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峡能源清远阳山石羊楼风电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为促进我镇能源事业发展,根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计划,我镇引进三峡能源清远阳山石羊楼风电场项目,现组织编制《三峡能源清远阳山石羊楼风电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规划内容科学、合理、可行,特将方案成果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9日-2022年8月19日(30天)
公示渠道: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阳山县杨梅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站留言等形式向阳山县杨梅镇人民政府反馈意见及建议。
联系地址:阳山县杨梅镇杨梅大街28号
联系电话:0763-3102811
阳山县杨梅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
公示内容
一、编制目的
根据《阳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本项目属于绿色能源项目,该项目建设对改善广东省电网的能源结构和缓解广东省用地紧张的局面,能够有效地补充清远市的能源供应,对改善生态环境、拉动清远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本规划为落实上层次规划对该片区的建设指导,保障县城引入绿色能源项目顺利落地,特编制《三峡能源清远阳山石羊楼风电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为阳山县杨梅镇、太平镇绿色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杨梅镇与太平镇交界处,总用地面积0.47公顷。
三、规划原则
(1)坚持集约节约原则
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2)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各项任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加强与周边区域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以及产业的合理配置及利益的合理。
(3)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生态文明理念,保护自然资源和绿地、公园、湿地、林地等生态环境,落实能源战略规划,采取低影响开发模式,实现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
(4)可操作性原则
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加强与其他已审批或正在执行的规划成果的衔接,以协调完善为目标,深化规划范围内土地控制要求,切实服务于规划管理与开发,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5)整体效益优先原则
加强策划研究,重视各项项目的落地,充分协调在项目实施中的用地和空间环境问题,重视项目的经济性分析,充分挖掘与最大化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地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多赢。
四、功能定位
规划定位为:区域能源设施。
附图:
(1)区位图
(2)法定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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