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3年,阳山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推进法治阳山、法治政府和法治交通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行业监督。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等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我局法治工作水平,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自觉落实到交通运输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机关党委多次组织了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知识等;局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讲党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并结合主题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推动形成学习习惯、工作习惯,领导干部随时学、随地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学用氛围。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内容,增强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法治有关情况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强化监管的能力。
(二)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县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规范履行部门职能。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制定了局年度学法计划,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局党组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了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以及有关规定,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出的行政决策均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如我局牵头编写了《阳山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广泛征求党政机关、社会群众等意见,并完善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流程,方正式印发。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在普法中履职、履职中普法。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行政检查工作力度,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安全生产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等不特定对象和不特定事项实施检查,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二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客货运行业、维修企业、机动车驾培行业”等领域为整治重点,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全方位整治,全面优化交通运输环境;另一方面对2023年已结案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通过自查和送司法局集中评查的方式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2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34辆次,共查处道路运政违法行为79宗,处罚金额301200元。联合治超执法队查处超限超载运输案件223宗,卸载货物2683.59吨,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并对223名驾驶员进行记分。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审批权责,加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专用章、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管理,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二是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实施清单标准化建设,做好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的及时、常态化认领维护工作,确保事项指南要素规范、完整、准确。三是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落实市级及以下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降低交通运输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四是深化信用承诺在交通政务服务领域的运用,为诚信主体高效快捷办理行政审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2023年我局已发放电子证照2181张,其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52张,道路运输证(含年审发放)1851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49张,大型物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24张,路政管理许可证5张。共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共152件,该事项的法定事项为20个工作日,我局实际平均审批时限少于2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压缩率为90%以上,大幅降低了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有效提升了行政效率。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我局建立交通运输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建交通运输系统检查人员名录库,研究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则,强化随机抽查的结果公示和结果应用,保障市场主体知情权。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随机抽查在监督执法工作的比重和分量,充分体现监督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落实“双公示”制度。做到及时、有效、准确的公示,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业务办结七日内,通过信用清远平台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信息,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阳山县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阳山县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和主要任务以及时间进度安排。二是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和推进会,全面推进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多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通报近期清城区、惠州博罗、郑州等地发生在运输执法、治超执法领域出现的收钱放行、酒后执法、随意执法、收取卸货费等舆情事件,教育全体执法人员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四是积极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召开座谈会10场次,听取企业代表改进执法方式方法的意见建议,收集问题线索。同时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到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凯诚混凝土公司等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座谈,送法到企业,“面对面”解读政策。
(六)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全体执法人员的提醒谈话,签订《党内谈话记录表》共13份,全体执法人员共17人分别签订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诺书;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到县正风反腐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要求全体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和治超工作人员结合当前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坚决杜绝滥用职权、逐利执法、执法寻租、执法不廉等行为。三是积极安排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还组织行政人员参加了执法证集中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四是制定了学法年度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对象等,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带头学、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干部职工主动学的学习机制,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2023年,我局累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7场次,累计开展法治宣传进单位、进街道、进企业等活动13场次,派发宣传单张2500多份。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做好行政执法、政务动态、工作情况、财政信息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群众反馈渠道,我局在办公大楼设置了意见箱,并公布了投诉建议电话,坚持诉访分离处理原则受理来信来访,及时处理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投诉信件。在处理群众信访、矛盾纠纷时,广泛听取法律顾问和司法部门的意见建议。2023年,我局共处理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205宗,回复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留言2条、办理12328交通服务热线投诉3宗,办理信访局转办信访事项5宗。
五、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意识仍需提高。干部职工需强化理论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对法律法规赋予行政相对人权利的理解和研究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区分不够深入掌握,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性意识需有待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力量仍需加强。执法人员配置比较薄弱,人员结构不够合理,科技执法较为滞后,执法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三)没有设置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执法监督机构和局办公室合署办公,人员均身兼多职,没有专职人员开展执法监督,法制机构人员配备较为薄弱。
(四)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文书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等制度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对群众面对面直接开展普法宣传的方式不够灵活,普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宣传成效有待加强。
六、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交通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组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二)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进一步健全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
(三)规范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确保办理执法案卷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治政府水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树立交通运输执法形象,打造一支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适应的思想硬、素质高、业务精的执法队伍。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点,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偶发融入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阳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5日
抄送:县委依法治县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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