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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阳山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充分发挥我县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2021年,阳山县司法局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着力体现政治机关属性,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统领,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局党组带头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要求全体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通过深入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阳山,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二)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清远市司法局2021年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制定了《阳山县司法局2021年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阳山县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367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040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040宗,成功调解1032宗,调解率100%,成功率99.23%,其中达成口头调解协议614宗,达成书面调解协议419宗,协议金额达2307.03万元,其中律师参与调解了125宗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案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22宗。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4月至9月,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到乡镇举办了13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有效落实,全县共有在册安置帮教人员1266人(其中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刑释人员共894人,其中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共372人)。2021年全县共衔接了401名刑满释放人员,其中监所释放的刑满释放人员237名,解矫人员164名,落实核查率100%、回执反馈率100%,按规定落实重点安帮对象“必接必送”措施,无脱管漏管的现象发生。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落实安置救助政策,安置率达到100%,帮教率达到100%。2021年全年,共有10名安置帮教对象落实了低保政策,清远市博阳社工中心社和阳山县天天向上社工中心参与我县的刑释人员帮教工作。

  (三)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强化责任。依托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县在职在编9000多国家工作人员开展2021年度学法考试。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列入本局例会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法律的表率作用。

  2.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力推“法律六进”,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禁毒、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采用法治宣传车、派发宣传单张、小礼品等方式,持续推进传染病防治、民法典、国家安全、防诈、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宣传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言语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突显法治宣传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功能,进一步加大了普法力度。2021年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5场次。

  3.创新拓展普法宣传平台,努力做法治宣传全覆盖。为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除传统方法外,还采用新媒体等普法方式,通过一些新颖、生动、便捷的形式,使法治宣传变得专业,更便民,更有效。一是联合县电视台,结合当前民生热点话题开设普法专栏——普法直通车,在电视台每日定时播放,至今已播出60期;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向社会各界人士普及法律知识;三是向县内手机用户发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2021年已发100万条;四是收集相关单位近期的执法案例,编印阳山县以案释法读本、更新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灯箱内容;五是在黎埠镇大塘村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四)做优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1.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我县法律援助处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法律援助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受援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扩大援助范围,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全力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创新“远程+视频”办理刑事案件模式。疫情期间,为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联合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看守所组织值班律师、辩护律师通过视频远程会见、远程认罪认罚、远程开庭审理等非接触模式,创新案件办理形式。2021年,县法律援助处开设与各司法所及全县167个村的远程视频系统,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线上为法律援助申请人制作谈话笔录,审查相关申请材料,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既方便了受援人,也极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2021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08件,其中民事案件20件,刑事案件137件,值班律师参与法律帮助案件251件。代书3件,接待来人来电咨询269人次。为各类人群提供援助共434人,其中妇女82人,未成年人39人,老年人2人,农民工113人,军属12人,残疾人7人,在广东司法行政任务与督办系统阳山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办公室处理工单3件。

  2.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职能。2021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能够严格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按照文件要求做到每月进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受基层干部群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登记台帐3218条、提供法律援助18件、提供法律咨询2012人次、审查合同1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55件,调解纠纷25件、上法制课普法宣传582次、其他法律服务546件。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法律问题基本能够得到解决,法律顾问的工作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积极有效化解全县辖区矛盾纠纷,全力保障我县和谐稳定。

  结合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智慧司法”线上办特色,认真组织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利用“智慧司法”远程视频系统,开展律师线上调解、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线上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依托指挥中心连通市县镇村四级有关单位,将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高效送到村委会一级,用优化后的信息化空间换取更多的便民服务时间。2021年4月份以来,广东苍华律师事务所、广东捷高律师事务所及广东定海针(阳山)律师事务所驻村法律顾问律师多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为村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深入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打造好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的县、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省级示范工作站5个,工作室24个。对不是省级示范工作站(室)的工作站(室)按省级示范点要求进行了建设。在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视频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最后一公里服务,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让律师走进村居社区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实现了线上法律服务和线下法律服务的无缝对接。

  2021年,我县公证处协助清远市国信公证处、南方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152 件,接受群众咨询 758 人次。同时结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2021年11月3日,南方公证处支持阳山县公证处开展公证业务正式启动我县公证处可通过县“智慧司法”系统视频连线南方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事项办理完毕后,南方公证处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公证文书直接寄到群众手上,实现群众办理公证业务“少跑路、快办结”,不断提升全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最新标准要求,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进驻情况,截至目前,我局梳理事项共58项已完成进驻。同时,积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相关工作。

  (五)做严社区矫正保稳定

  2021年,阳山县司法局结合疫情防控,切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没有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现象,没有出现社矫对象感染或携带、传播新冠肺炎情况,为平安阳山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21年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2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33名,撤销缓刑3名(解除或终止社区矫正合计136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社会调查评估32人。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136名,其中缓刑133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

  1.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阳山县司法局于2021年8月6日、8月17日组织全县司法所和社区矫正管理股的工作人员开展了社区矫正业务技能学习,在2021年9月17日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了《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通过组织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规范了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程序,使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双重考验。

  2.疫情防控和监管教育两手抓。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到、当面报到、集中点名、警示教育等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体温检测登记、佩戴口罩、相关工作结束后及时对场所消毒通风。二是及时传达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转发疫情风险信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审批手续,限制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三是要求进入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办事群众和社矫对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异常者要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四是远程会见根据上级指引每次会见间隔半小时,会见后做好通风和消毒防疫。

