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和《阳山县2019年春运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阳山县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和《阳山县2019年春运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山县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9年春运从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合力打造“高效春运、平安春运、智慧春运、温馨春运”为总目标,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
二、客流分析
节前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持续时间长,节前客流启动分布平均,高峰时间集中在
三、安全分析
天气方面,不确定因素较多,雾霾、冰冻雨雪、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多发,气候条件较往年更为复杂。
道路施工方面,道路施工路段需按管辖范围做好道路安全指示,严格执行春节停止施工规定,防范边坡塌方、山体滑坡造成事故和交通中断。
道路客运方面,农村客运量增长,装备和运力不足易造成超载和非法营运以及人货混运等违法现象;新增高速路段通车后,道路条件有所改善,但需重点防范道路环境改变、超速、疲劳驾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社会治理方面,要重视防范极端暴恐事件,特别增强站场、公众活动集中地区的安保人员值守、安检、监控工作;督促快递物流落实“实名”“开包”“过机”三个百分百要求;车站应采取措施控制人员聚集密度、预留通道;排查社会矛盾源头。春节期间,需密切注意家禽传染疾病爆发动态,做好消杀准备,减少活禽混运和屠宰。
四、运力准备与安排
(一)道路客运方面。
我县运输企业投入营运客车169辆,其中:省际班车1辆,市际班车36辆,县际班车20辆、县内班车58辆,旅游包车4辆,县城公交车50辆。同时,准备应急客车7辆,驾驶员14名。
为快速疏运高峰客流,各客运企业在保证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将利用现有的运输能力,进行长班套短班、白天加密班次、晚上延长收班的方法进行科学调配。同时,组织部分旅游客车、城郊客车作为春运应急储备运力,必要时动员社会车辆参与春运,承担突发和高峰客流的疏运任务。
(二)县城公交方面。
春运期间,公交企业要根据需求,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合理增加发班密度,适当调整延长开收班时间,方便市民出行。
五、应急保障分析
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灾害性气候和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根据阳山县春运应急预案要求,加强演练,务求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确保旅客运输安全通畅。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确保春运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成立以分管交通的县领导为组长的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蔡科友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邓奕彬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麦明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 衍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唐志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伟坚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唐宇雄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何立育 县教育局副局长
梁带财 县科技农业局副局长
甘文光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卫锋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邓东坚 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梁国荣 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黄永杰 县旅游局副局长
麦明杰 县公路局副局长
卓战敏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卢志满 县信息中心副主任
黄京山 县总工会副主席
黄洁菲 团县委副书记
朱 勇 县气象局副局长
何国厚 清远连江海事处副处长
李聪文 阳山航标与测绘所副所长
毛伍锋 清远市粤运阳山分公司副经理
黄广文 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关耀宗 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潘企祥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828589308,传真:7801605),县交警大队李天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13602929818,办公电话:7802509)。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7801117,电子邮箱:ysjt@163.com。
具体组织分工:
(一)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检查督促有关春运的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各部门遇到跨行业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春运办公室报告。
(二)县交通运输部门。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有序。要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各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应对速度和保障水平,协调落实紧急、超载情况下乘客转运工作。做好交通方式接驳部署与指导,重点加强城乡公交与县际客运班线衔接、各种包车联运,充分利用客运站联网售票APP等信息手段,保障春运期间旅客便捷出行、中转候乘。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禁不符道路运输客运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人员驾驶营运客车。完善车辆进出站登记检查制度,督促车站、码头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防止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船,确保旅客运输安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站场的监督管理。
(三)县公安部门。统筹路面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对实时交通路况收集,及时向市和当地春运指挥部门、新闻媒体通报拥堵路段和突发事件。与县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及客运企业配合,共同做好春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上一个记分周期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所持驾驶证未满实习期的驾驶人,严禁春运期间驾驶营运客车;协助交通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打击非法营运、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贩假票、炒票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加大对无牌无证、超载滥载客车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掌握各种极端暴恐、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信息动态,维护好各客运站的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司机集体上访、聚众闹事、慢驶、罢驶等情况。
(四)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制定春运期间我县汽(柴)油供应方案,督促相关企业合理调度要保证供应渠道。
(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总工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春运办;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疏运外来务工人员工作,避免客运站场形成猛增的返乡客流;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提前放假工作,错开春运客流高峰。
(六)县公路管养部门。确保公路畅通,桥梁安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发现路障及时清理,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做好抢险工程机械及物资准备,特别是做好在阳山-韶关路段融雪、融冰的物资准备,协助调配应急抢险物资;所有公路工程停止施工,在春运到来时原则上要停工,确实不能停工的,要保证至少两车道通行,防范边坡塌方、山体滑坡造成事故和交通中断,并安排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要做好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标识的检查和整修工作;公路收费站要开足通道,落实规定时段公路免费通行政策,做好衔接配套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提高通行能力、减少安全隐患。
(七)县航道维护部门。春运期间要加强道、标、闸、船维护管理,提高航道探测、扫床力度,加密航标巡查周期,针对本辖区主要碍航浅滩(段)和碍航物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治,确保航道顺畅、航标标位准确、颜色鲜明、灯光明亮。船闸、船舶要运行有序,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及观测,工程船舶要保证其适航和技术状态。及时报送水情和浅滩航道信息,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航道通航技术信息,为春运保通航提供有力保障。
