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林业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1年上半年以来,在省、市林业局的关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省、市林业工作重点、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及县委“1+123”工作部署目标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精心谋划,狠抓落实,认真开展林业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以全面推行林长制、“守护绿水青山”行动为抓手,积极配合做好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持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积极配合做好南岭国家公园创建。
一是大力协作做好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前期工作。积极配合省、市及专家做好公园创建、特许经营项目专项规划编制等调研,认真梳理及收集汇总我县关于南岭国家公园创建2022年度资金估算资料、拟纳入南岭国家公园区域发展规划项目、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联动项目、2022年国家公园项目入库等资料,深入开展商品林退出与激励机制有关调查,认真研究南岭国家公园创建督导意见人工商品林处置解决措施等。二是配合秤架乡做好南岭国家公园片区(阳山)入口社区建设。入口社区创建启动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秤架乡英明村建设,我局积极配合做好入口社区项目入库,并根据秤架乡提交资料跟进做好湖洋墩入口社区标示(半山字体)道路开辟林地使用手续的办理。
(二)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于2020年逐级上报,现已由省林业局报国家自然资源部审批。我县已于2020年向省财政申请160万元,批准我县先对省级以上的三个自然保护地(广东清远连江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贤令山森林公园、阳山国家地质公园)进行编制总体规划,现正在开展编制总体规划招投标。
(三)全力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
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十分严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上下合力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县委书记邓菲、县长廖敬华分别前往贤令山森林公园现场督导、调研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我局更是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开展防治,2021年至今投入防治资金共1797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普查、病枯死树的清理和除害工作等。一是制定《清远市阳山县松材线虫病防治规划(2021-2025)》、《阳山县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防控目标任务,细化防治措施,分类施策、科学防治。二是打孔注药防治,对县城周边(贤令山森林公园)重要区域、有保护价值的松树进行打孔注药5781株。三是飞机喷洒药防治,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县城周边及贤令山森林公园成片分布松林开展飞机喷洒药物防治作业,飞防作业3万亩,飞行19架次。四是悬挂诱捕器防治。对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乡镇悬挂诱捕器进行监测和防治,共悬挂150套。五是开展疫木清理。重点除治松材线虫病疫情,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实施防治作业面积16237.2亩,清理病死树7591株。
(四)积极开展造林绿化。
2019年森林碳汇工程造林任务为800亩,目前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第三次抚育工作;2020年森林碳汇工程造林任务2000亩,目前已完成第二次抚育工作。认真开展2021年林业重点工程,其中先造后补高质量水源林造林项目任务为8645亩,目前已完成种植工作;新造林抚育项目任务19530亩,已制定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初稿并报市林业局审批;大径材培育项目任务6667亩,已完成作业设计并报市林业局审批;中央森林抚育工程任务2410亩,已制定实施方案并经县政府审批同意,现已选取作业设计公司。积极指导岭背镇开展创建“广东省森林小镇”工作,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县参加义务植树达34万人次,种植各种苗木110多万株。
(五)逐步推进林长制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乡镇森林资源管护责任,我局正紧锣密鼓研究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目前已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林长制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已初步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发各相关单位、乡镇征求意见,目前仍在修改中。
(六)强化林政资源管理,加强森林督查图斑核查。
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上半年发出林木采伐许可证86宗,采伐蓄积量66688.04立方米,林木材积45510.98立方米;严格做好林地征占用审批,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7宗,面积10.1269公顷。认真做好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2021年上级下发给我县国家森林督查图斑382个,已完成外业核查工作,森林督查更新进度为90%,数据库更新正在紧张进行中。经内业判读和外业核查,目前发现违法图斑220个,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正在出具核查报告,待其提交核查报告后将及时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七)依法打击涉林犯罪,做好环保督查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事项中,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涉及我县案件6宗(5宗已结案,1宗核查中),禁养区养殖场清理整治涉及我县207家,已核查81家,涉及林地36家;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涉及我县共4项目,2项不涉及林地,1项已查处复绿,1项核查中。深入推进林区治理,常态化抓好涉野生动物场所监管,通过科技三下乡、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因森林公安划归公安局管理,我局在3月份成立了执法工作组,上年年立林业行政案件6宗,办结6宗,罚款5.0353万元。由于林业行政执法下放到乡镇,我局加强与乡镇的沟通协调,逐一进行执法业务指导,做好林业行政执法下放、对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
(八)落细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
在省、市林业局的正确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全力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阳山经验”现场会演练、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森林防灭火“阳山经验”现场会圆满完成。深入学习贯彻“阳山经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灭火氛围。细化“阳山经验”,因地制宜落实森林防灭火措施,清明节期间干部职工坚守岗位,下沉一线,细化人员分工,用活用好森林防灭火“阳山经验”,将“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落到实处,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防线。
(九)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党支部有序开展党课活动,掀起学党史、知党史、铭党史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筑牢忠诚根基,淬炼过硬干部队伍,持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投入大,防治工作压力大,短期内难以拔除疫情和实现发生面积和病(枯)死松树数量双下降目标;防治技术不规范,疫木清理消杀除害不及时不彻底;疫木林分改造受采伐指标、政策、审批权限制,部分疫点乡镇办理采伐手续进度慢,影响疫木清理,大部分乡镇疫木在生态公益林地内,采伐指标难以满足采伐需求。
二是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森林督查图斑、审计图斑数量大、核查查处任务重,我局未有专业的执法编制,森林公安转隶后新成立的执法工作组只有4名成员,执法业务水平不高、经验不足;林业行政9项执法事项下放乡镇实施,乡镇执法队伍尚未完善甚至未成立,基本上未有实际对接人员,导致涉林违法案件没有人员跟踪办理、涉林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制止、查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涉林案件需通过“两法衔接”监督平台移送公安机关,现各乡镇执法队伍未完善、“两法衔接”监督平台尚未开通,刑事案件移送难。
三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待审批,我县暂时无法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等工作。
四是林长制建立实施仍在摸索、逐步推进,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建立时间紧、任务重。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配合做好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跟进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继续配合上级南岭国家公园创建的调研,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配合县有关单位开展有关项目建设,指导秤架乡做好南岭国家公园入口社区提升工程项目。待自然资源部批准我县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后,开展编制总体规划工作。
(二)继续大力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按照《清远市阳山县松材线虫病防治规划(2021-2025)》和《阳山县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防治工程区域内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实行防治总包干,力争实现发生面积和病(枯)死松树数量双下降;督促乡镇政府做好病(枯)死松树清理与除害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强对疫木处理指导和检查,逐步推行建立绩效承包制,小面积皆伐的方式对松林进行分期、分批逐步整片除治性皆伐改造;加强疫情监测普查,建立普查台账,严把数据上报关,据检测鉴定结果逐级如实上报。
(三)跟踪做好林业重点工程工作。做好2019年、2020年省级碳汇林抚育与补植的验收结算;推进完成2021年度先造后补高质量水源林造林项目的当年抚育、年新造林抚育项目、大径材培育项目、中央森林抚育工程任务。
(四)加快推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加强向市林业局的请示,积极做好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推进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制定完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完善相关制度、方案及考核细则等,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五)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指导,推进森林督查图斑核查查处。继续加强对乡镇的执法指导和沟通协调,进一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压实层级责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以严厉打击涉矿违法违法规“三种行为”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为抓手,认真核查各类森林资源遥感图斑变化,跟踪做好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执法查处。
(六)做好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加强对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做好资金使用和分配方案报批后,依法依规做好省级、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
阳山县林业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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