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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水利局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阳山县水利局


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阳山县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上级部门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 —2020年)》和《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重视法治文化建设,抓好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普法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水利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公布普法责任清单,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抓落实,将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实行量化考核,落实普法责任。同时,确保普法宣传经费到位,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推进。以水政执法队伍普法为主,局相关股室、下属单位、水利志愿者普法队伍为辅,全力加强水利普法队伍建设。

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将普法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主题活动日等内容,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通过举办“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开设“道 德讲堂”、新《党章》学习培训,邀请党校讲师、法律顾问为干部职工授课,开展发生水利内部违法案件“以案释法”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平台学习考试,合格率达100%;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会等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是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县“三下乡”活动等平台和载体,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展示图板、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详细介绍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省市水利工作思路、各级水法律法规,以及我县水资源现状和水利工作情况,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水法治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本部门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按照有关要求,依职权完成了部门权责清单事项调整落实工作,目前,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有528项:行政许可31项、行政处罚42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39项。

二是为切实提升服务效能,我局认真执行依法行政,依规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对所有审批项目依法依规按许可权限、范围、程序、条件、时限等作水行政许可决定,使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截至目前,2020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62宗。

(三)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省市县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完成执法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要求,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三项制度系列清单和执法服务指南及流程。

三是按照县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证件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证件申领工作。

四是配备法律顾问,加强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审查,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水行政执法常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行政的作用,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五是严格开展水政执法监察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各电站水库、河道、堤防、供水站等设施进行了日常巡查,对乱挖、乱建、乱倒等水事违法行为的进行了监督检查。

1.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我局将县境内河道非法采砂作为行业乱点乱象整治重点,采取重点监控、蹲点守候、不间断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与乡镇、公安部门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开展河道巡查7751公里,出动巡查人员1501人(次),执法车辆392次,联合相关部门执法30批次,共查处违法采(运)砂案件40宗、制止现场人工作业行为25次,查扣运输车44辆、钩机13台、铲车15台、吉普车1台、拖拉机14辆、摩托车1台,精准查处打击“蚂蚁搬家” 式违法采砂点16个,清理收缴非法采砂作业工具一批,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2份,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移交公安机关3宗,行政处罚985700万元。

2.推进河湖“清四乱(乱占、乱建、乱采、乱堆)”常态化规范化。印发了《阳山县“河湖”四乱问题核查工作方案》,截止11月底,我县今年共排查并录入系统的“四乱”问题16宗,已销16宗。今年上半年北江流域管理局“回头看”回头检查我县规模以上“清四乱”10宗,全部已经整改完毕。二是按上级要求部署,扎实推进两轮水面“清漂”专项行动,2020年两轮集中“清漂”共资金投入112.5万元,清理河道总长824.5公里,清理水域面积7.29平方公里,清理垃圾785.3吨。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开展集中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水土流失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8家建设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并发出限期整改函。

(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明确了“双公示”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建立“双公示”信息工作台账,将各类行政处罚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2020年共向平台推送行政审批信息40宗。同时,建立了市场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清理工作,对部门的存量文件和新增文件逐一排查,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法制建设、行政审批、执法监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存在工作人员有限,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现有持证的行政执法人员主要负责对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而承担监督检查职责股室的检查人员大部分还未取得行政执法证。工作人员普遍承担着其他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同时,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在行政审批范畴内改革事项较多,除了审批制度自身的优化完善外,其他很多改革事项都涉及行政审批内容,难免会带来改革内容重叠、或标准和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也给工作的推进和落实造成一定的困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组织开展党组宪法专题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引领带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水利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把普法宣传教育与生态修复、全面推行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保护等水利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积极推进水利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践行水法治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涉水行政审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改革意见,及时承接上级水利水行政主管部门精简下放事项,扎实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整合。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服务指南和审批流程,稳步推进“一站式”集中行政审批等改革措施实施,提高水行政审批效能。加强水利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强执法案卷的规范工作。对所有立案案件按有关规范程序进行并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数据,建立健全规范的案卷资料。



                                                  阳山县水利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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