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根本职责,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际问题,深化林业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法治建设长效体制。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2022年11月22日,我局按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要求各股室(单位)认真扎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把党的二十大部署和要求落实到林业工作的方方面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始终坚持以林业发展为中心,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保全面依法治县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适合自身的法治道路。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等日常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纳入学习范围。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林业工作特点及执法、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林政执法能力建设。同时,在办案、执法过程中,要求每个执法人员都要做到知法、懂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不以罚代教,禁止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人员形象。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聘请了广东定海针(阳山)律师事务所李洁媚律师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为林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夯实了基础。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组织有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现场旁听庭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四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法治宣传与传统文化联系起来,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串联起来,与新时代新技术应用配套起来,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努力推进阳山县法治宣传教育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三)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行政组织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层层落实,明确责任,各负其职,协作配合,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高站位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区域内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2年10月17日,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强化源头管理和执法力度,要求各乡镇和林业站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和检查监督,加大对盗伐、滥伐、乱挖林木行为的查处,及时查处超作业设计采伐林木和违法运输、收购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核实查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林业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林。
(四)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开展各类法治培训和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我局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年度普法目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林区禁毒宣传”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等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广大林农充分了解当前的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呼吁局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加《阳山县2022年度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新修订的《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力度,2022年3月15日,我局邀请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广东定海针(阳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等领导及业务骨干,对我局及乡镇业务人员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5月16日举办组织局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各乡镇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视频讲座,切实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为建设一支素质强、效率高、文明执法的林业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提高林农和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阳山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林木采伐和使用林地审核管理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阳山县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任务清单》、《清远市2022年度营商环境建设暨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绩效考核方案》,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我局大力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分类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原则,减压一批市级权责清单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部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设置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库,作为开展抽查工作的操作依据,增强了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全力做好图斑整改。一是认真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工作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调查,2021年我县森林督查涉及违法违规图斑255个,立案255个,立案率100%;查处255个,查处率100%。我县2021年国家森林督查挂牌督办案件已全部通过国家林草局广州专员办验收,并已同意按程序报国家林草局销案,同时,相关案件也由县人民检察院向省人民检察院申请企业合规审查审批。二是跟踪做好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2013-2017年专项打击毁林行动,扎实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调查工作。上级林业部门下发我县2022年森林督查和林草湿监测图斑共247个,其中林地图斑237个,草地图斑10个。目前,已经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自查完毕并录入相关执法平台,对涉及违法的图斑,已按要求移送到各相关乡镇。三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培训、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线上解答等,切实提升我局及乡镇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涉林案件,指导乡镇办理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七)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质量,更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2022年度,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府办〔2020〕16号)要求,努力做好政务信息收集、审核,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务信息。通过积极对接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对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正常;通过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公开各类林业工作信息,更新发布信息68条,其中政务动态31条、工作计划及总结4条、行政执法2条、部门预决算19条、部门文件6条,其他6条。为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具体事项,紧紧围绕林业工作,定期发布信息,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推进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阳光型机关。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普法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阳山森林资源丰富,点多面广,新时代的林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新时期的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宣传有待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还存在创新不够、效果不佳的现象,依法普法治理的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度、广度更待进一步拓展。
(二)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林业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不高、经验不足,持有林业执法证件工作人员较少,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仍较薄弱,执法条件差,难以适应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人员的需要,案件查处任务较重,法治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执法人员素质和责任心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县林地面积较大,护林人员队伍不稳定,年龄普遍较大,水平不高,管理难度大,部分执法人员对于林业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深透,对于新法律法规政策理解不够,每一位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林业法律规定还需更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严格按照省、市、县的工作部署,围绕林业中心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我局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2023年我局将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内容,进一步拓宽法律学习的方式方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全方位,在全局营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依法治林、依法护林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县林业生态法治建设健康发展。
(二)强化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培养年轻干部和执法人员,做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公开、法治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和质量,做到执法公开透明。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力求破解行政执法工作难题。
(三)积极开展林业普法教育。结合法治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八五普法”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和林业具体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林业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使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法治政府的重要性,提高干部职工的林业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能力,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检查等执法监督工作,重点检查执法人员有无滥用职权、越权执法、粗暴野蛮执法等行为,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是否因行政执法不力影响林业管理工作推进等问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
(五)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按照《阳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规定,厘清林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细化决策流程,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明确决策主体、法律责任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证决策内容合法合规。
阳山县林业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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