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府办函〔2018〕131号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深入推进“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阳山县深入推进“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反映。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山县深入推进“两站两员”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我县决定全面推进“两站两员”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强力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夯实基础、补齐短板,使全县交通管理工作做到网络健全、队伍稳定、工作规范、设施到位、群众满意;道路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大幅提升,交通违法率和事故率明显减少,交通形势明显改观,有效扭转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局面。
二、组织领导
建立阳山县“两站两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构恩
副组长:文 龙、李文雄、钟 衍
成 员:各乡镇长;县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地方公路管理站、科技农业局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李天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是“两站两员”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提供工作场所、装备、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保障。
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交通安全员、交通劝导员等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工作,促进“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完善发展。
其他职能部门对照“两站两员”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对应开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
镇级微信群:群主为镇长或分管安全的副镇长,成员为交管站、劝导站等工作人员,辖区中队民警等。
村级微信群:成员为驻村镇干部、村干部、劝导员、相关企业负责人、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地方公路管理站、科技农业局。
(四)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六)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
五、工作措施
(一)根据“两站两员”的建设情况,及时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录入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员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
(二)加强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排查,掌握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三)“两站两员”启动后,根据工作要求对五类严重违法行为(即客车、校车、面包车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未悬挂牌照、未戴头盔、超员;机动车未悬挂牌照;机动车驾驶人涉酒驾驶)进行劝导。
(四)以劝导站为牵头单位,对发现或纠正、制止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如实记录。交管站根据劝导站工作记录,定期汇总分析辖区的交通安全形势,为我县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乡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本辖区实际和职能分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部署,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本乡镇、部门“两站两员”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的格局。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行政村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能分工与目标任务,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农村道路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要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真正把“两站两员”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