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清工商﹝2018﹞14号)工作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办事、规范监管行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实现“双随机”抽查的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优化市场环境。着眼于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着力规范公安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坚持公开透明、实现“阳光执法”。深化警务公开,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
“双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依据和内容。抽查依据: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重点抽查内容:1.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4.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5.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三、
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爆破作业单位实行“双随机”抽查。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依托省厅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确定随机抽查的频次:在随机抽查中,对辖区内的所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县局治安大队每个季度至少检查1次。
四、
“双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结果,根据实际情况有限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在随机抽查中,发现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阳山县公安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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