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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山县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清远市委县级交叉巡察第二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中共阳山县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清远市委县级交叉巡察第二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下旬至2021年1月下旬,县级交叉巡察第二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工作。2021年3月31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局党委做了反馈。我局将反馈的四方面30个问题细化分解为52个具体事项。截至6月30日,已完成整改事项49个,已阶段性完成整改的事项3个。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把整改落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牢

  县级交叉巡察第二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党委班子成员专题讨论整改方案,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温建雄担任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永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设立办公室在政工室,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王志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落实整改工作。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召开党委会5次,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落实责任分解。4月13日,我局党委研究制定了《阳山县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县级交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方面30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别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完成的时限,确保每个问题有措施、有进展、见成效。适时组织召开推进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要求整改问题不回避,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确保整改实效。5月中旬,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巡察反馈问题谈心谈话的通知》,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的重点问题,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究整改自查自纠等工作,分管局领导对问题所在部门负责人已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整改时限,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对整改抓不好的严肃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是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巡视巡察、主题教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这四大方面展开整改。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经进行5次,会前学习已经进行11次;已印发《阳山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党委班子带头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推进学习,以上率下,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做到真学真做真改,使用粤警党建平台督促支部每月录入学习情况。

  (二)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印发《阳山县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进一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落地;2.利用广东公安“云学院”平台,进行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党史知识等网上考学,并做到考学全覆盖;3.3月举办了“学百年党史 争当巾帼楷模”党史知识竞赛活动;4.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举办了“4.23悦读党史”读书分享会、举办“不忘初心 传承薪火”系列活动,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少年儿童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5.现已实行将每次召开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一会一档;6.各党支部已召开党支部会议动员会部署,制定整改方案进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并重新上报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

  (三)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了教育整顿必学资料,再次温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内容;2.印发了《阳山县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进一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落实落地;3.深入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目前,已收集82件实事,并在“阳山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宣传;4.各支部正按要求推进“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并提醒局领导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5.每月28日对粤警党建落实情况进行通报;6.4月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主题党日活动。5月底至6月初,各党支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6月底,各单支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10+N”活动,通过唱红歌、讲红色故事、宣誓、领略中华书法文化等形式庆祝建党100周年。

  (四)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2月6日、26日,3月12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强化线索摸排,加强案件侦办,通过分析研判,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紧盯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积极经营,持续加大对“犁庭6号”涉黑专案、省督办线索等重点要案查办力度,扩大打击战果;3.集中全局优势警力,在市局扫黑办指导下我局自主侦办“阳安1号”“阳安2号”专案,其中“阳安2号”上提一级,列为市公安局“犁庭12号”涉黑恶专案;4.深挖彻查,强化与纪委监察机关联动机制,将根据定期通报的原则,每月向同级纪委机关通报在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目录清单;5.创新线索核查方式,采取片区局领导包干负责,高效推动线索“清零”,得到效果明显,现积压的线索全部申请办结。

  (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已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领导小组人员;2.已制定干部轮岗交流计划,合理调整干部队伍,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落实好干部标准,目前,拟提拔纪检监督部门负责人选已报县委组织部;3.各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不定期检查、夜查工作,围绕基层所队落实“八大专项行动”、执行“六项纪律规定”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并针对疫情防控、校园安保、全民反诈、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深入基层带头抓督办抓落实。

  (六)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2021年3月17日局党委已下发《关于调整阳山县公安局党委意识形态安全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2.3月18日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局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席例会进行意识形态综合分析,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排查重点节点、重大事件、重大举措、重大政策、应急突发以及其他工作中容易诱发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和网络舆情风险,并按照“定人、定责、定措施”的要求,及时化解、逐一销号;3.明确了局党委定期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各单位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同时要求每年由监督室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2次专题督查;4.4月19日局领导陈建雄组织指挥中心、政工室、网警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监督室等部门及各党支部宣传委员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暨分析研判会议,对第一季度各部门所属领域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对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

