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了民政在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中的主力作用。现将我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的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2020年工作成效
一、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全县民政系统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防控措施,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亲临一线抓落实,成立四个督查小组,对乡镇敬老院、殡仪馆、婚姻登记中心和福利彩票销售点等进行督查检查,全力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机构安全防控工作。通过抓好重点机构防控、特定时期防控等措施,我县民政系统自始至终没有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疫情防控期间,慈善会共收到慈善捐赠款共19.6万多元,现已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全部安排使用。
二、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
(一)全面落实民生兜底保障。2020年城镇低保保准807元,城镇低保补差637元;农村低保标准580元,农村低保补差301元,补差水平为全市最高。2020年全县列入低保救助的有5602户10194人,1-12月共发放低保金5693.96万元,其中:城镇低保185人,发放资金155.78万元;农村低保10009人,发放资金5538.18万元;完善农村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省、市要求提高农村特困补助标准,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确保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2020年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29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928元。2020年全县列入城乡特困供养的2452人,其中城镇特困15人、农村特困2452人,1-12月共发放城乡特困供养金2686.66万元。新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保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权益,实现应保尽工作目标。
(二)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在《阳山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建立了《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以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为主线,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坚持托底、高效、衔接的原则,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做到应救尽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1-12月份共救助311人次,支出临时救助金406875元,其中:县级审批11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76349元;乡镇审批20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应急备用金130526元。
(三)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2020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年1980元、26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元、2820元。为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监管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工作,制定《2020年全县农村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到各乡镇,清理纠正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年共发放3245.14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04.3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540.8万元。
(四)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加强养老惠民服务,继续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 2020年春节为36名百岁高龄老人送上慰问金1.8万元,为全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11263人发放津贴543.279万元:其中80一89岁的9600人;90一99岁的1616人;100岁以上的 47 人。使广大老年人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享受民政政策的实惠。
(五)落实儿童福利各项工作。一是按照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685元和1025元提高到1820元和1110元,2020年全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65.157万元;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民规字〔2019〕10号)文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散居孤儿基本养育标准执行,即达到1110元/人/月。截至2020年12月,我县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05人,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三是会同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阳山县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阳民发〔2019〕2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活动,为农村重点帮扶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会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妇联、县残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阳山县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民发〔2020〕1号),对阳城镇困境儿童邓志荣、邓志华、邓家豪和邓水棋四兄妹,督促其伯父落实监护责任,对江英镇困境儿童邓党恩和青莲镇临时困境儿童黄浩杰,我局通过多次协调阳山慈航福源康泰怡养中心,督促其依法落实政府监护兜底职责,确保其得到有效救助,切实维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四是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0〕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了解智力残疾女童和精神残疾女童的监护人事实监护和落实社会救助情况,切实维护困境女童的合法权益,我县对辖区内的智力和精神残疾女童进行了摸底排查,掌握到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有136人,落实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五是在全县开展民政领域开展困境儿童监护问题专项整治,结合2020年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等专项工作同步进行,并制定《阳山县民政局关于对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各专项工作方案下发到各乡镇,派出两个工作督导组到各乡镇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督导,以确保困境儿童及时得到救助,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形成预防、发现、报告、处置和关爱帮扶工作机制,建立维护和保障儿童权益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六是严格落实儿童福利领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儿童福利领域重大事项积极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防范儿童福利领域风险,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七是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经县委编委于10月26日出具《关于县民政局要求设立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批复》(阳机编〔2020〕47号),在“阳山县救助管理站”加挂牌子,设立“阳山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六)积极开展流浪乞讨救助。我局筹集资金约32.8万元实施救助站消防设施改造工程。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扶贫办、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11个部门联合印发《阳山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和提升。加强街面巡查,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巡查75次。2020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6 人次4900.3元,支持阳城镇政府流浪乞讨费用2万元,没有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专项行动,成功救助流浪三十多年的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陈家河镇陈坪村徐作富返乡与家人团聚。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活动期间给2名流浪汉送去军大衣2件,棉被2张,口罩2包,矿泉水4瓶,饼干8包,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安全越冬,避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冻伤、冻死的极端事件。在日常的街面巡查工作中,为流浪乞讨人员发放口罩,测量体温(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报县疾控部门),询问交流(询问最近半个月生活轨迹,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是否有接触重点疫区人员、确诊病人及疑似感染者等),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危害。
