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分工: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方面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清连高速公路三大队。
潘伟军,男,汉族,1977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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