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固树立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结合我县实际,努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进我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同时,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的局面。
附件:1.局办公室2020年工作计划
2.综合协调股2020年工作计划
3.应急指挥股(中心)2020年工作计划
4.危化品和火灾监管股2020年工作计划
5.安全生产基础股2020年工作计划
6.执法监察股2020年工作计划
附件1
局办公室2020年工作计划
1.按照局三定方案规定,做好文电、会务等日常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压缩文件数量,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精简会议场次,做好各类会议的记录,高质量、高要求办好各类会议纪要。
2.做好机要、保密工作。严格遵守机要、保密管理制度,定期举办机要、保密知识培训学习,将《保密法》、《信息安全保密知识普及读本》、《日常工作涉密隐患与防范》等内容纳入局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习内容;拟定3月份邀请县保密局工作人员到我局授课,7月份组织局部分工作人员到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3.按照有关要求,修订《阳山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阳山县应急管理局内控制度》《阳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局内部管理制度,督促严格落实。
4.建立健全公有资产管理台账,专人负责,定期开展资产盘查,拟定3-4月份完成资产初次普查及建档造册工作,12月底前完成年终盘查。
5.建立健全局阅览室、档案室,建立阳山县应急管理局人事、资产、基建、财务电子档案。拟定4月初完成各股室文书档案资料收集,10月底完成年度整理。
6.抓好各类学习培训工作。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拟定6-7月份举办应急管理系统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加强与上级部门及邻县(市、区)的工作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拟组织党员干部外出开展业务学习交流。
7.加强宣传工作及信息、政务公开报送工作,力争在省、市信息平台发表稿件5篇以上。
8.做好离退休人员、复退军人服务工作,按相关规定组织慰问。创新方式方法活跃工会文体活动,不定期举办活动,增强凝聚力。
9.抓好创文、党建、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0.做好局综治、创平、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制定或调整完善有关方案、组织机构等,细致做好信访人(件)事项登记、录入、调查、反馈工作,定期报送相关信息表和工作汇报,收集汇总材料做好迎检工作。积极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民禁毒工程”宣传等工作,收集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及撰写工作简讯。
11.抓好办公场所的修缮、建设,做好后勤服务,为全局创造良好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2
综合协调股2020年工作计划
1.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办公室统筹抓总、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按照《清远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抓组织架构建立,完善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县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拟定全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指导、监督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助县与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督促层层传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协调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筹备每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协助做好会务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各级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3.承办县安委会(县安委办)督查检查活动及其它事项。组织开展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做好县领导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的行程安排;组织协调县有关部门会商,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极参与上级部门以及县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会商研究。
4.做好安全生产运行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和分析。督促指导规范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综合分析全县及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舆情监测和应对,发布相关信息。
5.牵头做好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培训教育。筹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企业)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并做好活动总结。
6.牵头协调做好迎接省对市延伸至县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以及市对县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组织开展县对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协调做好对接省、市政府和安委会(办)到我县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工作。统筹协调做好局综合考评个性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工作。
7.推进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城镇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各部门和企业做好安全风险隐患辨识,每季度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录入以及公布,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治理管控措施;继续开展安全生产“8+5”专项行动和“7+2”九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发布专项行动简报;建立县安全生产重点隐患问题工作台账清单,督办并跟踪督查重点隐患整治情况。
8.协调做好安全生产其他事项。监督检查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对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决定事项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促省、市挂牌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做好汇总报送工作;
9.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和灾情报告制度,督促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和“红黑名单”惩戒等相关工作。
10.定期收集各乡镇、县有关部门和局各股室、应急指挥中心工作情况,撰写半年、全年全县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和每季度局向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工作汇报材料。
11.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收集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项目方面需要省、市、县解决的资金需求,协调督促规范做好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做好项目信息录入,跟踪监督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督促项目部门做好项目中期、结束绩效评估及撰写评估报告。
12.定期收集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汇总上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信息,撰写安全生产督查行动活动简讯,编印《阳山县应急管理简报》。
13.完成县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3
应急指挥股(中心)2020年工作计划
一、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调整有关指挥部和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对职能整合到县应急管理局的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等进行调整。
2.修订完善预案。根据市有关预案,组织制定修编《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总体预案。指导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演练。
3.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有针对性地制作宣传产品,在春节、清明节、汛期台风季、国庆节、秋冬防火季等重要节点加强多形式多样化新闻宣传。开展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6·16”安全咨询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日等重点宣传活动。
4.继续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点摸底调查。指导协调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隐患点、水利工程隐患点、内涝黑点、森林火灾隐患点等风险隐患点排查治理。