  (七)针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积极性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实行通报机制,2021年6月26日印发了《关于2021年上半年开展“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情况通报》,对全局民警、职工、辅警的“学习强国”2021年上半年学习情况进行通报;2.将学习成绩与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激发广大干部学习热情;3.局主要领导对学习总结分不足9000分的中层干部进行了谈话,要求认真总结存在问题的实际原因,并做好后续整改和学习。

  (八)针对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党委会专题学习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2.结合中心组和会前学习拟定2021年第一议题内容;3.由局党委书记主抓落实,加强学习十项制度机制,做好学习规划。

  (九)针对执法办案存在慢作为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由纪检监督部门牵头,严格按照市局1、2、3号令的要求,落实“有投诉必核查,有不足必改进,无过错必澄清,有过错必追究”的“四必”工作机制,对违反3号令的民警给予诫勉谈话;2.制定了《阳山县公安机关“惊雷2021”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阳山县公安机关“飓风2021”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和《阳山县公安机关打击突出刑事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3.相关警种部门已完成“惊雷2021”相关工作,接下来将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飓风2021”工作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相关工作推进。

  (十)针对疫情防控存在松懈思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从严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出入境、户政大厅、监所等重要场所即日起常态化开展体温检测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区域办公全程需佩戴口罩,加强局内部疫情防控宣传和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

  (十一)针对扶贫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前往各乡镇督导乡村振兴工作,并安排专职干部进驻乡村,具体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通过“养殖、开拓市场”等方式激发村民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乡村振兴;2.安排驻村干部开展脱贫攻坚交接、衔接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乡村振兴。

  (十二)针对文山会海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严格审批把关,控制发文数量,2021年第二季度发文总数26份;2.对文件篇幅过长、简单照搬照抄、内容虚泛空洞等问题已进行压缩、退回、重写等处理;3.减少会议次数,上级召开会议后,我局马上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进一步的贯彻落实传达部署,避免参会人员多次跑动,对确实需要召开的工作会议,综合多个部门需要开会的会议议题,集中时间统一召开,减少会议次数。

  (十三)针对发放津补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立行立改,已于2021年1月起停发,并规范用人合同。

  (十四)针对历史遗留财务问题长期不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阶段性完成,正在长期推进。1.已于2021年6月9日经县财政局核销票据17本,还有6本尚未核销,正在加紧核销中;2.已于2021年6月2日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对方对我局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往来款进行审计,审计报告未出具,目前我局正积极督促对方完成。

  (十五)针对“内审”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强化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制定《阳山县公安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规范了政府采购物资相关规章制度;2.制定了《阳山县公安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阳山县公安局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细则》,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对离任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逢离必审。

  (十六)针对基层派出所经费划拨模式长期未能理顺,不利于派出所日常工作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与县级财政及乡镇政府沟通,保障乡镇派出所公用经费落实。

  (十七)针对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按要求及时清理好保险柜个人资金,不再允许出纳个人资金垫付支出。

  (十八)针对固定资产报废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县财政局同意我局申请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报废固定资产后续工作也已完成。

  (十九)针对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严格按照要求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中,认真完善好整改事项清单,并严格加强审核把关,杜绝出现雷同等工作疏漏现象;2.2021年4月13日印发《阳山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广泛谈心谈话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已完成谈心谈话全覆盖;3.5月19日我局党委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间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十)针对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再次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起严格执行,规范提拔股级干部11名。

  (二十一)针对履行党内监督流于形式,日常廉政谈话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已印发《阳山县公安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制定约谈计划,对谈话对象及时查找不足;2.对中层领导干部开展日常廉政谈话37人次,对新任民警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并签订《阳山县公安局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3.结合实际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工作,增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素质,已对党支部开展党内谈心谈话195人次。

  (二十二)针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已调整党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召开动员部署会再强调;2.局领导及副科级已签订《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表》,建立了廉政档案台账;3.制定了阳山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列出风险点,落实风险排查。

