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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教育局关于迅速开展涉校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阳山县教育局关于迅速开展涉校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县直学校、幼儿园,清远市博林实验学校:

2018年4月27日,陕西省榆林市发生一起学生被袭击伤害事件,造成9名学生死亡、10名学生受伤。事件惨痛,令人警醒。根据省市县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现决定在全县开展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排查整治时间

2018年4月28日至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全县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二)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食品卫生等涉校安全隐患。

(三)校园及周边可能存在的精神病患、对社会有报复倾向人员等重点人员。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涉校矛盾纠纷,包括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与周边单位、学校及教职工、学校与学生、教职员工之间、学生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

(二)校园安全防护、治安管理和教育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包括学校是否按照有关标准配备保安员、安全防护器材,是否配有安全一键式报警等技防设施。

(三)校园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周边是否存在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扬言报复社会等各类重点人员。

(四)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校园内是否私藏管制刀具。

(五)消防安全隐患,包括校园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建筑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校园内是否存在“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以及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规存放和充电行为。

(六)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存在“六无”问题(无校门、无围墙、无视频监控、无专业保安、无一键式报警设施、无证照)。

(七)校车和驾驶员是否取得相关资格;校车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校车是否存在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交通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情况。

(八)校园及校外教育机构周边是否存在家长自行租用小面包车、农用车、货车、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情况:校园内或周边是否存在黑乘车点、学生包租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情况。

(九)校园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周边是否存在容易诱发学生溺水的危险水域。

(十)校园饭堂是否符合有关资质要求,食品采购、制作等流程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是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管理是否到位。校园商店等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

(十一)校舍安全、与教育相关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泥石流、山体滑坡以及极端气象灾害印发的安全隐患。

(十二)校园及周边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十三)是否落实校园卫生防疫措施。

(十四)其他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事故隐患。

四、工作方法

(一)学校自查(4月28日至5月3日)。各校根据通知有关内容对涉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结果,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步骤和具体责任人,力争及时全面整改到位,自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局重点抽查(5月3日至5月25日)。局针对排查整治情况,对问题比较突出、整改难度大或发生事故较多及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地区进行重点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各校要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安全工作“最后一公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防走过场、流于形式,务必排查整改到位。

(二)各校要通过此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各校请于5月3日前将《阳山县2018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表》(加盖公章,扫描并用学校命名)发至我局教育股邮箱:ysjyg@126.com。5月18日前报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扫描件),6月6日前报开展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纸质版)。

附件:阳山县2018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表

                                 

                                     阳山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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