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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要求,严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并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著作选读》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我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7次。

  2.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亲自部署民政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督促,有效推动依法行政工作。2024年,我局4次在党组会议上部署落实民政法治建设工作。2024年共派出10多人次参加法治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学法系统、干部网络平台进行学习,合格率达100%。在专题学习会议上,带领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学法,增强了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快职能转变,依法履行民政职能

  1.及时修订政务服务事项。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的一致,对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办事指南、审批时限等及时进行修订,2024年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涉及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140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公共服务32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13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

  2.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我局婚姻登记中心开展婚姻登记和颁证预约服务,办事群众可通过“粤省事”、窗口电话、提前到现场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并支持在“粤省事”上提交资料提前进行资料预审,2024年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有效节省了群众办理业务时间,提高了为群众办事服务水平。县婚姻登记中心设置家庭服务辅导室,无偿向辅导对象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离婚劝导和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2024年,共成功劝和300余对,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2024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给各乡镇,并成立督导组对全县各村(社区)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指导村(社区)马上进行整改,并将该项整治工作纳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纳入基层治理的重点任务。确保了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清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悬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切实做到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

  (三)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根据《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清远市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要求,2024年我局将阳山县殡葬设施规划列入阳山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县政府于12月31日正式发布《阳山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

  2.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2024年聘任广东苍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2024年出具16份法律审查意见书,有效地为政府和部门起到防控法律风险的作用。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4年我局与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共同制定一份规范性文件,该文件已按要求制发,并报县司法局备案。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流程合法化、行政执法过程公开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2024年我局持有执法资格证的公务员10人,无发生无证执法情况。

  3、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案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24年度分别参加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民政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成绩排名靠前。

  4、落实好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制度。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认真梳理民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2024年,我局没有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五)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1.做好年报情况。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文件,县级应报社会组织123家,通过年报111家,参报率为90.24%。

  2.明确工作目标。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和《阳山县社会组织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的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工作要求,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阳山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3.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情况。我局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转发了《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加大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收集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公开举报渠道,2024年未收到有关非法社会组织在我县辖区内活动的投诉举报。

  4.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我局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文件,2024年进行双随机检查社会组织5家,被查社会组织均依规正常运作,检查结果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示。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我局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民政法治教育的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清远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着力提升民政干部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结合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规律,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建设。

  1.积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专栏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我局长期利用办公楼大门和大厅的LED宣传屏幕重复播放宣传标语,并在办公楼前开设宣传栏,向社会提供即时、系统的法律知识普及和法治信息传播服务,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2.利用重大节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24年我局利用儿童节、重阳节、“12·4”等重要宣传节点,联合双百社工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知识,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进一步提升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促进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3.制定《阳山县民政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对象、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有针对性地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4.为普法工作提供人力和资金保障。成立了专门的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和落实资金保障。2024年,投入经费2万多元聘请法律顾问,并印刷宣传资料,订阅《法治日报》等报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形式较单一。在学习中较多地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规章制度等,对内容理解不够深入,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效果不够明显。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力度还不够,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融合还不够,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特殊时间节点,缺少持续性和连续性。

  (二)法治建设队伍能力不够过硬。负责法治建设业务的干部大部分为非法律专业人员,且都是兼职负责法治建设工作,虽然法治观念日益增强,依法办事能力提高,但与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法治队伍专业素养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法治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一)着力践行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学真信笃行法治思想,进一步拓展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的广度深度,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我局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着力压实压细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与民政领域工作实际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真正使广大干部职工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构筑起牢固的制度防线,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着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对法治、诚信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利用电子屏等载体做好经常性宣传与重要阶段宣传相结合,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单位文化建设当中,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阳山县民政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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