  (二十三)针对廉政警示教育缺位,通报曝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对“7.19”重大交通事故“举一反三”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案。组织各党支部前往县局参观党风廉政基地,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警示教育,制定《阳山县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办法》、《阳山县公安局纪律作风常态化监督问责办法》。

  (二十四)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已完成。1.已于2021年1月19日成立阳山县公安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阳山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暂行),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登记;2.已于2021年1月30日前全面落实公务车辆加油“一车一卡”制度;3.已于2021年1月15日将相关警种部门借用社会企业的汽车归还。

  (二十五)针对部分民警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已组织安排存在问题的警种部门办案民警专题学习《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由派出所领导牵头持续加大跟进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强化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2.对存在问题的警种部门民警进行谈心谈话,增强民警责任心;3.由法制部门通报2020年以来案件质量考评情况和详细解读了《局长1、2、3号令》《清远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奖惩规定》和2020年省厅和市局的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典型案例;4.举办执法办案培训班和组织办案人员开展一次加强学习涉案财物管理有关制度会议,不断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质量和涉案财物管理知识;5.由法制部门牵头认真研究细化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加强网上核查,并定期通报相关情况;6.相关办案部门及时召开了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问题工作会议,尽快梳理涉案物品并整理移交给警务保障室涉案物品管理中心;7.存在问题的警种部门已主动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积极征求人民法院意见,及时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

  (二十六)针对基层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扩大进人渠道,2021年我局面向社会招录11人,目前正在有序按计划开展政审;2.合理岗位配置。2020年新录用民警12人计划均已充实到基层一线;3.落实警员职务晋升,制定印发《阳山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晋升执法勤务、警务技术职级实施方案(试行)》,2021年3月办理职级晋升162人,设置合理的晋升条件,以“严纪律、强担当、练本领”为抓手提升队伍整体能力素质;4.排查县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情况,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稳步部署推进轮岗交流工作;5.梳理汇总警力抽调情况,严格把握抽调人员审批关口;6.在各部门普遍警力紧缺的情况下,分阶段实施警力下沉,截至5月底,我们共从局机关下沉警力19名,实现全县警力不足5人派出所清零;7.在省厅、市局的大力推动下,努力完善抽调派出所、交警的人员归建工作,推动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共42名民警、23名辅警归建基层,不断完善抽(借)调机制,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

  (二十七)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发展党员的党支部立行立改;2.组织学习发展党员流程等党务培训;3.加强对党支部党务工作指导和检查。

  (二十八)针对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开展党费收缴业务培训;2.已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章制度,按月足额收缴党费;3.根据党支部工作条例,强化老干党支部管理,优化设立2个老干党支部;4.加强对退休人员的关爱关心,安排专人提醒督促老干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十九)针对落实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严格落实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及时建立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完善出国(境)审批手续;2.各单位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管理制度的学习;3.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严格把好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关卡;4.对原来发现违反出国(境)管理的干部开展谈话,经核查,近期我局暂未发现有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下一步,出入境中队将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的行为排查,发现情况及时向局政工室汇报。

  (三十)针对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阶段性完成,正在长期推进。1.结合经费保障能力制定可行性的全局辅警购买住房公积金计划,已向县政府提请优先优先解决;2、继续大力争取人大、县委县政府支持,推动辅警层级管理落实;3、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做好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情况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持续发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完善整改成果。

  (一)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切实增强执行力,坚决服从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抓好组织落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把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政治责任,狠抓队伍管理。继续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于直面问题,较真碰硬,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队伍管理,开展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促进党员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党员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最大限度地提升广大党员民警爱党敬业和遵纪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让广大党员民警不犯或少犯错误,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健康。

  (三)着力抓实党建主体责任担当,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一岗双责”,组织专题研究全年党建工作发展方向、工作步骤、建设内容,制定党建工作方案对照实施,明确牵头管理责任。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对基层党建的指导、检查、监督力度,使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为做好新形势下阳山公安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障。

  (四)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着力构建长远,研究制定、完善各项制度,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阳山公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中共阳山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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