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函〔201922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

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阳山县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阳山供电局反映。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14

 

阳山县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个全域两大攻坚”系列行动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各类供电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恶意阻挠电网维护及工程建设,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约用电、窃电涉黑涉恶干扰的行为,促进供用电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供电企业的从业人员和居民用电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供电领域黑恶势力得以铲除;供电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务求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为全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添动力,助推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个全域两大攻坚”系列行动取得新成效。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成立阳山县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长:朱昭阳    副县长

副组长:黄伟建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植成铭    阳山供电局局长

  员:邓奕彬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曾卫兵    县纪委副书记、县委监委副主任

唐志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土垚    县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陈国强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德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文育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素芬    县规划市政局副局长

卢志满    县信息中心副主任

卓战敏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陈彩霞    县法院副院长

王胜林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海帆    县供电局副局长

各乡镇党委副书记皆为成员。

三、工作内容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聚焦易受涉黑涉恶干扰的电力设施保护、工程建设,违约用电、窃电和无序用电等方面。重点打击严重扰乱供用电市场的黑恶势力,在供用电管理领域恶意恐吓投诉打击供电工作人员,为其他人提供窃电建议和技术支持的黑恶势力,恶意阻挠电网维护及工程建设,违约用电、窃电对处罚方式不予执行,恐吓他人的黑恶势力,并对参与其中知法犯法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从重整治。

四、工作安排

全县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间为20193月至201912月,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3月)。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阳山供电局加强统筹,充分发挥县新闻媒体的力量,利用县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站和微信等媒体广泛报道全县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行动,切实彰显县委、县政府大力打击涉电扫黑除恶的决心。加强以案释法,用身边的案例教育群众,阳山供电局和县公安机关要注意对查处的破坏供电设施、窃电等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广泛依托县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要充分借助村(居)委会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公告曝光,持续扩大整治行动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县公安局、阳山供电局)

(二)线索排查阶段(20193月—4月)。县公安局和阳山供电局加强相互间的沟通配合、共享情报信息,强化线索排查,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增强合力。对排查受理发现的线索问题要彻底跟踪,切实加强对供电行业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对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及时介入查处。对排查发现的违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争取县纪委监委的及时介入,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供电局、县纪委监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打击整治阶段(20193月—11月)。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加大党员教育力度,做到党员防范整治,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涉电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建立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建立线索移交机制,阳山供电局、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涉电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县公安机关和县纪委监委进行通报,争取及早介入、及早查处,形成“露头即打”的严打高压态势。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做到情报互通及时、工作联动及时、情况报告及时的“三及时”。(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阳山供电局、各乡镇政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12月)。强化监督问责,深挖“保护伞”。县纪委监委要将治理机关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参与违约用电、窃电、破坏电力设施等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建立健全涉电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落实。同时强化考评问责,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逐一细化工作措施和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县扫黑除恶办将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阳山供电局、县扫黑除恶办、县纪委监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把开展打击涉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积极沟通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全力开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心协力开展好专项行动。各派出所、供电所对近年来我县发生的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窃电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分析,确定主攻方向,并加大对侵害企业利益案件的侦破力度。县纪委监委要积极配合县政法部门和供电部门坚决打击涉电领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其背后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遏制涉电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蔓延,在全县形成对各类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广泛发动,大造声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专项行动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整治、检举揭发涉电犯罪线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支持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窃电专项行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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