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镇经济发展,根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计划,我镇目前引进了三峡新能源阳山小江5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现组织编制《阳山县小江镇珠光村委会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规划内容科学、合理、可行,特将方案成果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30日(30天)
公示渠道: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阳山县小江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站留言等形式向阳山县小江镇人民政府反馈意见及建议。
联系地址:阳山县小江镇小江大街53号
联系电话:0763-7355338
阳山县小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公示内容
一、编制目的
根据《阳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项目属于绿色能源项目,项目建设对改善广东省电网的能源结构和缓解广东省用地紧张的局面,能够有效地补充清远市的能源供应,对改善生态环境、拉动清远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本规划为落实上层次规划对该片区的建设指导,保障县城引入绿色能源项目顺利落地,特编制《阳山县小江镇珠光村委会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为阳山县小江镇珠光村绿色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二、规划依据
(一)与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7.《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T36670-2018);
9.《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10.《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
(二)上层次规划及相关依据
1.《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
2.《阳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3.《阳山县城区总体规划(2004-2020)》;
4.《阳山县城区总体规划(2004-2020)》;
5.《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2005);
7.《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年版);
8.《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11年);
9.其他相关现行的法律规范、规程规范;
10.规划范围现状基础资料及有关技术资料。
三、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阳山县小江镇珠光村沙坦村东北侧,属珠光村管辖范围,距离小江镇镇区约11.2公里,规划区总面积约0.51公顷。
四、规划原则
(一)坚持集约节约原则
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各项任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加强与周边区域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以及产业的合理配置及利益的合理分配。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生态文明理念,保护自然资源和绿地、公园、湿地、林地等生态环境,落实能源战略规划,采取低影响开发模式,实现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
(四)可操作性原则
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加强与其他已审批或正在执行的规划成果的衔接,以协调完善为目标,深化规划范围内土地控制要求,切实服务于规划管理与开发,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五)整体效益优先原则
加强策划研究,重视各项项目的落地,充分协调在项目实施中的用地和空间环境问题,重视项目的经济性分析,充分挖掘与最大化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地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多赢。
五、功能定位
小江镇农光互补设施。
区位图
土地利用规划图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