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阳山县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县人大)

 

阳山县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阳山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维护宪法权威,实施宪法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中,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推进政府各项法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较好成效。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的通知》(粤府法治办〔20167号)要求,现将我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完善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粤府〔2017128号和清机编办发〔201847号文件精神,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梳理了涉及县级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5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根据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修改完善事项管理系统(数据库)相关信息,取消中介服务,切实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减办事时限。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已对接网上办事大厅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办事相融合,使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便捷。二是清理证明事项,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供制度保障。印发了《阳山县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据统计,共取消证明事项63项,最大限度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有效地改善了市场营商环境。三是创新行政审批监督方式,推进政府效能建设。印发《阳山县综合考评指标》和《行政许可实施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县直有关单位进行了年度的行政许可实施绩效考核,有力地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其次落实行政许可年度报告及公布制度。组织和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编写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并将报告挂网向社会公告,促进有关单位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从而推进政府效能建设。

2.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促进政府部门正确履职。组织各有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和省市行政许可通用目录的更新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对县直单位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二是运用数据库系统管理管理权责清单。认真组织相关单位修订权责事项信息,将相关信息录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并在广东政务服务公开,有力地促进政府部门正确履职,有效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3.继续深化商事登记改革。一是继续深化商事登记改革工作,持续推进“放管服”,大力促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稳步成长。2018年全县已换领“多证合一”执照的企业有2698户,占企业总数的92.36%;个体户已换领“多证整合”执照的有4055户,占个体总数的38.66%。二是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市的部署,进一步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三是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2018年全县共有2家自主申报名称的企业已完成设立登记。四是做好市场主体退出工作,提升市场主体活性比率。

4.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积极推动失信企业跨部门联合惩戒,建立失信企业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目前全县纳入“双随机”监管的21个行政执法部门中,8个部门完成了“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设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5项,1个部门制定了本部门的实施细则。2018年以来共有21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共计6次抽查工作,双随机抽查监管对象2726户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799人次,向社会公布抽查和检查结果558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2018年,我县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5件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三统一”登记,并向市政府、县人大备案,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及时、不遗漏。

2.做好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印发了《阳山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立项计划依法依规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和审查等各项工作。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有效期届满前评估工作。2月份,对有效期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征求意见,评估是否继续有必要继续实施及其理由。12月份,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机制。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5月份,印发了《阳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规范全县重大决策听证范围,要求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行政职能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和估量,确保我县决策的合法性、程序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

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明确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前必须经县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核,并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主体、内容、程序合法。严格界定政府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和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落实各项决策制度。

3.落实法律顾问管理制度。6月份,聘请广东定海针(阳山)律师事务所李洁媚、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朱延红和广东明典律师事务所黄卫国3名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县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2018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涉法事务53宗,其中参与审查合同21宗,其他涉法事项32宗,有效地为政府和部门起到防控法律风险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县法制局严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入口关”,会同执法单位对申办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严格培训考核,凡不参加培训或考核不过关的一律不予办理申报手续。同时,对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收缴调离执法岗位人员的证件,确保行政执法证件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杜绝非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现象的发生。2018年累计为50多人次行政执法人员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

2.强化行政执法培训。920日至21日县法制局组织举办了阳山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了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朱延红、雷雪梅律师、阳山县司法局梁天荣律师及阳山县党校老师进行了授课,县直及各乡镇行政执法单位共740人进行了培训,较好地提升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力推动了我县法治政府的建设。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3月份和9月份,分别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阳山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阳山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25个重点执法单位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案卷进行评查。同时,对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印发了《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情况通报》,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加强了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能力。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征求意见建议,增强民主监督实效。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互动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乡镇党委及县副科以上单位的电子信箱及联系电话,以及通过“阳山发布”微信公众号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制定网络舆情掌控处置方案,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健全网络舆情收集、处理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2018年共回复市委宣传部《互联网舆情日报》3期,涉阳舆情信息3条;县监测发现涉阳舆情信息44条,形成《阳山舆情》39期,做到及时发现、及早处置舆情危机。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市县各大报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搭建“微政务”平台,开通政府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新兴媒体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据统计,2018年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120多条,其中“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4150多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信访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大化解12个专项行动。主抓乡镇主体责任和县直职能部门牵头抓总责任,推动社会矛盾大排查大化解。今年以来,全县受理涉农、涉土、涉劳资、涉环保、涉房地产等案件90宗,办结84宗;县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平台共排查受理纠纷576宗,调处化解536宗,化解率93.06%;中央第十二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5宗,已全部按期办结;国家排查交办信访事项1宗,已按期办结;省排查交办信访事项1宗,已按期办结。市委政法委2017年交办具体案事件9宗,已全部办结或纳入日常管理;市委政法委2018年交办具体案事件3宗,已办结2宗,1宗正在调处中。有效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遵守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落实《阳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参与并做好行政应诉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8年度我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宗(县政府复议),其中:不予受理5宗;复议维持3宗。行政应诉案件32宗,其中一审案件24宗,二审案件6宗,再审案件2宗。县级领导出庭参加应诉3次。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2018年,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案件990宗,成功调解974宗,调解成功率98.38%,达成协议金额1471多万元,并且当事人均自觉履行协议完毕。

4.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职能。2018年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共计为10879名村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诉讼5件,法律咨询585件,审查合同14件,法律意见书24件,代书20件,谈判签约1件,调解纠纷26件,参与法律援助案件69件,上法制课526件,其他服务562件,积极有效化解全县辖区矛盾纠纷,全力保障我县和谐稳定。

(七)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加强法治专题培训。20183月份,我县邀请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陈亚光律师为全县45个部门和13个乡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法治专题培训,同时对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试。

2.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4月,印发了《2018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将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5月,县政府十六届第16次常务会议组织县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知识。8月,县政府十六届第20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0月,县政府十六届第23次常务会议学习了《国家监察法》。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县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形成了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

3.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进一步增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守法用法意识,9月,我县邀请了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朱延红、雷雪梅律师、阳山县司法局梁天荣律师及阳山县党校老师为全县执法人员共740人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相关保障。

1.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法治阳山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阳山县2018年法治县创建活动方案》《2018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阳山县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发挥考核的激励推动作用,4月份,印发《2017年度阳山县依法行政考评方案》,以集中查阅的方式,对全县24个县直单位和13个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评,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印发了《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情况的通报》。同时,针对考评结果排位较后、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整改督查。

二、存在问题

2018年,我县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意识有待增强。部分部门的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对法治建设缺乏整体的、系统的理念。二是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县政府层面在执行依法决策上已步入正轨,但大部分单位部门缺少依法决策机制。多数单位没有专门法律人才,单位法律顾问聘而不用,有的解聘后不再续聘,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决策预防还未普遍形成。同时,一些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开听取和反馈社会公众意见、组织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行政机关对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不能较好地把握执法尺度。四是法治保障水平有待提高。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力量需进一步加强。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任务明显增加,目前法制机构人员较少,工作条件有限,难以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和政务服务网功能。继续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继续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和顾问智库作用。科学推动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认真研究办理政府法律事务,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做好合法性的论证把关,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加大依法行政监督力度。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提高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质量。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听证等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等重大决策制订过程中公众有序参与以及出台后的宣传工作,加强民主监督。

(四)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为抓手,督促各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时限、高要求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五)继续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各单位的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一线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181225

 

关闭
返回顶端
微信关注
微信二维码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粤省事
粤省事二维码
移动门户
移动门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