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山县小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中核阳山300MW农光互补项目)》的成果公告
《阳山县小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中核阳山300MW农光互补项目)》已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4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该使用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原因
中核阳山300MW农光互补项目220kV升压站选址位于阳山县小江镇罗汉村,项目用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不是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位于阳山县小江镇允许建设区外,不符合项目用地要求,因此为满足项目建设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其规划用途。
二、调整范围和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将阳山县小江镇罗汉村原规划为农用地的调入地块规划用途修改为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同时将阳山县小江镇石螺村原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的调出地块规划用途修改为农用地和自然保留地,以确保规划期内小江镇各类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
三、批准机关、时间
2021年5月18日,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阳山县小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中核阳山300MW农光互补项目)的批复》清府函〔2021〕137号)
附件:
1、小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2、小江镇调整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0日
小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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