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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山县黎埠镇凤埠小学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为促进我镇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工作计划,我镇拟在凤埠小学校园内建设幼儿园,现组织编制《阳山县黎埠镇凤埠小学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规划内容科学、合理、可行,特将方案成果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17日(30天)

  公示渠道: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站留言等形式向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反馈意见及建议。

  联系地址: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文明街26号

  联系电话:0763-7321032



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公示内容

  一、编制目的

  近年来,随着的适龄儿童不断增加,我镇幼儿教育需求不断壮大,加建设幼儿园项目是教育重点民生工程,能有效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不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落实《清远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持续加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保障力度,切实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我镇学前教育办学水平。

  结合《阳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建成和优化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学前教育“5080”攻坚工程,确保常住适龄儿童就近入读幼儿园需求得到较好满足。按照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原则,合理布局教育配套设施,保障县域教育配套设施顺利落地,满足周边就学需求,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阳山县黎埠镇大塘村,规划范围北至耕地,南至凤埠中学,东至村道,西至X830县道,距离黎埠镇镇区5.7公里,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07公顷。

  规划原则

  (1)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原则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城乡统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持续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做到规划先行、城乡统筹发展,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大教育配套资源建设投入,以“精准灌溉”确保教育公平。

  (2)盘活资源、集约高效原则

  充分盘活利用已有教育空间资源,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教育用地指标,科学布局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3)可持续发展原则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是城乡规划的一项重要基准,通过释放土地资源价值潜力,提升城镇功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多赢格局,实现人、自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功能定位

  为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全面构建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现有基础上将规划区打造为黎埠镇教育优质普惠新阵地。

  附图:

  (1)区位图

01区位图.jpg

  (2)法定图则

02-法定图则.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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