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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报告

 

  2020年阳山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按照《2020年阳山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有力推进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呈现出稳中提质的奋进态势。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近年来,阳山县司法局进一步强化学习,筑牢思想基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方面通过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警、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另一方面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及县委政法委举办的专题学习,每月还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分期参加“庭审旁听”,使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加强。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落实

  (一)强化基层基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我县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86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3个,村级(社区)调委会16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个,企业单位调委会组织2个,实现了全县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全县人民调解员1161名,逐步形成一个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事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矛盾纠纷化解组织体系。2020年,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948宗,成功调解939宗,调解率100%,成功率99.05%,其中达成口头调解协议658宗,达成书面调解协议281宗,协议金额达2042.38万元,其中律师参与调解了95宗的矛盾纠纷案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0宗。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全力保障辖社会和谐稳定。

  2.多形式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2020年全县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73名,其中监所释放和外地解矫的刑满释放人员189名,本地解矫刑满释放人员84名,落实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核查率100%、回执反馈率100%,按规定落实重点安帮对象“必接必送”措施,无脱管漏管的现象发生。在清远市博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帮教跟踪下,我县12名涉毒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与监所等密切联系,多次组织干警、家属到监所衔接刑满释放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帮教对象协助其申请低保、五保,协助13名贫困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工作,其中太平镇刑满释放“三无”人员齐某某通过与当地政府协调沟通,经过近半个月的努力,最后能帮助他寻找到亲生母亲,并得到其亲生兄弟的接纳,使其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温暖。

  3.利用公共法律服务远程视频系统开展调解工作现县司法局指挥中心、全县13个乡镇、广东定海针(阳山)律师事务所、广东苍华律师事务所、广东捷高律师事务所、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和部分村委会试点开通了公共法律服务远程视频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远程视频系统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还有助于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从而形成矛盾纠纷“线上调、线下调”的一种调解双模式,助推具有阳山特色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

  (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1.确立普法重点,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采用流动宣传车播放疫情防控音频、新媒体、宣传活动等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在县政府门户网转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向县内手机用户发送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短信35万条,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近40场次,出动法治宣传车播放疫情防控音频近100车次。

  2.多措并举纵深推进《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把民法典列入年度学法考试内容;二是在法治文化公园宣传灯箱中张贴民法典的解读、案例、动漫等内容;三是印发一批民法典宣传小册子派发宣传;四是向县内手机用户发送民法典法治宣传短信;五是组织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多场次。

  3.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收集检察院、法院和公安等执法单位案例,结合民法典内容印制成以案释法小册子派发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优势,在电视以及广播上播放法治宣传片,法律法规音频,并与三大通讯公司合作向县内手机用户发送各类法治宣传教育短信125.5万条。依托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和年度学法考试。将《民法典》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全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作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积极开展宪法“六进”和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10多场次,印制一批宪法小册子派发宣传。

  (三)创新服务模式,做优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1.律师服务管理工作。召开2020年阳山县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广东苍华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定海针(阳山)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参加,会议听取了律师代表在执业中遇到的问题,并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就问题进行简短交流,并对问题的解决机制进行研讨,以期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指导。

  2.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2020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纲,不断扩大援助范围,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有力,全力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97件,其中民事案件37件,刑事案件120件,值班律师参与法律帮助案件277件,接待来人来电咨询269人次。为各类人群提供援助共434人,其中妇女33人,未成年人36人,老年人6人,农民工18人,在广东司法行政任务与督办系统阳山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办公室处理工单10件。

  在疫情期间,通过视频远程会见、远程认罪认罚、远程开庭审理等非接触模式,创新案件办理形式。制定了《阳山县法律援助处质量评估方案》,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确保办案质量。通过开展法律援助系列宣传活动、劳动合同普查和合同体检活动,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方法,紧紧围绕“应援尽援、应援当援、应援优援”目标,突出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两条主线,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打造窗口形象,2020年,被县文明办和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评为“文明服务窗口”。