三、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党建引领作用充分体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促业务开展、以党建促民政事业发展为出发点,团结带领民政局全体党员干部,全力推动民政工作的落实,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若干举措》(粤办发〔2020〕32号)文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四对照、六查找”活动等,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变性、复杂性,对其新表现、新动向开展深入自查梳理,列出负面清单深化整改,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反弹回潮,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组织观念,保持对党忠诚。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作风建设系列规定,按规章制度执行“三公"经费开支,坚持厉行节约,不搞铺张浪费。
(三)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和保密工作。按照县委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列入2020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解散办公QQ群、工作微信群,规范文件资料传输途径;切实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建立健全舆情信息工作网络,提升舆情分析研判、快速反应和应对处置能力;定期对全县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和宣传,全面排查计算机和网络保密风险隐患,规范保密工作。
(四)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宣传工作。着眼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紧扣“一十百千万”行动、“八大任务举措”、“六清”行动工作主线,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际形势,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指示精神,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民政领域的目标任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收到线索33条,现已全部办结;处置6宗有关转办信访件;处理村小组长1人,补选村小组长1人。在县禁毒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以构建“平安、和谐”阳山为目标,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民政业务职责,全年开展禁毒宣传活动22次,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全年救助戒毒人员10人,发放救助金114600元。
(五)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挂点帮扶村的扶贫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6-2020年统筹资金37.8150万元投入扶贫攻坚工作。2020年,太平镇围龙村相对贫困村贫困户已全部完成退出,村委会集体实际收入16.88万元,全村有劳动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6829.15元。
四、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
一是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全县敬老院设置养老床位共380张,对全县敬老院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的整改,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目标,并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亡、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各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建立健全老人健康档案,定期为在院老人检查。二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绩斐然。目前全县已建在使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计13间,在建的3间,日间照料中心已建成在使用15间,在建的8间。三是探索农村“聚乐居”老人集中安置中心工作。满足农村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结合目前精准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整合利用省级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民政专项资金、对口帮扶资金和社会资金,探索建设“聚乐居”老人集中安置中心。截止10月我县已建成“聚乐居”9间,入住老人47人。四是有序推进福利院服务工作。完善全县养老服务建设。县福利院是公建民营项目,由县国资办(现公资办)统一招租,由广州慈航医养投资有限公司中标运营,已于2020年6月1日正式营业,现有工作人员12人,入住老人35人。我局作为社会福利院的业务主管部门,将继续协助和督促慈航医养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促使我县养老事业更上一层楼。
五、完善基层政权建设,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力度
(一)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一是做好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联合组织部门组成精干力量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专题调研,全面掌握“两委”班子现实表现情况及存在问题,逐村建立村情、民情、党情、干情“四情”台账、农村基层党建问题清单,并组织开展村级民主评议工作和经济审计,全方位掌握现任“两委”班子运作情况。现已完成现任781名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的分析研判及县级联审,经测算需调整撤换村(社区)“两委”班子249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58人,已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调整。二是按“五化”要求规范村务公开工作。按公开设施建设标准化、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地点公众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和通过督促检查的“五化”创建活动要求开展具体工作。三是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不定期地到各乡镇检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制度,布置2020年度各乡镇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工作,对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年度测评和各项考核,进一步推动乡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通知》(阳民基〔2020〕1号)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村委会和自然村(村民小组)的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确保100%完成各村委会和自然村(村民小组)制定村规民约并上墙公布。2020年8月,阳山县杨梅镇何皮村委会王屋村获得了清远市优秀村规民约评选三等奖、七拱镇火岗村委会张屋村获得了清远市优秀村规民约评选优秀奖。火岗村委会张屋村获网络投票全市第一名。五是进一步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要求各乡镇积极引导各村民理事会从易到难,从群众最需要、而且有能力做好的事情做起,做一件成一件,树立理事会的威信,取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积极介入农村建设、矛盾化解和提高经济收入等事项。
(二)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社区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指导各社区制定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阳山市民文明公约等制度。明确社区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推行居务公开制度,并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成立社区禁毒机构和建立健全社区禁毒工作制度。三是完善社区硬件设施建设。督促各社区配备设置有多功能活动室、警备室、人民调解室、文化图书档案室、劳动保障服务室等,并落实人员职责、办事程序和有关制度。四是开展“知法守礼,善美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廉洁文化进行家庭等系列活动。
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营造和谐社会良好氛围
(一)不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制定《关于印发阳山县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阳民发〔2020〕2号),公开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扎实开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我县殡葬服务机构均无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二是抓好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印发《阳山县生态节地葬法奖励实施方案》,加强对群众治丧观念和治丧活动的正向激励引导,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保护我县土地资源环境。开通“云祭扫”、“慈孝通”等信息化祭扫平台,为群众提供网络祭扫、远程祭扫等服务,践行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尚。2020年火化遗体3490具,火化率达100%。三是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9部门印发《关于印发〈阳山县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在全县范围联合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制止新增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遏制墓地违建乱象。2020年11月24日,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七拱镇党委、政府组织七拱镇林业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和七拱派出所、七拱林业派出所、七拱林业站等多个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依法拆除一座位于七拱镇和平高垌村的违建墓地,有效地巩固提升了我县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四是实施殡仪馆消防升级改造。馆消防系统已老化,设备设施不能满足现有的消防要求,存在消防安全的隐患。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省二级殡仪馆认定工作的通知》(清民事〔2019〕58号)文件精神,殡仪馆实施消防升级改造工程,总投资192.81万元,现已通过招投标流程选取施工单位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婚姻登记工作运行情况良好,能够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县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3784对,与去年同期相比多15对,离婚登记1433对,与去年同期相比多17对,补领婚姻登记证882对,与去年同期相比少70对;涉外涉港澳台结婚登记14对,与去年同期相比少8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同时做好《民法典》有关婚姻登记工作的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工作。
