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中央、省、市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使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统揽全局,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措施及做法
(一)多形式推动普法宣传教育
多形式推动普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生态环境管理法治氛围。强化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利用各有利时机,多形式利用电子屏、视频、宣传栏、海报、横幅标语、派发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场所等宣传活动(2023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3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通过广泛宣传,使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加强学法用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作为本年度重点学习内容;要求局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法用法,强化干部学法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三)完善制度,健全法规政策体系
1.加快重点热点领域政策创制,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条例修订工作;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23年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没有牵头主导的相关立法、修订工作任务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任务。配合司法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2.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质量,规范生态环境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2023年度牵头组织承办5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是:《阳山县“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阳山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阳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清远市阳山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阳山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3.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实施。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实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有效提升了局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四)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职能
1.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发布,并进驻了阳山县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2.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的政府采购项目均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8号)要求,开展采购活动。在公开采购意向前,均经局“三重一大”会议讨论决定,并审查项目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公平竞争情况。
(五)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成立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小组。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工作,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量,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小组,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
2.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一是依法调查处置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积极跟进调查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移交等方式发现的线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推进“阳光执法”工程。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完善“两库”,并按要求将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助力行政执法工作。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聘请了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做到提前介入,法律保障,确保各项执法工作依法开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六)加强全面管控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
1.主动接受监督。一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积极吸收有关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管理的制度和机制。二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监督,依法受理、处理群众举报投诉。2023年共答复处理“12345”政务热线群众咨询110宗。
2.严格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对权利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等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公开发布。2023年度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工作,没有因信息公开问题导致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多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保持投诉渠道畅通有效。设立投诉举报箱,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外公布信访电话、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市民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建议。
2.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组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2023年,共有行政诉讼案件0宗;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0宗。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法制审核队伍力量较为薄弱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参与法制审核的人员暂没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背景,在行政执法中的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面存在短板,亟需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充分
少数干部虽然加强了法治理论学习,但学用结合不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难题的能力不足。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普法和执法相结合
在巡查、检查、执法过程中,积极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严把行政执法办证关,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和法治培训制度,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交流,定期开展案件互评、执法指导,学习转变执法观念。
(三)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监督,完善奖惩措施,开展绩效评估,严格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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