5.进一步摸清我县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装备等应急力量情况,掌握社会救援队伍、社会公益救助团体信息,将其纳入我县应急力量体系。统筹优化县民兵应急连、县森林消防大队在抢险救援器材、关键通信装备等方面的队伍建设;加强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协同联动;指导各乡镇半专业队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救援队伍应对处置抗洪抢险、火灾扑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自然灾害救援任务;指导监督应急救援队伍演练。
6.继续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建设资金,优化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方案,力争在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建设任务。
7.制定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县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机制,做好县级救灾物资调拨工作。
8.加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开展灾后救助。加强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做好灾情统计报送、核查和损失评估等工作,推动覆盖到镇村一级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9.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督促指导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联合县气象局落实好示范社区的创建、审核和申报推荐。
10.推动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协调住建、教育、民政、文广旅体局、城管局等部门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并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维护避难场所内的应急设施、设备及应急物资,保证场所内应急通道畅通。
二、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11.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核实、审批、上报程序及工作要求。股室(中心)带班人员和专职值班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值班人员业务水平,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
三、三防工作
12.汛前工作。组织开展汛前检查。检查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三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情况、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体系建设等情况;调整县领导三防责任区域;签订地区防洪安全责任书;筹备召开三防工作会议。与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准备有关会议资料;协调县民兵轻舟分队开展年度集训演练;根据实际需要补充三防应急抢险物资和解决三防工作经费。
13.汛期工作。汛期(一般情况下4月中旬至10月中旬)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国土地质灾害等有关部门的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响应。做好防御部署。遇水利工程出险、山洪暴发等突发事件,主动与相关乡镇和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保持联系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督促指导人员转移安置、险情处置、救援处置、根据带班领导的指示意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和传达,开展启动响应期间对乡镇三防工作的督查检查。
14.汛后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修复受损工程;对全年三防工作进行总结,提出下一年工作计划。
四、森林防灭火工作
15.认真贯彻与传达省市森林防灭火会议和领导指示批示及文件精神,督促乡镇及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的森林防灭火措施。
16.督促乡镇及有关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和护林巡查工作,从严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违法行为,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17.加强应急准备,科学处置火情。切实做好灭火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有效、科学安全的进行应急处置。
18.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加强值班值守,完善信息报告。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规范准确报送森林火情信息和卫星热点核查反馈情况。
五、其他工作
19.完成县领导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4
危化品和火灾监管股2020年工作计划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1.以加油站为重点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巡查,对全县33家加油站至少检查1次以上(其中民营加油站不少于2次),其他经营企业至少检查1次。并按照省、市应急管理局,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暂停经营许可企业的跟踪监管,防止企业非法经营。
3.结合执法工作,督促危化品企业遵纪守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和应急演练,开展治理“三违”行为,促使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经营水平。
4.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使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县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做好禁毒信息共享工作。
5.结合事故案例加强对危化品使用经营企业自我安全教育培训和要求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6.协调督促各乡镇政府,县有关单位做好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7.加强烟花爆竹日常安全检查,按照省、市部署开展专项检查督查;重点做好春节、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储存、批发、零售安全监管。
8.加强协调联动,会同县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产品质量、包装标识以及运输等环节的日常监管。配合局执法监察股,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重点加强对春节、清明节期间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
9.督促批发企业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按要求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系统,规范烟花爆竹流向管理。
10.严格安全许可,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审批发证工作,对已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零售点依法取缔。
11.加强对全县群众安全使用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三、城镇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12.在日常检查中,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的消防安全条件,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整改。
四、其他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5
安全生产基础股2020年工作计划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1.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矿商贸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粤应急函〔2019〕824号)要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车间、每一个从业岗位。
2.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继续强化源头管控,严把安全许可入口关,对达不到安全距离、安全工艺设备设施和从业人员资格等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地质勘探报告工作;加强延期换证前的监督检查,经现场核查未达到许可条件需延期换证的非煤露天矿山,一律暂不予换证,责令整改,达到许可条件后予以延期。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巩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成果,今年执法重点是打击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开采的行为。一是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有效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重点矿山的监管,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整改不及时、未达到闭环管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相关要求的企业要限期整改,严格整改措施;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认真实施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4.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矿山企业进行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对A级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B级企业每半年不少于1次;C级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D级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地下矿山突出抓透水、火灾、冒顶片帮事故关键防范措施的落实,露天矿山突出抓边坡、坍塌、爆炸事故关键防范措施的落实,尾矿库突出抓溃坝事故关键防范措施的落实。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监管:一是加强对地下矿山的安全检查。针对暴露出的井下安全设施设备未使用矿安标志、未严格执行井下爆破等高危作业审批制度、提升系统防坠器未定期检测检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采空区的监管,做好采空区的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对尾矿库监督检查。汛期前对全县尾矿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抓好整改,并重点复查去年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度汛。三是加强重要时段的监管。针对春节前期矿山企业可能突击生产、全国“两会”、“五一”和国庆节期间短期停工停产以及汛期等重要时段可能出现的特点,有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春节和全国“两会”后复产复工规定,凡是不符合复产复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对擅自进行复工复产的企业加大依法打击和处罚力度。
