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认真开展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进新时代阳山民政高质量发展。我局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著作选读》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一体学习领会,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贯彻到民政工作中,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5次。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水平法治确保阳山民政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法律法规,2023年10月11日,我局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法律顾问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培训班上主要讲解《民法典》《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同时,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学法系统、干部网络培训平台以及专题学习班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和法治意识。
二、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有序、工作有实效
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数字法治建设
1.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2023年,我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继续上线了“公民生育”和“扶贫助困”一件事实施事项,在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编制挂接了48条数据,通过数据共享,缩减了办事时间、优化办理流程、压减所需材料,提升群众和企业单位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2.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为保障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投入资金2万多元,购买婚姻登记窗口电子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外接设备的配置。2023年,共办理“跨省通办”结婚登记业务1宗,离婚登记2宗;共办理“省内通办”结婚登记业务8宗,离婚登记业务3宗。
(二)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按照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实施保留的规范性文件6份,废止2份,失效1份。2023年无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民政普法宣传工作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
(1)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由局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领导,分管领导负责,督促各股室落实普法教育工作,形成日常普法宣传机制,以保证普法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2)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把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入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分期分阶段落实普法宣传学习教育工作。
(3)落实普法经费和人员。聘请法律顾问经费2万多元,并印刷宣传资料,订阅《法制日报》等报刊。同时成立了专门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队伍,为普法工作提供人力支持。
2.多渠道开展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工作。
(1)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下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做到进村入户,向群众发放和讲解宣传资料,今年我局入户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500多人次,促进民政对象法律素养的提升。
(2)利用“5.20”、“9.5”等特殊日子开展《民法典》、《慈善法》等宣传活动。通过派发宣传单、挂横幅等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知悉民政法规。
(3)在局办公楼大门和一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长期播放普法宣传标语,使前来办事的民政对象知悉法规,做到让民政法规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省信访系统转来要求我局处理的信访件,对通过信访转达收到上级转来的信访件共7件,已经按时按质办结。我县民政信访工作形势稳定,信访工作呈现总体平稳可控的良好态势。
(五)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1.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有关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整治、森林防火、文明乡风、抵制黄赌毒以及杜绝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努力提高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和影响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及时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2.做好基层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议事协商、村(居)务公开、为民服务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为全县基层治理工作作起引领示范作用。评选出城乡社区议事协商、村(居)务公开、村(居)民委员会为民服务等基层治理典型案例15个,并向市民政局推荐。
3.完成民政部村级议事协商试点中期评估。指导大崀镇将所有中期评估资料按时上传至民政部,并完成村民群众、村级(支书或主任)、县级民政部门等各级中期评估问卷,大崀镇松林村已顺利通过民政部中期评估验收。大崀镇松林村议事协商总结出“12345”议事协商模式,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实现乡村治理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该村通过开展议事协商,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议事小平台凝聚乡村治理大合力,议事协商议出乡村振兴新气象。
4.推动我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根据清远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与县委组织部联系协商,同时征求相关乡镇意见,确定阳城镇城南西社区为我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与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阳山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工作指导、政策支持和督促检查,共同参与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推进机制。同时,阳城镇也制定了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对有意愿加入社区工作者的人员进行宣传并摸底,并对有意愿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返乡青年、大学生毕业生等进行造册登记。
(六)增强社会事务管理能力,提供优质社会服务
1.切实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利用春节、情人节、“5.20”等特殊喜庆日子组织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弘扬新时代文明实践系列活动--树立正确婚恋观、家庭观携手共建和谐文明家庭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婚姻家庭知识,弘扬社会新风,促进家庭文明,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全县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2018对,离婚登记892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13对,涉外、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33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完善婚姻登记档案历史数据并实现电子化,库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约11万份,现已100%完成任务,提前达到市的目标要求。
2.抓好文明祭扫和殡改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在清明节期间发出《2023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全县殡葬服务机构和各“双百”社工站共悬挂宣传横幅70条,派发宣传单张3700余份,出动宣传车33辆(次)。巩固和深化违建墓地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全县167个村居均已成立红白理事会,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事办席一切从简,不大办宴席,不铺张浪费,切实减轻群众人情往来负担。
3.做好收养工作。坚持实行“四严禁一杜绝”,依法依规进行收养登记,及时将收养登记情况录入全省收养登记系统,实行“一案一卷宗”,完善收养档案。2023年办理收养登记3宗。
4.抓好“双百工程”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全县“双百工程”社工对建档对象跟踪回访入户22767户,开展各类活动903场,服务群众32178人(次)。积极利用公众号平台开展“双百工程”工作成效宣传,共发布推文835篇。印发“双百”社工站宣传单张10000份,向群众宣传“双百”社工站工作内容及联系方式,加深群众对社工站职能和工作成效的了解。
5.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持续巩固提升社会组织党建成果,现已在社会组织章程内增添党建内容的社会组织121间,“应写尽写”覆盖率达100%。
(七)认真落实2023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我局全面落实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发挥“12345热线”作用,畅通民政服务对象合理表达诉求渠道。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3年,我局共实施行政行政许可38宗,行政检查40宗,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进行办案36个,办理无纸化比例90%。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2023年共抽查监督对象5家,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2023年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我局专业法律人才缺乏,执法力量较薄弱,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分法规不够明晰,导致宣传难以开展。关于社会组织的法规多为早年修订,已跟不上形势,导致大部分社会组织法人代表认识不足,认为成立了一个社会组织就算完成,对后续开展活动、进行年报要求认识不足,逐渐演变成“僵尸型”社会组织,占用及浪费社会资源。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的民政部门缺乏强有力的执法依据,即使加强宣传力度,收效也甚微。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发现法治工作存在的痛点与难点,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把普法融入行政执法的各环节,并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的普法宣传。
(三)深化乡村治理,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阳山县民政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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