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医保局的有力领导和支持下,围绕县委“1+123”工作部署、县委“十大行动方案”和《中共阳山县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工作部署,聚焦医疗保障领域,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2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绩、做法及亮点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会前学习制度,2022年1月至11月会前学习12次,专题学习12次,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做好党风廉政日常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三是积极落实日常廉政谈话,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全体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明确目标,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共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加强对医疗保障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维护网络管理意识形态安全,对党员干部进行正面舆论引导,及时化解风险。
(四)圆满完成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参保缴费工作协调会,确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联合人社局、税务局和社保局到乡镇调研指导工作。三是转发市医保局《关于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到相关部门及乡镇,督促各乡镇做好延长缴费期的宣传工作。阳山县2022年1月至9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共415234人,圆满完成征缴工作。
(五)筑牢医疗保障网,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统筹推进,确保对标对表将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部门联系,与乡村振兴办密切沟通,按照要求,按时按质报送资料。三是强化医疗保障,严格落实医保扶贫各项举措,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兜底作用,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2022年1月至9月全县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共60311人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784.9万元(数据来源于市医保局)。四是落实防返贫监测工作,全面排查医疗救助对象就医情况,确保医疗救助费用及时到位。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防返贫监测部门信息比对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防返贫监测存疑对象数据。2022年1至2022年9月共排查16名个人支付超1万元的医疗救助对象,已按时报县乡村振兴局跟进处理。
(六)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工作。为确保困难人员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我局加强与乡镇社会事务办联系,确保支出型医疗救助申请及时移交到我局。2022年1月-11月支出型医疗救助申请共76份,我局已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移交县社保局进行待遇支付。
(七)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药品集团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9〕29号)及《关于做好医用耗材平台采购工作的通知》(清医保综〔2020〕7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最大限度地让患者降低用药负担。按照“质优价廉,确保供应”原则,使全县参与集团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总费用同比下降,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八)扎实做好疫情防控职责工作。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疫情期间各项医保政策。二是定期到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防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变化情况监测,及时预警药品价格和供应异常波动,2022年1月-10月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78家。三是根据县市监局通报我县定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及时暂停我县7家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6个月。四是督导辖区内疫苗及接种费用结算。五是做好核酸检测费用结算。我局收到卫健部门的数据后认真复核,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复核情况反馈至卫健部门。
(九)多措并举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
一是开展线上宣传。4月20日至29日间在阳山县广播电视台发布宣传标语及动漫视频。在医疗机构工作群、人社所工作群等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切实增强重点人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自觉性。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电话。通过阳山发布公众号转发“2022年清远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微信知识竞赛活动”,提高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二是开展线下宣传。印制1万份宣传单张,派发到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就诊人员;印制3千张宣传海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站张贴;到县城协议服务零售药店开展宣传工作,张贴宣传海报;组织全县22家定点医疗机构播放“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走进企业,派出工作人员到阳山县荣璟鞋业有限公司宣传以及派发宣传单张;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管控,制作5万只印有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独立包装的口罩,发放给群众。
(十)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开展“三假”专项整治工作。
2022年7月19日至8月3日县医保局联合县卫健局和县社保局工作人员,对阳山慈航精神病医院等14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保险监督、服务协议执行情况、智能审核医保结算数据等监督检查。根据《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和2021年医保结算数据筛查及智能审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违规金额作退回处理,对2021年5月1日之后的违规金额责令退回,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2022年1月至8月,阳山慈航精神病医院等20家定点医疗机构退回医保基金合计38.31万元,行政处罚36.4万元。
(十一)落实县委“十大行动方案”、“十件民生实事”,稳步推进门诊共济工作。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已被列入今年县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十件民生实事”,我局积极推进开展工作,多次派出业务骨干到市医保局参加业务培训及组织我县相关部门召开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工作座谈会,共同推进门诊共济提工作。7月1日,清远市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正式执行,我局积极协助贯彻实施及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门诊共济费用结算等工作。
(十二)积极做好下沉基层一线支援乡镇工作。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府关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下沉基层支援一线工作的号召,组织工作人员到岭背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灾后复产等工作。2022年1月至9月,共派出41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人员偏少。县医疗保障局是政府组成部门,需要承担政府工作和业务比较多,懂医懂药业务人才缺乏,对开展核查医保基金违法违规工作受到一定的制约。按照现行“三定方案”和人员股室设置,对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仍需加强宣传。目前,仍有部分参保人仍存在对医保政策不够了解、医保报销流程不够熟悉等问题。
(三)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仍有待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统计查询、监督管理和部门共享等方面功能优化需继续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继续落实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加强与县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积极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和救治工作。
(二)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实现农村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救助全落实、待遇全享受、服务全方位。积极与县乡村振兴办、县民政局、县社保局和乡镇政府的沟通联系,定期做好信息互通与数据共享。
(三)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管工作。坚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加强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线索督办和查处反馈制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严厉惩处欺诈骗保行为。
(四)有序推进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市局的工作统筹安排下,明确任务和目标。牵头组织,加大宣传,细化举措,加强与县社保、县税局和各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确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推进。
(五)积极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最大限度地让患者降低用药负担。
(六)推进医疗保险结算支付方式和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清医保待〔2021〕11 号的文件精神,促进完善我县病种分值结算办法下“总额控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措施和方案。深化“三医联动”,支持我县结合紧密型医共体试点改革,促进分级诊疗落实。
(七)推进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落实省、市关于省级统筹的工作部署,在规定时点实施省级统筹,实行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实现制度框架、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基金管理、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配合省、市开展政策梳理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阳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联系人:黄子荷;电话:781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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