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各项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推进县委“十大行动方案”及“1+123”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民政重点工作,确保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的建设
1、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阳山县民政系统履行职责全过程,落实到阳山民政工作各方面。一是贯彻落实新一轮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毫不动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充分利用党建实体阵地和网络阵地,强化宣传工作和舆论引领。构建强大的统一战线,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国家安全。三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领导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考察考核、巡察整改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形成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党建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2、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以“聚焦共产党史,学讲话知党恩;聚焦革命传统,守初心担使命;聚焦党员先锋,抓调研破难题;聚焦困难群众,重落实办实事”为抓手,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细化活动开展台账,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少于12次学习,较好地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民政工作职能,重点为“一老一小”开展活动,共办实事19件,服务人数近4万人。
(二)全力维护民政系统领域安全稳定
1、坚决打赢民政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具体指导下,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政系统安全。一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要求全力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机构安全防控工作,切实加强防控疫情工作力度,民政系统自始至终没有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二是抓好重点机构防控工作。由班子成员带队对乡镇敬老院、殡仪馆、婚姻登记中心和福利彩票销售点等进行督查检查,并安排资金9万多元,聘请专业机构每月对12间敬老院进行环境消毒和除四害消杀,乡镇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定期核酸检测。殡仪服务人员配备口罩等必要的防护设备,劝导丧属少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举行守灵仪式。询问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有无与中高风险区域旅居情况等,缩短在婚姻登记机关逗留时间,并避免“5.20”等特殊时期扎堆登记。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全部已接种新冠疫苗,占应接种人数的100%。三是做好疫情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整改和后勤保障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民政局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民政服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工作台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工作,维护民政领域安全稳定良好形势。
(三)以县委“十大行动”方案为抓手,完成县委“1+123”工作部署,切实推进民政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大行动”方案,完成县委“1+123”工作部署,县民政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到人,扎实推进牵头落实的工作任务。
1、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全县已建在使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计15间,日间照料中心已建成在使用21间,满足农村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阳山县已建成“聚乐居”10间,入住老人52人。建设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立并完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运营体系。采购350个智能呼叫手环给阳城镇、岭背镇的特困供养老人使用,其他乡镇逐步推广,并安排社工和志愿者跟进服务。社工累计探访老人195人次,个案辅导23节,开展小组活动108节,服务约2160人次;开展社区活动31次,服务1060人次。二是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投入133万元对太平、小江、黄坌、秤架、青莲、岭背、黎埠和杜步等敬老院完善内部设施,对县福利院加强监管,从2月变更了负责人,增添了设施,增加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三是积极开展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帮助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制定《阳山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现已经完成入户填写愿意改造名单以及对愿意改造的家庭进行需求评估,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全县符合条件的93户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四是对山区老人实行网格化管理。重点关注“三无”老人、特困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由社工为重点人员提供服务,2021年以来,在多个乡镇开展探访和派发物资共100余次;开展7次和老人互动聚餐活动,受惠服务对象超200人次以上。
2、积极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明确“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主要原则、重点任务、时间安排以及各部门的职责。整合人员54人,通过省民政厅招聘录用社工61人,实到岗57人,现已全部就位。全县34个社工站点均已挂牌运作,覆盖面达到100%。
3、巩固脱贫奔康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确保低保兜底保障靶向精准。2021年城镇低保标准847元,城镇低保补差669元;农村低保标准638元,农村低保补差331元。并对未达标的月份按新标准进行补发。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权益。组织乡镇开展城乡低保入户核查工作,现已按质按量完成入户核查工作。二是确保城乡特困供养政策落实。2021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021元,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355元。三是按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175元提高到181元,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235元提高到243元。1月起使用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按新标准发放,督促乡镇宣传引导领取补贴的残疾人进行资格认定,强化关口审定,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监管力度。四是贯彻落实临时救助政策。贯彻执行《阳山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和《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以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坚持托底、高效、衔接的原则,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做到应救尽救。五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印发《阳山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和提升。2021年7月12-14日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12月15日至17日三天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12月26日至31日,由阳山县民政局牵头,联合城管局、阳城镇政府,开展为期一周的“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到公园、街道、市场及城乡结合区域开展街面巡查工作。对发现的流浪人员进行劝导服务,并提供御寒衣服、食物、防疫物资等,确保对象不出现受冻等现象。
4、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梳理民政服务事项清单,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优化提升工作。深入实施服务事项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和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并对脱贫不稳定和边缘贫困人口进行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状况,并落实动态帮扶机制。
(四)切实增强基层治理能力
1、完成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2021年村级换届选举共产生810名村(社区)“两委”班子(其中村(居)委成员648名),平均年龄41.01岁,较换届前平均年龄下降7.22岁,高中及以上学历710人,占比较换届前的提高31.68%;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平均年龄从47.68岁下降至45.57岁,高中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达72.45%;女性村(社区)“两委”班子309人,占比38.1%,女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36人,占比21.56%,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县3158个村(居)民小组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3158人。全县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7547人,其中妇女代表2487人,占比32.95%。全县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476人。