5.督促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企业抓好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调度人员、班组长等“关键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严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所有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认真学习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红线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发展意识;加强对从事非煤矿山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强化社会支撑体系建设。注重非煤矿山社会保障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是完善矿山企业与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服务协议机制,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二是继续推行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按照省、市有关安责险文件的要求,切实抓好非煤矿山企业投保安责险工作;三是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黑名单”制度,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高压局面;四是通过市、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交流群,加强监管信息上传下达,微信助力非煤矿山监管更快捷、更迅速、更全面。
7.加强与乡镇及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8.健全完善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台账。按照2019年1月31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文件精神,在2019年分类建档登记造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台账。
9.开展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督促企业按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对可能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生产作业场所、环节、部位和行为全面进行辨识,并落实较大危险因素管控责任与防范措施。
10.持续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深化粉尘防爆、金属熔炼、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进一步强化粉尘作业场所超过10人粉尘企业治理工作,紧盯粉尘防爆十大重点问题的治理。
(2)金属熔炼专项整治 强化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热轧工段、交叉检修作业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场所的监管。
(3)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扎实开展工贸企业和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进一步摸清底数,健全监管台账,防止企业未检查、隐患整改不到位和整改后反弹等情况发生。
11.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工作部署,推进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
12.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情况,做到有计划,有内容。督促企业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及时督促企业进行安全培训和持证复审。
13.逐步完善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做到检查一家、推进一家,对未使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力争全县所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面使用信息系统,督促已注册系统的企业按照要求登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实现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系统化、程序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常态化。
14.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矿商贸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粤应急函〔2019〕824号),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5.实施分类分级安全监管。根据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县工贸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普查工作成果,重点对危险等级橙色、黄色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各乡镇安全监管站对辖区各级风险企业进行检查。
16.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建立物资台账。督促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普通员工开展预案培训,使职工熟练掌握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故(事件)的方法,增强自救互救的能力。企业要针对事故易发环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三、其他工作
1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6
执法监察股2020工作计划
1.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结合上年度我县安全监管实际,编制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依照计划要求,规范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2.组织开展执法监察专项行动,结合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排,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执法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专项执法行动,针对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台账、现场作业安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具体内容,实施专项精准执法。
3.按照上级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协调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乡镇政府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4.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做好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双公示”有关工作要求,按规定及时发布、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曝光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刑事司法案件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进行处置。
5.依法参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依法对事故责任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6.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教育活动,集中曝光上年度以来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7.全面推广使用“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及时把安全监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上传至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
8.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传、带、帮”活动,由局执法监察股牵头,指导非执法监察股执法人员全程办理一宗行政处罚案件,按照“只指导、不参与”方式,带动和帮助其他执法人员全面熟悉和掌握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和要点,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一体化工作不断深化。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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