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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阳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并取得积极成效,为推进阳山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情况

  (一)以政治学习为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县委、县政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并纳入《2024年中共阳山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多措并举推动学习宣传工作入脑入心,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法治阳山建设。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审定年度报告,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解决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奋力推动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法治建设领域落地见效,持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挖基层法治力量,加强法治乡村建设,通过“法律明白人”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三)以制度落实为保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县委在推进我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印发《阳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2024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实施阳山县“八五”普法规划,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开展阳山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述法工作、“宪法宣传周”等一系列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一是推进简政放权纵深发展。在第一批下放职权299项的基础上,发布《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行政处罚权(第二批)调整由镇实施的公告》,自6月12日起,实施第二批86项行政处罚权下放。二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步伐。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日常工作,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两减一即”,拓展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深度和网办范围。目前,行政许可事项减时间比例为94.8%、平均跑动次数为0.0079、即办件占比75.42%、可网办率95.14%。推进工程审批、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今年全县通过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审批办件数为154 件、通过互联网办理登记申请市场主体业务2221宗,网上申办比例达42.87%,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持续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提醒当事人及时申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今年以来共办理信用修复2981宗。探索非现场监管,积极面向行政执法主宣传推动应用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开展非现场执法宣传专题培训课程。今年非现场执法办理案件56宗。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监管措施有机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采取了“通用”+“专业”风险分类结果结合,制定了2024年全县食品市场环节食品销售风险分级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相结合专项双随机抽查任务、2024年度全县食品餐饮环节食品销售风险分级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相结合双随机定向抽查任务。

  (二)加强依法行政管理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程序化。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印发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计划,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立项计划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或废止等各项工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严把法律关,加强规范性文件在制度、审查、备案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依法行政。2024年,全县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已正式出台的文件,均落实“三统一”登记。三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发布《阳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起草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和估量,确保我县决策的合法性、程序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四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明确县政府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前必须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按照审核意见予以修改完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落实各项决策制度。2024年,审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2份,涉及土地、林业方面行政裁决28份。五是落实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任5名律师为政府法律顾问,协助县政府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工作。2024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涉法事务299宗,有效防范化解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法律风险。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能。一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乡镇执法事项的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2场次,加强县镇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开展各类执法指导176次;县司法局组织律师、法律专业人员,县有关部门组织业务骨干,利用县司法局“智慧司法”视频系统,每两周1次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解答释义执法遇到的问题,2024年安排21期培训。二是开展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化建设任务主要围绕“软件建设”、“硬件建设”及“信息化建设”三方面进行,各乡镇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目前全县13个乡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畅通执法投诉渠道、实地督查、走访排查、评查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四)坚持防范与化解齐推进,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大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4至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87宗(含上年转结9宗),其中县政府办理65宗,已结案56宗(含上年转结9宗),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22宗。开展实地调查与调查询问27宗,运用案件调解和解办案模式调解结案9宗;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积极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县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2宗,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大力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485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161宗,成功调解1152宗,调解率100%,成功率99.22%。三是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职能,打通法律服务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全县13个乡镇167个村(居、社区)共聘请了55名律师从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念与实践的融合不够紧密。在当前的法治政府建设中,部分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仍较为淡薄。虽然对法治原则和法律法规有所了解,但往往停留于表面,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充分将法治思维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对于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在面对复杂问题和紧急情况时,增加了出现偏离法治轨道的决策和行为的风险。

  (二)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有待加强。一是部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程序不严谨、可能会省略关键步骤或随意变通,导致执法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执法依据不明确,使得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缺乏清晰的方向。二是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保存不规范,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也为后续的审查和监督带来困难。各单位法制审核力量仍然较为薄弱,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仍有待提高。三是在跨部门执法协作方面,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在面对一些复杂的执法情况时,无法形成有效的合力,执法效率大打折扣,影响了法治政府的整体形象。

  (三)法治监督体系存在薄弱环节。内部监督机制仍需完善,一些监督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不够全面和深入。外部监督薄弱,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效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法治素养。通过举办行政执法培训、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等活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对法治的认知水平。增强法制审核人员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综合运用能力。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培育壮大法制审核人员储备队伍。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深化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持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建设。加强下沉乡镇行政执法事项工作指导,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切实为基层赋权增能。继续完善行政救济途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升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完善法治监督体系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严格执行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全面深入监督,促进审计、监察等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公众和媒体监督的宣传力度,提高其参与积极性。通过强化监督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2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县委“1+123”工作安排,确保省、市、县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为推进阳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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