  3.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职能。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季度督查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能够严格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均按照文件要求做到每月进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受基层干部群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20年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向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1988人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73场,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3件,为村委会提供法律意见44条,协助调解矛盾纠纷28件,处理其他法律事务281件。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法律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法律顾问的工作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

  4.发挥公证咨询作用。积极协助清远市国信公证处做好每月到我县开展巡回办证工作。2020年共接待办证群众1049批次,解答来电咨询369人次,代清远市国信公证处为当事人出具存款查询函338份,协助办理253件公证事项,大大地方便了我县群众。

  5.公共法律服务工作。2020年深入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打造好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的县、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省级示范工作站5个,工作室24个。对全县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按省级示范点要求进行建设。在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视频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最后一公里服务,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让律师、法律工作者走进村居社区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实现了在线法律服务和落地法律服务的对接。

  (四)做严社区矫正管理,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

  1.依法依规开展刑事执行一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矫治措施。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到位,不出现脱管、漏管、虚管现象。二是认真落实《阳山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制度(修订版)》文件精神,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中层干部、司法所通过当面抽查、实地走访、远程视频、手机定位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随机抽查。通过随机抽查,弥补手机定位的短板和漏洞,打击他们逃避监管的心理和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阳山县行政区域范围的社矫人员及时发出警告,进行个别警示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及时调整管理类别,加大抽查力度和频率;对达到提请撤销缓刑条件的迅速向原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申请。2020年,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2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91名,撤销缓刑2名,收监执行1名,解除或终止社区矫正合计94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社会调查评估33人。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145名,其中缓刑142人;假释3人。

  2.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为迎接“互联网+社区矫正”时代“智慧矫正”的来临,我们对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的4个网络平台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一是要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要及时登录“司法行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广东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社矫人员的监管教育信息;二是要求工作人员学习使用“粤矫通”手机APP,通过手机查看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并且及时完善日常监管措施;三是要求年轻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要下载安装“粤矫通”手机APP并且每天登录APP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爱国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此外为了解决欠发达地区没有经费租赁定位手环的问题,我们在社矫人员的手机上安装定位软件,要求他们每天定位签到,配合实施电子围栏监控。并且要求工作人员每天查看定位情况,及时提醒社矫人员定位签到。

  3.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我们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对社矫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违,对社矫执法存在问题发出纠违通知,要求相关司法所进行整改。今年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纠违通知书9份,检察意见书2份,提醒函1份,县司法局和相关司法所根据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和回复。

  4.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治。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现象迅速依法作出处理,2020向社矫对象发出警告12份,作出训诫决定2份,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2份、收监建议1份,均得到了人民法院的采纳,及时对违法或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对象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我们把撤销缓刑的案件制作成警示教育视频案例,向初次入矫报到的社区矫正对象播放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5.开展远程会见,协助做好监狱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为做好狱中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远程会见网络,一是方便了群众探望在狱中服刑的亲属,二是通过亲属对服刑人员进行亲情帮教,转变罪犯心理,改造其行为,使罪犯出狱后能尽快融入社会,达到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2020年,我县共开展远程会见261批次,参加远程会见631人,每月放出号源数112个。

  (五)法制水平不断提升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大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积极塑建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形象。转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0年,我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宗,行政应诉案件33宗。

  2.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建设。2020年,县政府聘请3名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涉法事务90宗,其中参与审查合同7宗,其他涉法事项83宗,有效地为县政府和部门法律风险起到防控的作用。

  3.做好县政府交办有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2020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三统一”登记,并按规定同时向市政府、县人大备案, 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及时、不遗漏。代拟稿了《阳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主体、内容、程序合法。

  4.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执法公示平台落实,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做好机构改革后执法证用户信息变更工作,加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2020年累计为全县执法单位400余人次行政执法人员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组织举办了两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了县政府3名法律顾问、县委党校老师进行了授课,县直及各乡镇行政执法单位共665人进行了培训,较好地提升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力推动了我县法治政府的建设;二是推进执法公示平台工作落实,2020年,在广东省执法公示平台上录入案件行政处罚648个,行政强制281个,行政征收302个,行政许可14615个,行政检查案件1120个,各项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战略部署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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