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水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结合水利领域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抓落实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通过带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成效。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积极践行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同时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压实各部门相关责任,落实水利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项任务,统筹推进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并对依法行政重点领域或者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研究推进,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落实整改,全面推进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同时加大水法宣传,强化干部群众水法意识。一是今年3月22日“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的“中国水周”期间,为创建我县水利法治良好的环境,使水法规真正走入千家万户,渗透到群众生活的各个角落,水利局紧紧围绕宣传主题,通过设立宣传台,向群众发放宣传品、散发水法规宣传材料和宣传画,并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今年我局出动人员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节约用水方法和其他涉水问题30余个;二是今年5月12日是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为普及水利行业灾害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公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我局在县文化广场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展板等方式,向公众宣传普及山洪灾害基本知识及防御常识、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知识、涉及水利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方面等知识内容。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册200余份,设立展板1块,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2条、解惑群众咨询8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水利防汛减灾工作的关注,普及推广了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三是召开班子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水法知识宣讲培训会等,使干部职工加深了对水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更好的开展水法活动;四是在上级的指导下,每年分派职工参与市、县组织的水法培训活动,提升水政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务会议共35次,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局上下坚持以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为指导,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水利新气象新作为。
(二)依法履行行业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按照有关要求,依职权动态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站公开,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有495项:行政许可31项、行政处罚39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33项。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于市级委托的审批事项,做好沟通衔接,依法依规承接审批权力,及时为办理人提供业务咨询服务,一次性告知审批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行政审批事项,2022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180宗、行政确认2宗。我局对于涉及获得用水的审批事项,做好沟通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事项,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供水公司已在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系统审批平台开通线上用水报装业务,推动供水“互联网+线上办理”,2022年办理完成5宗。 (三)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省市县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要求,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三项制度系列清单和执法服务指南及流程。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三公经费、征求意见、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共76条。
四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我局权责清单,梳理了我局随机抽查事项,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年初制定和公示了《阳山县水利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2年我局共开展“双随机”行政检查17宗,并将抽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切实推动部门管理进一步转向宽进严管。
五是严格开展水政执法监察工作。针对综合整治存在线长面广、执法难度大、乱堆放违法行为易“反弹”现象等问题,根据股室职责成立“五个行业治乱专项行动小组”,明确整治对象、内容、目标、原则、工作职责和保障措施等,加大涉水、涉砂日常巡查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间断地对县内河湖进行全面巡查,特别是针对重点采砂区域,派出精干力量进行巡查,采用“5+2、白加黑”的巡查执法模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阳山县打击“蚂蚁搬家”式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方案》,《阳山县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2022年我局日常巡查河道1205公里、出动执法人员489人次、出动执法车135辆次,联合公安、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执法36批次。2022年立案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1宗。其中,已执行行政处罚金额12万元。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查扣挖掘机1台、查扣违法龙马车、三(两)轮摩托车共7辆。
六是推进河湖“清四乱(乱占、乱建、乱采、乱堆)”常态化规范化。落实《阳山县“河湖”四乱问题核查工作方案》,2022年共排查并录入系统的“四乱”问题7宗,已销号7宗。按上级要求部署,扎实推进两轮水面“清漂”专项行动,2022年两轮集中“清漂”累计投入资金227.328多万元,累计清理河长532.55公里,累计清理水域面积9.9636平方公里,累计打捞垃圾数量1277吨。 (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明确了“双公示”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建立“双公示”信息工作台账,将各类行政处罚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2022年共向平台推送行政审批信息180宗,行政处罚信息3宗。同时,建立了市场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清理工作,对部门的存量文件和新增文件逐一排查,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局班子议事规则,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22年度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集体决议。三是配备法律顾问,加强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审查,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水行政执法常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行政的作用,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年来,我局共收到县信访局、12345热线、来信、来访等涉水诉求、舆情共353宗。2022年我局发生再审行政诉讼案2宗,分别为行政征收1宗、行政处罚1宗,已开庭,未判决;无行政复议案件。
三、存在的不足
(一)法律知识学习不平衡。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水利综合知识和水利专业知识的学习,“重水利专业学习,轻综合法律知识研读”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专业力量存在不足。法律专业力量与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虽有局法律顾问,但局内法律专业的执法人员短缺,监督覆盖面存在局限性。
(三)工作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工作过程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思维,如何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打造水利普法亮点仍需不断探索。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抓住法治政府建设这条主线,聚焦水利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标准服务、精准普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全力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水平,奋力推动阳山水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安全发展。
(一)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作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决策事项贯彻执行,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创新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负责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新机制、新手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依法行政各环节和全过程,提高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紧紧围绕“放管服”有关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围绕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工作,围绕涉水许可事项和服务要求,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及时沟通协调涉水行政审批改革,做好指导和服务。
(四)不断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深化推行水行政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坚持执法检查与执法培训紧密结合,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抓好打击侵占河湖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我县河道湖泊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加强对各乡镇水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阳山县水利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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