(八)县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落实道路、水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全县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县卫生部门。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启动疫情警报。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在客运站、码头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流感防疫工作,预备派遣医疗救护队伍,确保旅客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十)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和相关信息,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县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十一)县发展改革部门。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监管和宣传,严肃查处客票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十二)县气象部门。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及天气趋势预测,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暴雨、寒潮等预警信号。
(十三)县教育部门。通报中学、高中、职校等学校放假时间,统计返乡返校学生数量,协助做好学生团体票发售工作,并做好学生安全出行知识及春运政策的宣传教育。
(十四)县旅游部门。做好各旅游景点、园区的客流跟踪与预警,做好旅行社规范管理,防范违规使用旅游包车行为,防止出现游客滞留现象。
(十五)县民政部门。筹备食品、御寒衣物等物资,做好灾害天气及其它意外情况下旅客的收容与救助;筹备若干应急安置点,按就近原则,安置超期滞留旅客。
(十六)县农业部门。负责在发生动物疫病向人群传播时,对动物进行检验、防疫、消毒。
(十七)县总工会。积极协助劳动部门动员各企业组织员工留下过节,并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丰富留清远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娱生活。
(十八)团县委。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和运输企业实施广东志愿者服务春运专项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和青年文明号做好旅客引导、宣传和帮扶工作,积极参与上级下达组织的各项春运志愿服务活动。
(十九)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等通信单位。运用信息平台,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送春运信息,引导广大旅客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引导旅客有序流动。
(二十)各运输单位和站场。加强对司乘人员与车辆安全管理,对司机安全行车教育与监督,认真做好车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运输车船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旅客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乘车船环境。客运站、码头要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客运站、码头、车船的“脏、乱、差”问题,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舒适的候车船环境,做好“三品”检查工作,提高车船的始发正点率。
(二十一)县应急办。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县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重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二)各乡镇政府。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春运工作的领导,要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春运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遵循“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春运各项工作任务,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变措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密切关注春运动态,亲临第一线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及春运工作方案应在
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运力协调。县交通运输局履行县人民政府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推动全县春运工作有序进行。春运期间公路、公交、劳动等部门要抽调专人,跟踪掌握运输情况,及时解决运力调配问题,涉及跨行业的要及时向县春运办公室报告。县春运办公室将抓好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工作,处理好特殊情况下的紧急疏运,确保旅客平安回家、顺利返岗。各乡镇和村基层组织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春运期间农村居民出行薄弱环节检查和引导、民情民意上报。
(二)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春运安全畅通。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层层分解任务,在各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配合各交通运输单位,完成春节旅客运输的工作。各交通运输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春运开始前集中力量对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运输设备参加春运。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行为,严禁客车夜间行驶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单程在
各乡镇、村基层组织响应上级要求,配合对农村道路、水路安全检查,做好禁止乡间各类载客、载货公路、水路交通工具超员载客以及三级以下道路夜间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的宣传、劝导、纠正工作,联合查处违法行为。
排查社会矛盾源头、防范极端暴恐事件,特别增强站场、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工具、公众活动集中地区安保、安检和监控;督促快递物流落实“实名”“开包”“过机”三个100%要求;车站和大型活动场所应采取措施控制人员聚集密度、预留通道。
针对可能出现影响“春运”工作的大雾、冻雨冰雪等灾害天气、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生态环境事故、流行病情疫情等突发事件,各部门要按照职能,以“快速控制、及时抢治、安全疏导、有效排除”为原则,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信息通报机制,并组织演练,发现不足,及时修正。对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区域、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和除险加固,提高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三)规范客运市场,营造良好环境。春运期间,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运输现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在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地,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坑、倒、宰、甩客等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县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顿,有效控制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以及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客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要会同物价部门,监督各客运站场、运输企业在售票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对越权定价、擅自涨价、相互杀价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协调,细化方案,责任到人,做好超员卸客转运工作,按“就近转运、优先补票”原则,各客运站要积极调配运力、予以配合。治理公路“三乱”部门要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杜绝由此产生的乱收费等违规现象。
(四)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为保证旅客走得及时、走得舒心,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营造“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春运氛围。通过扩大售票网点、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充分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手段,拓展网上售票、电话售票、手机客户端售票、上门售票、售往返票等售票渠道。针对学生、务工人员、边远地区群众等特殊群体开展针对性服务,努力减少旅客购票难度。要做好低温、冰冻天气准备,通过增加候乘场地面积、增添供水供暖设施、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改善旅客候车环境。
各部门要配合工会、团委继续开展“情满旅途”“暖冬行动”“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通过增加便民项目、增设服务人员、志愿者,及时帮助有困难的旅客和群体,对老、弱、病、残、孕旅客给予特殊关照;要不断提高运输正点率,努力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五)广泛利用媒体,加大春运宣传。各站场要充分利用广播、显示屏、宣传栏、电视、电信、网络、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以及咨询热线,及时提供春运动态、交通管制、道路拥堵、天气变化、运价政策、客票供需信息,适时报道客车的班期时刻,以及加班临客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各交通运输单位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春运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落实行业服务规范和文明服务用语,争取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行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六)规范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是加强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单位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办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在线,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二是信息上报制度。各交通运输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春运期间的客流运输统计日报工作,县春运办公室负责汇总客流量统计,收集春运工作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春运突发事件发生以下情况的,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应参照《春运突发信息(发布)情况表》形式立即报告县春运办公室值班室,并在次日12时前将有关后续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县春运办:
