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会议上的报告精神,按照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县委“1+123”工作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优美生态环境,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一、全县环境质量总体情况优良
(一)环境空气质量。2022年,全县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94.2%,同比下降5%,出现以臭氧为主要污染因子的轻度污染天气21天,PM2.5、PM10等六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连江河2个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均达到或优于相应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茶坑水库、备用水源地阳城镇城北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地连江河、9个地表水型乡镇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全部达到或优于相应Ⅱ类水质标准,3个地下水型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相应Ⅲ类水质要求,达标率100%。省考水功能区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全部达到或优于相应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二、稳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一)持之以恒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相关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全县环境空气、水质等监测,按时按质报送监测数据和年度考核资料,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通报,2021年我县评价结果为“轻微变好”,在全省21个考核县中位列第一,2021年获得生态补偿资金约2.05亿,2022年获得资金约2.19亿元。
(二)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目前编制完成《清远市阳山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送审稿)已提请县政府审议,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度县环委办共启动(延长)不良天气应急三级管控23次,要求各乡镇和职能部门按职能开展联防联控措施以遏制不良天气的发生。共收到通报卫星遥感热异常点25点次,热点数量排名全市第四,已全部转至属地政府追踪落实。对33家加油站进行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均达标。完成全县工业炉窑分级管理复核工作。
(二)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县政府共安排省级涉农资金300万用于项目建设,现均已完成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已向县政府申请审定,预计2022年12月前完成工作任务。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县1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规范化建设,其中江英镇沙坝水库的三期规范化建设已在2022年5底前完成。已申请4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调整划定。罗烈崩以及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新建和完善项目已入库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因2022年6月的洪灾,大崀镇茶坑水库、秤架瑶族乡江脚水井坑、阳城镇连江河、太平镇牛洞水库、白沙水等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防护设施受损,灾后重建共需538.55万元,县政府已把项目列入2023年专项债子项目,待资金到位后实施。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完成169座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的执法抽测,上半年达到采样要求点位的有112个,采样率为66.3%,其中有95个点位水质达标,达标率为84.8%;下半年达到采样要求点位的有108个,采样率为63.9%。完成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督查。
(三)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按要求督促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工作,目前2家企业已完成了隐患排查工作。配合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典型“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已完成10家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点的排查。加强建设用地的联动监管工作,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8宗地块的调查报告的评审。协助农业农村局做好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四)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续整改落实工作。我县共收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17宗,已办结14宗,阶段性办结3宗。
(五)强化风险隐患专项排查。6月中下旬,我县遭受特大洪水,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可能存在因洪水引发次生环境污染问题的危废产生企业和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风险专项检查。期间共派出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及其他受洪水影响较大的企业等行业企业3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风险问题1个。
(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2022年至今,审批了环境影响报告表4宗,环境影响报告书1宗。严格要求排污单位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核发企业排污许可证31宗,其中新申请1宗,重新申请3宗,变更申请23宗,延续申请4宗。
(七)做好辖区内危险废物监管。督促阳山县辖区内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产生单位进行2021年危险废物产废申报和2022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至目前,全县共有120家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申报的单位数为113家;一般涉固体废物产生单位232家,完成申报单位数为232家。
(八)加大执法力度。2022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27人次,检查企业303家次,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34份,立案2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6宗,罚款金额为927.83万元,罚款入库金额为750.98万元。依法查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1宗,对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主体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决定,依法查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1宗并已移送公安机关。受理信访投诉106宗,其中已办结106宗,均按照上级要求限时办理、办结。定期开展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对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应用单位检查共10家/次;对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检查共1家/次。
(九)加强宣传教育。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和“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日为切入点开展专题活动8场次,开展垃圾分类、限塑、外来物种入侵等主题宣传8场次,动员全社会积极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倡导低碳消费,绿色出行,倡导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期间参与人员约600人,派发宣传资料1100余份。
四、存在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22年,我县已经出现轻度污染天气21天,污染因子均为臭氧,优良率为94.2%,为近五年来最低。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车辆尾气、露天焚烧、餐饮油烟仍需进一步加强管控,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率有待提高,乡镇缺乏足够运维资金,部分早期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与平台数据有较大差距。二是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缓慢,截至目前,仍有3个未动工整治,3个正在施工中。三是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大崀镇茶坑水库庙公坑河一级保护区的防护网修复资金大。因今年6月中下旬超百年一遇洪灾导致防护设施冲毁,重建资金约为586.3万元,因未落实资金暂未修复。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部分工业堆场整治工程后续修复不力,影响整治工程的整体效益。
(四)部分重点工作未全面完成,存在失分风险。一是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攻坚任务中,农村污染防治问题2个任务未完成,阳山县将不得参与评良好以上等次的评选。分别是畜禽养殖禁养区清理整治,杜步镇6家没有完成清理整治;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排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存在5887个问题,阳山县共有108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需要整改,还有341个没有完成整改。二是1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未能达到时序要求。未启动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的排污口排查。三是推进滨江源头流域水质综合整治情况不达标。滨江源头建丰岩汇入白湾河前断面水质有部分月份不能达到Ⅲ类水质要求。四是阳山县连江水泥厂水岩山石灰石矿复绿、1宗央督重点关注案件(阳山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整改难度大,措施不明确,整改进度缓慢,未能在2022年完成。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持续开展“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经常,保持正风肃纪严抓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贯穿在始终,以良好的作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坚持科学、精准、系统原则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持续加强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汽车尾气、工业废气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探索以臭氧、PM10为重点的精细化防控措施,着力提高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巡查督查力度,扎实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问题整治;以监测数据为指引,用好督查督办手段,定期通报并督促整改,完善运维机制,促进提高设施的有效运行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长效治理。三是持续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快工业固废处置场的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废行为;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控。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工作落实。以市下达的重点任务和年度考核方案为抓手,摸清底数,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对推进难度大的项目定期研判,重点跟办,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工作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促进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整改落实。
(四)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统筹协调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加快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五)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做细、做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更好服务群众为核心,补充专业技术人员,优化干部队伍,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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