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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2019年度垦造水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

2019年度垦造水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阳山县2019年度垦造水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30


阳山县2019年度垦造水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阳山县2019年度垦造水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加快推进垦造水田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粤府函〔2017272号)、《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函〔201727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实施垦造水田资金结算与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4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完成建工集团在阳城镇、江英镇垦造水田1163亩的任务,其中阳城镇畔水村561亩、水口村252亩,江英镇江英村350亩(具体面积以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申报立项为准)。

二、工作责任

省建工集团作为实施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垦造水田工作,确保安全和质量。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垦造水田计划安排、协助建工集团对垦造水田项目的勘察选址、立项、验收、垦造水田指标管理制度的建立、项目施工“前、中、后”的巡查上报工作和项目验收后三年管护期的后期种植监督等工作。

阳城镇、江英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协助项目的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民意调查、土地租赁、土地整合、项目施工期间的民事协调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三年管护期(每年种植一造以上水稻)等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相关部门所需的项目资金使用申请的审核和拨付工作,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

县农业农村局要配合做好项目验收后的对三年管护期后期农作物落实种植情况的跟踪和指导工作。

三、项目实施时间

(一)20197月底前协助省建工集团下属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完成2019年度垦造水田项目的立项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二)20198月底前完成垦造水田项目的地块租赁(涉及青苗补偿的需与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共同到现场确认面积和种类),并签订租赁协议,土地租赁期限初定为四年。然后由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阳城镇、江英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201912月底前协助省建工集团完成垦造水田1163亩的任务,并申请验收。(县自然资源局、阳城镇、江英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20202月底前形成垦造水田指标,并将项目地块移交阳城镇人民政府实施后期管护工作。(阳城镇、江英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资金安排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租地、相关部门和阳城镇、江英镇人民政府的工作经费和后期管护经费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局划拨自然资源局,再分别拨付相关乡镇。

(一)项目立项后,预付200万元的土地租赁和青苗补偿资金给阳城镇人民政府,预付60万元的土地租赁和青苗补偿资金给江英镇人民政府开展租地及青苗补偿工作。后续若出现资金不足,由阳城镇和江英镇人民政府自行向县政府申请资金补充。

(二)土地租赁金每年800/亩,青苗补偿按照县制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三)租地工作经费和民事协调费等费用为2000/亩。

(四)三年的后期管护经费为每年3000/亩(包含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向镇政府支付的种植水稻奖励和种植水稻经济收益降低补偿),主要负责每年种植一造以上水稻。

(五)县自然资源局工作经费200/亩,县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经费200/亩。

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的租金、青苗补偿费直接由镇人民政府收取,可用于支付村民青苗补偿、镇政府工作经费及后续管护经费。后续三年的种植水稻奖励(500/)和种植水稻经济收益降低补偿(800/)亦由镇人民政府在落实水稻种植后逐年向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支付,该两项费用用作镇人民政府后续管护经费。

五、强化督促检查及风险风控。

(一)定期会议和现场督查。工程建设期间垦造水田(即耕地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集一次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听取项目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高工作进度的办法,并根据情况下达新的工作任务。项目施工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派员到现场巡查,协调工程施工建设期间的民事问题。

(二)县政府督查室、重点项目办定期督查项目进度。工程后续管护期间,阳城镇人民政府每年召集畔水村和水口村的干部部署种植管护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查。

(三)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审计。对项目建设引入“同步跟踪审计”,由县审计部门对项目的租地资金拨付、工作经费和民事协调费的使用进行第三方审核,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降低廉政风险。

(四)强化风险防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资金使用,必须加强内部审计控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切实防止出现违法乱纪、失职渎职等行为。

六、强化考评考核。

该项工作列入县2019年度重点项目,由县重点项目办对工作具体涉及到的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阳城镇人民政府、江英镇人民政府进行考核。项目完成后,上述单位可作为年度考核加分项目向考评办申请加分。

七、强化宣传发动。

阳山县2019年度垦造水田工作作为我县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农村土地零碎化整合的一项亮点工作来进行宣传,由县信息中心派驻记者全程跟进。适时通过电视、报刊、电台及县宣传栏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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