(三)规范收养登记。严格执行《收养法》、《收养登记条例》,服务文明规范,坚持实行“四严禁一杜绝”。2020年至今办理收养登记14宗。
(四)如期完成福利彩票销售任务。2020年全县销售福利彩票2975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2737万元,刮刮乐238万元,完成了市中心下达全年完成2400万元的销售任务。
(五)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全县现有社会组织128家,其中社会团体66家,社会服务机构62家。2020年新成立9个社会组织,注销8个社会组织。全县38家社会组织在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共计7.0438万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联合我县9部门制定印发《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履行部门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效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促进我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对直接登记和县民政局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并设立社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线索投诉举报公告公开投诉电话,加强社会监督。一是联合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阳山支行、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成立阳山县社会组织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对社会组织启用年度报告制度。2020年开始对全县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改为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县今年开展的2019年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发挥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的专业优势,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进行监测评价,年报率接近81%,比去年年检率提升了近9%,大大地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规范了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和高质量发展。三是对全县性社会组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社会组织日常运行监管力度。2020年5-7月,县民政局针对全县社会团体开展活动情况、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方面内容开展了7次随机抽查,出动执法人员2人。在网上公开发布《阳山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通知》,抽查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于8月份在网上公布了《阳山县民政局2020年全县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结果》,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化,结果透明化。四是继续深入开展阳山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制定《阳山县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2019年阳山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提高我县民政部门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六)“双百”计划社工站有序运行。青莲镇社工站在抗疫工作中累计派发宣传单张460份,电话访问困境人群256人次;助力一般儿童线上复学237人次,助力困境儿童复学79人次。入户走访民政对象309人次,跟进个案3个,累计跟进23次。开展小组工作5个,累计服务454人次,开展社区活动4次,累计服务187人次。阳城镇社工站切实打通民政服务“最后一米”,做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截至2020年11月27日,阳城站点社工共为五爱村民政对象建立个人档案85份,走访记录179份,开展个案服务10个。疫情期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阳城镇人民政府的带领下,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线上线下齐助力,稳步推进“童年无忧,守护成长”青少年儿童防溺水项目和“故事人生”关爱老人计划的实施。社工们深扎五爱村,共开展线下社区活动22场,线上社区活动7场(疫情期间),共服务2228人次,极大丰富了当地村民的生活,同时“童年无忧,守护成长”青少年儿童防溺水项目和“故事人生”项目被纳入广东省2020年第三批优秀案例名单,目前防溺水项目已经完满结束。
(七)进一步做好区划地名工作。一是按时完成2020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任务。今年的联检任务1条:阳山—连南线,检查发现02号桩被人为毁坏,被毁坏的界桩由管理方负责制作,并由双方共同在界桩原位重新设立,其余界桩完好无损。双方共同出资在界桩周围铺设两平方米水泥混凝土,把界桩重新描红,并共同拍照存档,并做好界线联检的资料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是做好地名命名、更名手续。按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审核和报批地名命名和更名工作;做好县城新开发住宅区和道路命名工作,我县2020年已命名的住宅区有3个,道路有1条。三是落实界线和界桩委托维护。2020年全县落实界线和界桩维护工作,维护省、市、县级界线7条,涉及市级界桩3个,县界14个界桩(含2个三交点)等。四是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清远市民政局组织并完成公开招标,统一购买社会服务。此项购买服务中标公司为“广州精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我县中标资金为70.3452万元。目前,我县的行政区划图、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的初稿已形成,现进入核对和审定阶段,力争明年3月底完成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图录典志编撰出版)工作任务。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结合县委、县政府积极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新探索,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个全城两大攻坚”系列行动和强镇改革等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民生兜底保障目标任务,进一步创新发展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提早介入后扶贫时代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反贫困事业的终结,后扶贫时代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任务艰巨,迫切需要兜底解决,特别是山区群众的“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民政兜底保障是后扶贫时代缓解农村相对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的中坚力量,民政要提早介入,加强与扶贫部门、社保部门的工作衔接,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资源,为农村相对贫困群体提供更充分、更到位的保障。一是继续做好低保新增入户抽查,严格把好低保申请操作程序,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二是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到应保尽保;三是持续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水平。
二、多渠道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敬老院运营,提升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农村老人入住敬老院(目前全县乡镇敬老院入住率不足20%),深化医养结合敬老院探索成效。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提高敬老院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水平。探索“党建+购买服务+养老”的模式,对分散居住的五保、低保老人与第三方服务签订服务协议,定期上门服务。建设党员上门为分散独居、空巢、留守老人定期巡访机制,监督第三方服务质量。结合新农村建设,选取条件成熟的自然村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日间照料中心。
三、不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及早部署,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平稳有序,高质量完成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正常离任村干资格认定和复审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制度,制定村务公开监督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全县村务公开的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治理改革工作,建立完善行政事务进社区准入制度,回归社区居委会自治属性,出台加强和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意见,制定基层政府社区治理权责清单。
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
做好县救助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行的各项筹备工作。继续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改善和提升阳山县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完善安检登记、生活照料、急病救治、寻亲送返、托养安置、源头治理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
五、做好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存权和受保护权等合法权益。
阳山县民政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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