1.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2.旅客大面积滞留;
3.国省县道严重拥堵或中断;
4.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可能对春运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
简报样式见下:
春 运 信 息 简 报
2019年第 期
报送单位 年 月 日
内 容
(样式)
阳山县2019年春运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我县社会稳定,特制定《阳山县2019年春运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法律法规。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春运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春运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一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类: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汽车客运站、码头渡口(以下简称客运站场)发生火灾等。
三类: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物疫情,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类: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袭击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春运突发事件。
五类: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恶劣天气、道路中断等各种事件造成火车、道路客车等其它交通工具严重误班、脱班,客运站场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各类春运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
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指由本县、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超过2小时不能处理完毕,或产生省国道、高速公路长时间中断,或可能引发次生灾害,需要跨市、县部门协助的。
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指由本县、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超过2小时不能处理完毕,或对出县、出市交通产生重大影响,或可能引发次生灾害,需要市级部门协助的。
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指由本县、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超过2小时可处理完毕或对出县、出市交通产生有限影响的。
四级(一般)春运突发事件,指由本县、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2小时内可处理完毕的,且未对出县、出市交通产生影响的 。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阳山县各乡镇和部门在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时应对处置工作,以上五类突发事件应急启动,可单项也可多项合并启动。
1.5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2. 组织机构
2.1 领导机构与职责
阳山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我县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全县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春运期间全县预防和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各乡镇、各部门的春运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春运办应急联系电话:7801117,传真:7801605
2.2 办事机构与职责
(1)负责维护各客运站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场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应急联系电话(传真):7803370。
(1)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场及旅客紧急疏散点,全力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客运站场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应急联系电话:7802429/7803335。
(1)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及道路客运秩序。
(2)及时掌握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动态并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
(3)负责安排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的滞留旅客。
应急联系电话:7801605。
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公路中断时,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交通顺畅。
应急联系电话:7804512(县公路局)、7800300(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处理突发性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
应急联系电话:7893642,水上搜救电话:12395。
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塞船现象发生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并尽快恢复水上交通顺畅。
应急联系电话:7820347。
协调春运期间全县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春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应急联系电话:7881213。
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抚工作。
应急联系电话:7882555。
筹备临时安置点,及时调配一定数量物资,确保滞留人员有足够的食品、保暖设施,避免滞留人员出现“受冻、挨饿”等情况出现。
应急联系电话:7803139。
督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县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上级政府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联系电话:7802812。
发布春运有关应急新闻及信息动态。
应急联系电话:7800753。
借助短信平台,根据需要及时向广大群众发送手机短信,公布相关信息,安抚旅客情绪。
应急联系电话:7802226、7801101。
提供114话务查询,为广大群众提供有效的春运企业业务及信息咨询电话。
应急联系电话:7801101。
3. 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
3.1 信息监测预测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开展春运突发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各乡镇、各部门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机率较高、影响较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县春运办。
3.2 信息报告
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各乡镇、各部门值班系统为主渠道。
发生春运突发事件,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立即报告县春运办,县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县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1)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2)信息报送采用附表《春运突发信息(发布)情况表格式》,不足可附页。
(3)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4)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对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 应急处置
4.1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无法通行情况
(1)县春运办协调气象、地震等部门提供相关气象、地质资料,情况严重时由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旅客发出短信,通知相关信息,劝谕旅客暂停前往客运站场乘坐车(船)。
(2)交通部门迅速向全县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码头发出紧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况,情况严重时,汽车客运站、码头要立即停止预售客票行为,避免发生旅客滞留或受困。
(3)公路部门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县内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畅顺。特别当因天气原因导致路面到结冰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交通。
4.2 事故灾难处置