  3.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根据《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和工作指引,阳山县司法局进一步完善了社矫对象的日常监管措施:一是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矫对象的监管教育。我们要求社矫对象安装“司法E通”“粤矫通”等手机APP,每天登录APP上传人机分离定位核查照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增进教育矫治效果;二是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登录“司法部统计管理平台”“广东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社矫人员的监管教育信息,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全面;三是要求工作人员使用“粤矫通”手机APP,弥补8小时之外对社矫对象的监管;四是县司法局中层以上干部每周随机抽查社矫对象,加大信息化核查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打击社矫对象逃避监管的心理、堵塞人机分离漏洞。通过“互联网+社区矫正”的信息化建设,阳山县司法局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手段,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现象迅速依法作出处理。2021年阳山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1980多人次,向社矫对象发出警告9份,发出训诫决定2份,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3份,均得到了人民法院的采纳,及时对违法违规的社矫对象采取了相应的处置措施。我们把撤销缓刑的案件制作成警示教育视频案例,向初次入矫报到的社区矫正对象播放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4.监狱延伸警察发挥管教特长,加强教育矫治效果。省厅、市局为我县配备了一名监狱延伸警察,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监狱延伸警察张仲弼同志加入后,充分发挥管教特长和心理辅导专业知识,发扬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优良作风,对阳山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很多有益的监管意见和建议。

  5.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由于疫情的原因,社区矫正工作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我们的社区矫正,在此重点防护期间的监管档案也需要同步完善,为此我们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对社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违,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水平。今年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意见书8份,提醒函1份,县司法局和相关司法所根据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和回复。

  6.涉妇女、未成年社矫对象监管教育。2021年我县共接收女性社区矫正对象6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名。现在册女性社区矫正对象14名,未成年社矫对象2名。我们多次联合团县委、志愿者和社工组织对妇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期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及思想状况,开展个别谈话,宣传法律知识,开展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并针对不同案例及时调整矫正方案,使他们不但能顺利解除社区矫正,而且在社区矫正考验期内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吸取教训守法纪,重整心态再启航。

  (六)法制水平不断提升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大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积极塑建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形象。转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的函要求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截至2021年12月底,办理我县行政复议案件共45宗,其中,已结案38宗,7宗审理中。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6宗,参与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4宗,二审12宗,县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已出庭应诉案件9宗。

  2.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1年,县政府聘请3名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2021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涉法事务115宗,其中参与审查合同12宗,其他涉法事项103件,有效地为政府和部门起到防控法律风险的作用。

  3.做好县政府交办有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2021年共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4份,县部门规范性文件9份,其中8份县部门规范性文件已向我局备案;已审查县政府涉及林业方面行政裁决13份;审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份。

  4.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执法公示平台落实,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做好机构改革后执法证用户信息变更工作,加强组织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二是推进执法公示平台工作落实。通过“每月一提醒,三月一通报”的方式提醒各乡镇及县直执法部门做好有关执法结果、执法信息的公示。

  (七)依法治县建设不断推进

  2021年,县委依法治县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市、县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内容贯彻到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全过程,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我县各单位部门、乡镇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根据《清远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其分工方案,结合阳山实际,制定2021年阳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及其分工方案,谋划部署我县法治建设的总体规划布局。与此同时,根据上级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县委依法治县办根据2020年法治清远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治阳山督查工作。并按2020年法治清远考核成绩,对考核中失分单位有针对性开展督查工作,要求相关单位报送整改工作措施,全力提升我县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积极组织协调开展好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举办了3期6日(每期2天)458人参加的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培训班,并从4月15日起到9月份每周四通过“智慧司法”视频连线各乡镇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咨询解答,确保我县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放得下,接得住、接得好”。

  (八)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2021年,阳山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压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法治村镇创建,规范化建设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充分运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资源,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村居活动普及法治文化,以与时俱进的法治建设,增强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保障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

  2021年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县司法局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有关工作。全县共159个村、8个社区圆满完成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共选出新一届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167人,副主任167人,委员608人,共计942人。高中及以上学历849人,40岁以下492人。阳山县杨梅镇杨梅村成功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在黎埠镇大塘村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我县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九)深入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

  自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阳山县司法行政系统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扎实有力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走深走实走心。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制定《阳山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阳山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实施方案》、《阳山县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等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专组,明确职责任务、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一把手上党课”“学党史、跟党走,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史,参加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轮训,重温入党誓词,牢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提升了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党性修养,激发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十)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局党组积极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积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廉政风险点的岗位人员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岗位风险意识,确保我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廉洁自律准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促进机关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通过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把从严治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履行好党组抓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增强责任主体意识。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县正风反腐教育基地,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筑牢廉政防线。严格执行日常廉政谈话制度,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股室人员的服务意识,热情、文明的接待来往群众。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等规定,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不乱花公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的有效方式需进一步探索;二是监管矫治任务繁重,软硬件保障不足;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多部门多领域齐抓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不足。

  三、2022年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全力保障辖区和谐稳定。二是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远程视频系统,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组织开展好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热点事件、重要节日活动等,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普法栏目的内容,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培育文明习惯,提升群众“遵纪守法”文化素质。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一是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全县167个村居法律援助站基础上完善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受理功能。整合挂点村居法律顾问资源,为村居特困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二是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律师进村(社区)服务时间、服务质量。三是积极解决我县公证员短缺问题。

  (四)强化特殊人群管控

  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机制,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系统、手机定位等设备,逐渐形成一套科学可行、行之有效、效果显著的管控模式和管控机制。

  (五)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要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好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的指导,确保我县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放得下,接得住、接得好”。

  (六)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进一步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队伍力量,按要求组织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效率,积极塑建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形象。

  (七)助力贯彻乡村振兴工作

  加强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加强乡村振兴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展现示范创建成果,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八)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核心,把司法行政队伍及法律服务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司法行政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二是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管理。三是加强培训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岗位执法和服务应知应会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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