2、加强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一是推进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建设工作。按“五化”创建活动要求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推进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建设。凡是公开的内容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促使村务真实公开。二是推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及时下发村务记录“四簿一卷”给各乡镇,要求各村将“四议两公开”的每项内容真实记录在“四簿一卷”上,每个议事程序都要建立台账,并做好台账记录及人员签到工作。决议结果和实施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或者广播等手段广泛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验。按《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通知》要求开展试点工作,引导大崀镇松林村搭建好村级议事协商平台,促进村级议事协商与大崀镇政府的衔接,制定《阳山县大崀镇松林村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方案》并逐级上报。大崀镇松林村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四是争创社区治理创新示范点。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岭背镇蒲芦洲村通过党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翼齐飞”,实现党建更加有力、自治更加有序、法治更加有节、德治更加有章、智治更加有效,“五翼齐飞”打造乡村治理新格局。五是深入开展“知法守礼,善美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廉洁文化进行家庭等系列活动。
3、强化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一是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村规民约工作的通知》(阳民基〔2021〕2号)文件,及时指导村(社区)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完善内容,广泛宣传,培树典型,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在城乡社区治理的作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能够融入约束性条款的村(居)民小组(自然村)数量达到40%。二是弘扬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弘扬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阳民基〔2021〕3号)文件,积极开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遏制不良习俗,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使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弘扬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在维护乡村稳定、促进乡村发展、助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
4、进一步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完成全县正常离任村干部群体基本信息,并准确认定正常离任村干部身份和任职年限,建立完善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库。2021年,全县录入系统人数3158人,县审核确定人数3131人,县确定率99.3%。当时达到发放补助年龄对象人数2561人。
(五)构建儿童保障体系建设新格局
1、提高孤儿补贴标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为每人每月1883元和1227元。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做到应保尽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散居孤儿基本养育标准执行,我县现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16人,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
3、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印发《关于印发<阳山县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强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成长环境,完善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监护制度和福利服务体系。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宣传力度,截止目前,已举行129场次,宣传覆盖全县农村的77%,提高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召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会议,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4、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县民政局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并由我局代拟的《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山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阳府办函〔2021〕23号)于2021年7月19日正式发文,建立了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有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1年7月23日上午,阳山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县行政办公大楼4A01室召开。
(六)切实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疫情期间,全县婚姻登记业务实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和微信预约三种形式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运行情况良好,2021年,办理国内结婚登记2704对,离婚登记815对,补领婚姻登记证664对;涉外涉港澳台结婚登记10对,涉外离婚2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2、抓好殡葬管理工作。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综合整治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坚决遏制墓地违建乱象。5月7日,七拱镇对新圩村第五屯村违规建设的坟墓进行依法拆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综合整治,加强对群众治丧观念和治丧活动的正向激励引导,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保护土地资源环境。
3、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现有社会组织134家,其中社会团体70家,社会服务机构64家。2021年新成立8个社会组织,注销2个社会组织。一是建立完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履行部门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效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促进我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持续深入开展阳山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查处非法社会组织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重点整治与教育引导相协调,维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实行社会组织举办活动备案制度,要求社会组织在举办活动前,需提前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四是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对辖区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完成减免收费额度、降低收费标准、规范合法收费、查处违规收费、整治违规评选评奖。通过专项行动,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减轻企业负担和优化营商环境。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不断深化建党100周年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第二十次广东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夯实民生保障基础,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深化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
(一)继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落实“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党员队伍管理,从严管理党员,抓好党员学习培训。强化党建制度落实。
(二)持之以恒抓好民政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抓细抓实民政服务机构和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好村(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托底线、救急难全覆盖。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着力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同时抓好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监测、边缘困难人口等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积极推进低收入家庭信息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实现网络终端实时申报、精准识别、线上初核、全面办结。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部署。
(四)继续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对照“十四五”规划要求,完成一间县级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县级“三星级”敬老院的选址和资金安排工作(2022年底建立一家“三星级”敬老院,为本县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提供专业、高质量的服务)。
(五)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和移风易俗工作。构建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育丧葬和人情观念,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六)继续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和公墓的监督管理,加强殡仪馆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切实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力度。持续清理整治“僵尸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阳山县民政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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