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清远市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公示

 


    阳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阳山县太平镇、七拱镇、江英镇、黎埠镇、黄坌镇、小江镇、杜步镇、岭背镇、大崀镇、秤架瑶族乡,由于项目用地2.3031公顷不符合《清远市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需申请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现《清远市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编制完成,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拟逐级将《规划》修改方案报上级政府批准,现将规划修改内容公示如下:

    1、 规划修改内容简述

    规划修改范围位于阳山县阳城镇、太平镇、七拱镇、江英镇、黎埠镇、黄坌镇、小江镇、杜步镇、岭背镇、大崀镇、秤架瑶族乡,拟在阳山县太平镇、七拱镇、江英镇、黎埠镇、黄坌镇、小江镇、杜步镇、岭背镇、大崀镇、秤架瑶族乡调入城乡建设用地2.3031公顷;同时拟在阳山县阳城镇调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2.3031公顷,故规划修改前后,阳山县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项目占用耕地1.4140公顷,根据耕地占补平衡要求,耕地占用过程中将由用地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当地政府补充等方式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责任,确保阳山县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本次规划修改可满足阳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用地需求。

    2、 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即日起30天,即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

    3、 公示方式和地点

    在阳山县自然资源局、阳城镇、太平镇、七拱镇、江英镇、黎埠镇、黄坌镇、小江镇、杜步镇、岭背镇、大崀镇、秤架瑶族乡、青莲镇人民政府、太平村、西连村、江英村、隔江村、大陂村、黄坌村、小江村、杜步村、犁头村、大崀村、中心村、畔水村公示栏张贴公示,在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7:30

联系人:陈良灵,联系电话:0763-7883893、15767561472

注:1、图件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收。


附件:清远市阳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阳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pdf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3日


关闭
返回顶端
微信关注
微信二维码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粤省事
粤省事二维码
移动门户
移动门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