当发生国、省道及高速公路或出省道路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如交通堵塞在1小时以上,交警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到场后1小时内仍不能处置完毕的,应向上级部门和县春运办报告、通报新闻媒体。县交警部门要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县公路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当运输工具、客运站场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县消防部门和县春运办报告。县消防部门要迅速调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县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实施紧急救护。
4.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县卫生防疫、公安、武警等部门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做好防疫处理。如发现严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和县春运办报告,并就近在当地及时隔离治疗,切实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的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乘车船出行。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请县动物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必须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
4.4 公共安全事件处置
(1)如发现运输工具、客运站场存在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包括县公安、武警、交通、卫生等部门,下同)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县公安局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搜捕疑犯,同时立即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县公安、武警、交通、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当地医疗部门立即派出足够人员实行抢救,人员不足时,迅速向邻近医疗单位申请增援。
(1)客运站场、运输工具、运输道路、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县公安、武警、交通、卫生等部门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实施救护。
(2)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袭击事件时,县公安局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由县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场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县公安、武警、交通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现场闹事及故意破坏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县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各客运站场所在地公安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暴乱时,县公安局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由县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当发生出租车集体罢驶事件时。县交通运输局要立即与相关出租车公司一道赶赴现场,调查罢驶原因,对出租车驾驶员提出的问题尽快做出解释或答复,迅速平息事件。当罢驶人员不听劝阻,出现“打、砸、抢”等暴力行为,罢驶事件升级时,立即向县政府及县春运办报告,县公安部门要迅速调集足够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5 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当车站滞留旅客接近候车室容量上限、聚集站场人群出现拥挤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县春运办发出实施《应急预案》的通知。县春运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春运办成员开通所有通信设备,随时待命。
(2)县春运办向县政府申请增派公安、武警,执勤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站前广场区域。
(3)交警部门对站场周边地区及各进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实施办法由县交警大队制定。
(4)交通运输局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至应急疏散安置点。
(5)各站场开通广场广播,说明旅客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换行程或改乘其他客运交通工具。给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时办理退票手续,最大限度地腾出站内场地供持票旅客进站候车。及时向县春运办通报客运班车运行情况,并调整、增派运力,配合地方疏运旅客。
(6)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要及时向旅客发送手机短信,发布相关信息,安抚旅客情绪。
(7)县劳动保障部门做好滞留人员安抚工作。
(8)县民政部门配合政府做好滞留人员保暖、防饥饿等物资准备工作,及时有序发放给有需要的旅客。
(9)县卫生部门要及时设置临时医疗服务点,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简单医疗处理。
汽车客运站、码头发生超容量、超期旅客滞留事件,采取以下措施:
(1)县春运办向县政府申请增派公安、武警执勤人员,维护汽车客运站、码头治安、交通秩序,增派执勤人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指定场所作为异地候乘点,并及时启用。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旅客。调配客车数量根据客运站场旅客滞留情况决定。
(4)立即停止预售票,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负责
春运期间发生春运突发事件,根据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理。
(1)发生四级(一般)春运突发事件,指由县政府、乡镇、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2小时内可处理完毕的,且未对出县、出市交通产生影响的,由县春运办报市春运办。
(2)发生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指由县政府、乡镇和有关部门启动本级预案超过2小时才可处理完毕或对出县、出市交通产生有限影响的,需报市春运办和市级对口部门,视情况要求市派对口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
(3)发生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指由县政府、乡镇和有关部门启动本级预案超过2小时不能处理完毕,需要上级部门协助的,由县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要求市派对口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如对出县、出市交通产生重大影响的,县春运办应先报市春运办。
(4)发生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指由县政府、乡镇和有关部门启动本级预案超过2小时不能处理完毕,或产生国道、高速中断,或可能引发次生灾害,需要跨市、县部门协助的,由县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同时要求市派对口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
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5.2 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划定春运突发事件级别之前,由县政府、乡镇和有关部门负责先期处置。
由县政府、乡镇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6)有可能波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县春运办、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迅速向市春运办报告。
5.3 应急结束
春运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由县春运办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指令,结束应急状态。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结束应急的信息。
5.4 后期处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发生的春运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应当依法对启用或者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车辆、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3)组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春运突发事件现场清理工作,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必要时对潜在的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济经费由事发地乡镇或县财政安排。
建立健全救济救助制度,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要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
由县民政部门组织社会公益团体开展救助捐赠活动。
各保险公司要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县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春运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春运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要予以配合。
春运突发事件调查组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提出防范和改进的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为今后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6. 春运突发信息(发布)情况表
春运突发信息(发布)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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