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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 听证会公告

 


    为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定于2020年5月26日在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对《清远市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清远市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编制成果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听证时间、地点

    2020年5月26日下午3:00时,阳山县城北门路362号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代表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熟悉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较关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5.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听证代表有权对《清远市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内容进行咨询,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听证当事人认为听证员、记录员与拟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权申请回避,并说明理由;

    (3)遵守听证会议纪律,发言的先要举手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报上姓名及职务后才能发言。听证会结束后,经审阅听证记录后在听证记录上签字(盖章)。

    四、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阳山县城北门路362号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

    2、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于2020年5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报名申请书。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正本,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我局将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指定听证会代表。

联系人:陈良灵,联系电话:7883983、15767561472

特此公告



附件:清远市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pdf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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