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阳山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精神,对照《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发〔2017〕5号)和《阳山县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阳府办函〔2019〕98号)的任务分工和要求,把维护宪法权威,实施宪法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中,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部门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方面。一是重新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做到承诺办理时限不断地进行压缩;二是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无发现有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三是对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已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6%,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一 窗”分类受理达到93.55%。
(二)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重新编制并对外公布我局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对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的征收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征收。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了《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制度》和《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对规范性文件或重大政策的出台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形出现。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一是2019年度我局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任务落实办理人大建议7项、政协提案22项,并按时答复。二是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机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山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2019年,根据《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县政府现行涉及排除限制竞争内容文件的通知》(阳府办函〔2018〕140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0份,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确保了我局实施的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并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的本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依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县司法局的要求,明确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不定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工作,广泛听取、充分吸收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经过局法规股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按规定及时将决策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要求,执行法律顾问制度机制,由法律顾问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支撑;四是全面推进、落实“三项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并公开“三项制度”清单及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五是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两建平台”等及时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以来本部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共76件,其中:通过政务服务网公开14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公开17件,通过信用清远公开3件,通过其他业务系统或网站公开34件。执法过程全记录中,已进行音像记录48次,其中,全过程音像记录19次;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共14件,进行法制审核14件。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我局已按照要求组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不断完善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运用多种途径治理城市管理综合领域的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我局的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严格按照相关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出具的执法文书做到主动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配合县司法局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工作,及时对反馈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改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投诉事项,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树立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今年没有发生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非正常上访信访事件等情形。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全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40人,相关人员全部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并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二是落实干部学法制度。为提升执法队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我局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法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年度学法。按照普法办通知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年度学法工作和宪法专题学习,提升学法用法水平,夯实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目前学法工作正在积极如期开展。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19年,我局共发生29宗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收到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3份,都已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办理情况,办复率达100%。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进行动态更新,今年以来未收到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019年,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的案件发生。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投诉事项148宗,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树立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今年没有发生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非正常上访信访事件等情形。
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一)落实干部学法制度。为提升执法队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我局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法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年度学法。按照普法办通知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年度学法工作和宪法专题学习,聘请律师顾问为局执法人员培训行政处罚法知识,提升学法用法水平,夯实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目前学法工作正在积极如期开展。
(二)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普法各项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积极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活动月”等活动,在6月15日我局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县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在12月4日“宪法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参加宪法周(日)宣传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印制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广大群众的疑难问题,为市民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工作宣传,组织多次宣传活动对监管行业、广大市民进行宣传,让“扫黑除恶”、“禁毒”思想深入民心。
(三)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县城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设置大型宣传牌20多块,宣传“六乱”治理、违法建设治理及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为今后全力开展城乡规划执法和城市管理执法营造浓厚氛围。今年由局领导带队在乡镇开展城市市容以及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宣传活动,派发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
七、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普法学习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三是基层执法整体水平不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局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针对不足,要认真贯彻落实《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制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依法办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法治思维培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
专此报告。
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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