已委托第三方制作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图和成果报告。《阳山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议,并上报市环保局。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下一步将组织施工方进场施工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面。62禁养区内养殖场已全部关闭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阳山县PPP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招投标程序并与第三方签订合同,进入项目实施建设阶段镇级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方面。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已全部停用,并进行泥土覆盖,部分进行了简单复绿,现时全县各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已委托第三方编制完成《阳山县镇级填埋场整治方案》7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预计今年10月,全县镇级生活垃圾填埋场同步实施整治工程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组重点交办案件处理情况:截止目前,我县收到中央环保第五督察组转来案件16宗,其中带“*(重点案件)4为全力做好督察组交办的案件,我县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度。案件交办第一时间各案件的包案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当地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核查,如投诉人反映的违法事实属实,要立即采取措施,从严查处,该停产整治的立即停产整治,验收合格后才给予复产,该搬迁关闭的,限期关闭,对拒不停产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我局已下发5份《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现我县已有9案件办结。其余未办结案件,部分案件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情况编制整改方案,部分案件则需等第三方有资质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做进一步处理,涉及跨区域案件需要涉及地加强协调沟通,待对案件反馈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重点案件处理情况

1协调处理清新区石潭镇建丰岩水质问题

523日,我局收到清新区环保局关于清新区石潭镇建丰岩溶洞出水因受我县七拱镇、杜步镇来水的影响,水流被污染,要求我局协调处理的函我局派员会同七拱、杜步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清新区环保局、石潭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布点采样监测。同时,524-30日我局派出两个执法小组会同七拱、杜步镇政府工作人员分别对沿河两岸违法违规养殖场进行排查。我局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存在废水渗漏行为的养户,现场下发限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我局向我县辖区内三家主要养殖合作公司下发关于要求加强对我县辖区内的合作养户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和全面排查的通知

2、牛蛙养殖污染环境问题

近来我县范围内出现牛蛙养殖场大量无序发展、废水直排、随意丢弃病死蛙体等问题,我局已派员对违法违规养殖场进行排查并向养户派发《致阳山县牛蛙养殖场的一封信》,要求养户完善治污设施的建设,产生的废水须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对违法排污的牛蛙养殖场,我局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3、阳山县黎埠镇凤山村鬼子冲原煤灰厂内存放废油酸渣案件

我局于2018416日接黎埠镇政府电话通报,有人在阳山县黎埠镇凤山村鬼子冲原煤灰厂内存放废油酸渣(统称沥青),我局执法人员会同黎埠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查,现场堆放一个油罐,内有废酸油渣约30吨,未见有倒出废酸油渣,现场并有一辆油罐车在卸废酸油渣。我局执法人员对涉事人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根据涉事人供述,其在鬼子冲原煤灰厂内存放的是废油酸渣(统称沥青),共两批,两批次共有约57吨。

20171128日我局会同连州市环保局到现场确认该堆放场所属连州环保局管辖范围内,我局已将事件的相关资料移送至连州市环保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工作专业性较强,我县相关人员经验不足,断层严重,且执法人员少,导致执法工作不能更全面、彻底的开展。

(二)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生态问题方面,因涉及范围较广,而我县暂未形成多部门联合机制,涉及多部门的,未明确职责,从而造成处理难度大,费时长。仅凭借环保部门的力量,无法彻底解决矛盾纠纷。

(三)养殖场污染环境、水流、山溪等农业污染事件在我县时有发生,我县辖区内存在大量无序发展的养殖场,涉及的范围广、群众多,同时查处违法违规养殖场也涉及多个部门,先污染后治理,往往会造成环境治理难度大,维稳压力大,执法被动的局面。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加强执法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水平,积极参加上级技术主管部门举办的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我县执法监察、监测业务水平。

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间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的环境保护执法新机制。

)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已办结的案件,局将协同县直有关部门和当地镇人民政府派员定期到相关地点进行巡查,加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未办结案件,将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地区的沟通协调,抓紧时间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继续加强整顿养殖场无序发展的工作。我局将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养殖场进行立案处罚,尤其针对对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对于未办理环保手续,治污设施仍然不正常使用、存在废水外排行为的养户,我局将依法处罚并报经县政府批准进行关停;对于未办理环保手续的养户,我局将继续督促其完善环保手续

 

 

 

 

                                                   阳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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