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府办函〔2018〕169号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
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清查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阳山县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山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清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清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18〕199号)精神,促进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规范运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8+5”专项行动,决定自2018年9月下旬至10月底集中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中央领导的安全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迅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和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坚决杜绝各托管机构安全责任事故,建设平安和谐氛围,为教育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结合学校上报及各有关机构证照登记信息等方式全面拉网排查校园周边及各居民小区周边托管机构,落实管控责任主体,要求“缺什么补什么”;对各托管机构进行深入排查、科学评估,全面查清潜在风险点、危险源的分布情况,探索建立统一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整改决策与分析;通过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分级监管,及时发现托管机构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要求其进行相应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托管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关停取缔及注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阳山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阳山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消防大队。
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和资料归档整理。
三、重点内容和工作安排
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清远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试行办法》(清府办〔2014〕3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为基本依据,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一)清查准入条件。查看教育、消防、卫计、食药、住建、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注册登记资格。
(二)清查内部建设情况。查看机构组织建设、法人治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从事营利性经营的经营活动、变相进行利益分配以及在消防、食品、卫生防疫、建筑质量、生活设施、从业人员资质、托管中小学接送途中等关键运营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检查登记管理机关和职能部门在监督管理中的履职尽责情况。监督管理是否到位,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有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
(四)查看年度检查情况。对连续两年及以上不参加年检的,引导其自行注销,不注销的,予以依法撤销。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阳山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清查整治工作预案。各组成成员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快研究制定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清查工作方案或计划,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普查范围。充分统筹分析本单位登记批准的各托管中心,找准、找全对应的托管机构。二是明确分级整治。结合工作实际和需求,对不同举办条件的托管机构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和管理。三是明确管控措施。对排查出来存在问题的托管机构,要明确管控措施和整治措施,对能即时整改的要求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治。对不能即时整改的,要落实动态管理措施,加强管控。四是明确工作要求。明确本单位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整治的组织、职责、建档等的工作要求。
(二)全面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评估。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清远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试行办法》(清府办〔2014〕3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为基本依据,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全面深入开展阳山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对托管机构进行科学评估。
(三)强化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控措施。加大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力度,对存在潜在风险要及时要求整改。对存在潜在风险且无法有效管控降低风险的托管机构,要依法落实关闭、取缔等措施。
(四)建立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长效治理机制。结合《清远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试行办法》(清府办〔2014〕3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针对本县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和管理推进,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综合分类,精准、高效地建设长效治理办法。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清理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于2018年10月底结束。
(一)调查摸底阶段(
(二)整治规范阶段(
(三)规范总结阶段(
县教育局汇总全县各阶段工作后,及时上报县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县教育局、民政局组织成立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在清理整治期间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不间断检查。
(二)落实工作责任,真抓实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组织协调,依法依规展开清理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对清理整治工作加强督促和检查力度,并对各地排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做好整改督导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业。针对清理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加大查处力度,使那些无视法律法规、违规操作的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背上不良记录,禁入市场,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在完善的法规制度保障下步入公平竞争、协调运作、稳步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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